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法医学案例》作者:[美]科林·埃文斯_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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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上镀有很多的铬,车牌照是黄色的。警察感到很兴奋。这条消息听起来很有希望。每年有成千上万的游客从距安大略只有一小时车程的密歇根州驱车进人安大略省。你总能够在他们的车上看到明黄色的密歇根牌照。警察立即发出了查找一辆密歇根牌照的灰色雪弗莱汽车的通报,但是结果却一无所获。第二天下午发生的事情意义十分重大。在经过对史蒂文不到5次的讯问之后,调查人员派遣了一个由250人组成的搜索队,他们搜索的范围不是史蒂文声称他最后见到林恩的8号公路,而是县公路本身。这条路的大部分路段都在一片开阔的麦田中间穿过。但是离空军基地北四分之三英里的路段的东面有一片被称为劳森灌木丛的小树林。搜寻人员沿着一条拖拉机小道穿过一个铁丝网,进入了一片由愉树、秽树和枫树构成的矮树林。大约下午两点钟,在离马路不到100码的一片灌木丛生的空地上,人们找到了林恩哈泊。她仰面朝天地躺在那里,身上只穿着一条衬裙和一件衬衣。她的衬衣被撕破并被紧紧地系在了她的脖子上。她的鞋、袜子、头箍以及天蓝色的短裤被整齐地摆放在不远的地方。奇怪的是,她短裤的拉链被拉上了。在00英尺开外的地方躺着她的最后的一件衣物,一条内裤。凶手在尸体上随便地扔了几个树枝,试图将其掩盖。另外在离尸体不远的地方还发现了自行车轮胎的印迹.当天下午,安大略省首席验尸官约翰佩尼斯坦在现场对尸体进行了检查。由于在过去几天中气温高达华氏90度左右,尸体已经腐烂。但是他的第一印象是林恩是被勒死的,并且他怀疑凶手强奸了她,或者至少是试图强奸过她。佩尼斯坦与空军基地的首席验尸官戴维霍尔一起察看现场时发现,在林恩两个脚踩中间的地上有两个小土堆,很可能是凶手试图强奸林恩的时候由其鞋子所造成的。在仔细察看这两个小土堆时,他们发现在松软的泥土上有一个很可能是由皱胶鞋底留下的明显的图案。第九茸史蒂文?特拉斯抖特 在佩尼斯坦完成了初步检查之后,尸体被翻到了其左侧,以便对尸体下的地面拍照。正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在许多年之后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而此时、佩尼斯坦正全神贯注地在树叶和泥土上寻找精Y或血迹。在确信没有这些痕迹后,他命令将尸体运送到斯特拉特福殡仪馆的停尸房中,等待他晚上进一步检查。在犯罪史上很少有哪个尸检像这个那样引起这么多的争议了。不可否认,这次尸检并不是在理想的条件下进行的:一间阴暗的房子,只有一个电灯泡提高照明,楼里挤满了医生、警察和官方照相师。但即便如此,佩尼斯坦的尸检报告后来经受住了世界上最好的法医学专家的检验。首先他确认了死因为由带状物勒绞所导致的窒息,然后他发现了发牛阵亨的证据—右的阴省中的精浦_山干明屁的帜巾的抉劫a无法判断林恩在受到性攻击之前是否为处女。根据林恩身体上的很深的树枝和地表植物的印痕判断,她曾被紧紧地压在地上。这暗示着她很可能是在她躺着的地方被强奸并谋杀的。但她是在什么时候死亡的呢?在这方面最有用的指标—体温的下降—已不复存在了,因为尸体在18-24小时内就会失去其自然的热量,而很显然林恩在这个时间之前已经死亡。尸僵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了。一般来说,尸僵在死亡后几个小时内发生,在24小时后全部完成,然后就逐渐消失,直到48小时后完全消失。由于有很多因素,如尸体的肌肉发达程度、总体健康状况以及尸体周围的温度等等,都会影响尸僵的过程,所以病理学家伯纳德?奈特教授曾经指出:“如果一具尸体没有明显的尸僵,那么他的死亡时间或者在6小时之内,或者在48小时之前。”2除此之外,一切都纯属猜测了。