《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法医学案例》作者:[美]科林·埃文斯_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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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晚上菲利普在县公路上的确遇到了一个人,那就是13岁的乔斯林戈代特。当时他正沿着劳森灌木丛行走,突然乔斯林上气不接下气地骑着自行车朝着他蹬过来,并问他是否看到了史蒂文特拉斯科特。当他回答说没有看到的时候,乔斯林失望地皱起了眉头。她后来告诉警察说,那天下午接近6点钟的时候史蒂文给她打电话,问她想不想去看一些小牛犊。但是由于当时她正要吃晚饭,所以她只好拒绝了。当她骑着自行车慢慢地经过劳森灌木丛时,她叫了几次史蒂文的名字,但是没有听到回答。当她到达水塘的时候也没有发现史蒂文。大约晚上7点45分左右,失望而又沮丧的乔斯林放弃了寻找史蒂文的努力,开始骑车回家。几分钟之后她在那天晚上最后一次经过劳森灌木丛以及—如果佩尼斯坦的推断是正确的话—林恩哈泊的尸体。乔斯林的话使警察更加坚信,即使史蒂文对林恩?哈泊的谋杀不是有预谋的,他对她的性攻击也肯定是有预谋的。当时他计划将一个女孩—任何一个女孩—引诱到劳森灌木丛中并与之姓交。当乔斯林拒绝和他见面后,他就出去寻找另一名受害者,结果发现了林恩t哈泊。在进人劳森灌木丛后,史蒂文试图与林恩发生性关系,但是后者蝎力挣扎。当时这个肌肉发达、被荷尔蒙冲昏了头脑的14岁少年在强行满足了自己的欲望之后又将林恩勒死。即使在史蒂文被逮捕之后,还不断有新的证人来到警察局作证。道格拉斯?奥茨的哥哥阿伦声称,他那天晚上也在县公路上离劳森灌木丛不远的地方。当时他看见史蒂文站在那座桥上。这一证词也很好地印证了史蒂文所讲述的事情经过。但是警察认为,与阿诺德?“屠夫”?乔治的证言相比,以上这些目击证言都黯然失色了。虽然这个13岁的男孩曾经提供过各种漏洞百出、相互矛盾的证言,但是他最后的证言对于史蒂文来说是个致命的打击。在史蒂文第一次接受警察讯问的时候—那时候林恩的尸体还没有被发现—他曾经提到,在那个关键的时间他在河边见到过阿诺德?乔治和道格拉斯奥茨。随后,阿诺德确认说,他看见史蒂文独自经过那座桥上。但是,在对他的证言经过了无数次修改和更正之后,他懊丧地承认说,他为了帮助朋友而撒了谎。他说,事实的真相是,在尸体被发现之后,史蒂文请求他提供一个虚假的不在场的证明。不久其他不一致的地方也浮出了水面。阿诺德现在声称,在林恩失踪的那天晚上,当史蒂文在8点左右回来的时候,他自己正在学校的操场上。当时有关在劳森灌木丛中发生了什么事情的传闻已经在孩子们中间传开了。其中一个男孩开玩笑地对着史蒂文嚷道:“你对哈拍做了什么?把她扔到河里喂鱼了吗?”7史蒂文平静地回答说,他将她带到8号公路并把她留在了那里。除此之外,他什么也没说。如果阿诺德所讲述的故事是真的—对他的证言应该采取极为谨慎的态度—那么它对于史蒂文来说是毁灭性的。Si.-., 0.280 1959年9月16日上午,被指控犯有谋杀罪的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被带人戈德里奇法庭接受审判。这个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大得多的年轻被告似乎一点也没有被法庭程序所吓倒—尽管他知道自己是被当做一个成年人接受审判的,因此如果被定罪的话,可能会被处以死刑。有人将他这种沉着的态度归结为他的冷酷无情。而另一些人则称之为勇敢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对于如此年轻的一个人来说,史蒂文以惊人的毅力经受住了巨大的压力。在他的父母的注视下,史蒂文全神贯注地听着公诉人介绍其所掌握的主要为间接性的证据:失踪的鞋子、被撕破了的膝盖部位有青草印迹的牛仔裤、史蒂文腿上的伤口、他阴[jīng]上的擦伤、他是最后一个被看见与林恩在一起的人这一事实以及自行车轮胎印迹。为了将史蒂文与林恩的死亡时间联系起来,一个装有这个死去的女孩胃中容物的密封罐子被带到了法庭,然后由佩尼斯坦大夫讲解了食物消化的过程。他重申了有关林恩在她失踪的那天晚上7点45分之前死亡的说法。辩护律师只对佩尼斯坦的结论作出了一些不疼不痒的攻击。真正的攻击来自很多年之后。一连串神情茫然的儿童被带到证人席上。他们所讲述的故事是如此的大相径庭,以至于法官在作出总结的时候不得不提出了作伪证的可能性。在这个案子中,被告人自己的解释比在任何其他案子中都更为重要。但是史蒂文?特拉斯科特却在法庭上始终一言不发。在为时两个星期的审判过程中,他一直保持着一种像斯芬克斯一样的超然的态度。他密切观察着每一个证人,仔细地听着他们的证言,从来没有放松过警惕。行使保持沉默的法定权利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他真的是无辜的话,我们很难理解,开口作证会对他自己有什么坏处。从心理上来说,他完全胜任这一任务:智力和能力测试表明他是一个“完全正常的14岁男孩”气判决很快就作出了。9月30日,经过3个小时的审议之后,陪审团认定他有罪。随后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被判处纹刑。当史蒂文被从法庭中带往某个囚室等待绞索的时候,他的父母面如死灰地呆坐在那里,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就是:当时在加拿大很少有人知道特拉斯科特受审一事。由于被告人年龄的缘故,法官下令禁止媒体在判决作出之前对该审判进行任何报道。所以,当加拿大人在1959年10月1日打开报纸并看到安大略省一个14岁的学生被判处绞刑的报道时,其震惊的程度可想而知。虽然当时没有一个人相信这一判决真的会被执行,?但是直到6个星期之后该判决才被减为终身监禁。一夜之间公众就对这一案件失去了兴趣。没过多久,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这个已被定罪的强奸杀人犯的名字就从人们的记忆中消退了.在随后的几年中,这一案件一直处于“睡眠’状态,直到1966年一位名叫伊莎贝尔勒布尔代的记者出版了一本题为《史蒂文特拉斯科特受审记》的书。该书在极端偏见的基础之上精心编制了一个故事,将这个加拿大学生描述成为一个穿着短裤的现代殉难者。任何一个不了解特拉斯科特案真相的人—由于该案在审判时实施了新闻封锁,所以这意味着几乎所有人都不了解该案真相—在着了这本书之后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在该案中出现了严重的司法不公的现象。勒布尔代几乎将该案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都大骂了一通—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加拿大的审判程序。她甚至连陪审团也没有放过,声称“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太低了”。但是她将其最恶毒的攻击Isabel1996)fl-L.L}BOUrdais, The Trial of Steven T-Ott (Toronto: M,Clellaad&Stewart4450. 留给了那个她认为是制造这起“冤案”的罪魁祸首—约翰佩尼斯坦大夫。在仅仅阅读了几本已经过时的医学教科书之后,她便指责佩尼斯坦严重错误地计算了林恩?哈拍的死亡时间。根据勒布尔代的说法,林恩胃中的食物根本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因为用消化过程来测量时间太不准确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可能在吃过她最后的晚餐之后活了好几个小时,这样特拉斯科特所讲述的故事就不仅有可能,而且还有很大的可能It.勒布尔代还列举了其他几个相信史蒂文无辜的理由。首先是时间因素:勒布尔代将她的推理建立在三个为被告作证的孩子所讲述的故事之上。她认为,史蒂文只有5分钟的时间强奸并且勒死林恩。接着就是勒死林恩的带子。勒布尔代大胆地声称,林恩不可能被人用她自己的衬衣勒死—她的这一说法后来被证明是非常愚蠢的。然后她在林恩衬衫上丢失的一块几平方英寸的布条上大做文章,认为它具有重大的证据意义。最后,她又将林恩身体上的一些抓伤和擦伤作为她在别的地方被杀害,然后又被抛尸于劳森灌木丛的证据。以上这些推断都是合理的,值得考虑的。但是随后勒布尔代就让J清感战胜了理智,一头扎进了胡编乱造的黑洞之中。她大声问道:为什么不对明显含有精Y痕迹的阴道涂片样本进行血型测试,以确定凶手是否为“分泌型的人”?自从1925年以来,人们就知道有80"/0的人会将他们的血型分泌到唾液、精Y以及其他体液之中。当时肯定应该对史蒂文进行测试,以确定他是否属于大多数人的情况吧?事实上,当时的确对史蒂文作了测试,的确发现他是“分泌型的人”,并且的确可以确定他的血型与精Y的血型匹配。但是这一原本很关键的证据后来却被放弃了,因为他们发现哈拍也是一个分泌型的第九盒史蒂文特拉斯科恃人,而且她的血型与史蒂文t特拉斯科特的相同。尽管有以上这些错误,或者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错误,勒布尔代使人们对特拉斯科特的有罪判决产生了很大的怀疑,以至于法官下令对该案进行司法审查。同时,勒布尔代听到了她的书将在英国发行的消息。专家飞抵加拿大基斯辛普森教授读完了这本书后摇着头把它放在了一边。在他看来,勒布尔代在该书中完全醉心于“对加拿大警察、病理学家和法院的毫无根据的、充满偏见的批评”10。1966年10月,应加拿大政府的邀请,他飞抵握太华,参加对史蒂文?特拉斯科特重审请求的审查与此同时,他的老对手弗朗西斯坎普斯也不远千里地从伦敦来到了加拿大。从来没有一个法庭像这一个那样荟萃了那么多优秀的法医学专家。在公诉人所请到的证人中除了佩尼斯坦和辛普森之外,还有来自纽约的米尔顿‘赫尔彭大夫。作为美国谋杀发生率最高的城市中的验尸官,他在谋杀方面的知识比当时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多。公诉人专家证人团队中的最后一位就是曾负责调查山姆谢泼德案的俄亥俄州验尸官塞缪尔格伯博士。为特拉斯科特出庭作证的除了坎普斯外,还有来自巴尔的摩的著名病理学家查尔斯佩蒂博士和来自多伦多的弗雷德A贾菲博士。辛普森一如既往地对出庭作出充分的准备。3个月之前他就来到多伦多与有关部门讨论该案。他惊奇地发现安大略国家犯罪实验室保存了有关特拉斯科特案的所有实验样品:每一个涂片、每一张显微照1o st们pson,p279片—事实上,除了那些被部分消化的食物之外的所有证据。在查看了这些材料之后,辛普森研究了佩尼斯坦大夫那些备受攻击的验尸笔录。他认为这些笔录堪称典范,并写道:“在三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我不记得曾经看到过如此详尽和认真的报告,也不记得曾经看到过如此不偏不倚的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