在这个案例中,佩尼斯坦注意到尸僵“基本上已经消失”3,因此他开始寻找其他能够揭示大致死亡时间的东西。答案就在胃中。林恩的母亲说,在林恩生命最后一天的下午5点30分,她急于享受夏日的阳光,因此狼吞虎姻地吃下了她的晚餐,其中包括火鸡、越橘酱调料、豌豆、土豆以及作为甜食的一片菠萝蛋糕。她在5点45分之前就离开了家。在林恩的胃中,以上这些食物仍然清晰可辨。一般来说,消化是一个相当可预测的过程。前纽约市验尸官迈克尔巴登博士说:“有关消化过程的规律很少受到千扰。用它推测时间虽然不能精确到以分钟为单位(任何生物过程都不能》,但是它在一个狭窄的时间段内非常可靠。在进食后两个小时之内,95%的食物已经从胃中转移到了小肠之中。它就像尸僵一样是一个基本的生理过Brian Lane, Encyclopodia of Forensic Science (London: Headline. 1992). p.619Simpson, p.282.第九宣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程。这一过程在死亡之时就停止了。”4然而,就像尸僵一样,很多因素都可能对消化产生影响。油腻或者大量的食物消化时间要长一些,隋绪也是一个影响因素;但是没有任何东西比突如其来的身体或心理创伤更容易影响消化过程了。如果林恩的绑架者对她实施了长时间—比如说,几个小时—的折磨,那么很可能她的消化过程会被大大地拖延。但是佩尼斯坦确信林恩这个原本健康的女孩是被很快地杀死的。考虑到她胃中大量的只得到部分消化的食物,他在报告中写道:“我很难相信这些食物在胃中的时间已达两小时之久,除非存在一些影响消化的因素。但是我没有得到有关这些因素的任何信息。如果她最后进食的时间是下午5点45分的话,那么我认为她的死亡时间不会晚于晚上7点45分。”5如果佩尼斯坦有关林恩的死亡时间不晚于晚上7点45分的说法没有错误,并且林恩哈拍是在她被发现的地方被杀死的话,那么史蒂文特拉斯科特就必须对一些非常严重的问题作出解释了。不管怎么说,林恩爬上一个陌生人的汽车,沿着8号公路疾驶而去,然后那个司机又掉头将车开回到劳森灌木丛,并在那里杀死林恩—所有这一切都在下午7点45分之前完成,这种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呢?即使在此之前,警察对史蒂文的举止,特别是他有关自己站在几乎四分之一英里以外的桥上看到林恩在8号公路上爬上一辆1959年产雪弗莱汽车的说法已经深感怀疑了。当调查人员亲自检查了那座桥之后,他们认为没有任何人能够在这么远的距离辨认出一辆汽车,更不可能辨认出车牌照的颜色。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所讲的故事越来越经不起推敲了Baden and He- p.103Ant- Revert Oune 11. 1959) 可疑的伤痕第二天J-A爱迪生大夫对史蒂文的身体进行了检查。除了在他的躯体上发现了一些小的抓痕之外,爱迪生还在他的阴[jīng]的两侧发现了“大约2一3天前发生的、面积为25分硬币大小的擦伤”气而此时离林恩失踪恰好3天的时间。爱迪生的检查结果得到了布鲁克斯的确认。这两位医生都认为这种擦伤符合强奸的情况(但是他们俩以前都没有调查强奸案或检查与强奸有关的伤痕的经历)。另外在史蒂文一条腿的背部也有一个2-3天前造成的伤痕,这使人们怀疑它是由林恩尸体所在的那片地区周围的铁丝网所造成的。在史蒂文家的地下室中,搜查人员发现了案发那天晚上史蒂文所穿的那件红色牛仔裤。它刚刚被洗过,正晾在一条绳子上。尽管如此,在其膝盖的部位仍然可以发现青草所留下的淡淡的痕迹。另外在一条裤管与史蒂文腿上伤口相对应的地方有一处撕裂。侦探们试图在那里查找一双有皱胶底的鞋子。他们知道史蒂文有这样一双鞋子,并且认为在林恩被杀害的那天晚上他就穿着这双鞋子。根据后来写了许多有关该案的文章的辛普森教授的说法,当时警察没有能够找到这双鞋子,并且后来这双鞋子永远也没有被找到。但是警察找到了史蒂文的自行车,并且该车的轮胎上的花纹与犯罪现场所发现的轮胎印迹相同。现在各种间接证据就像积雪一样在史蒂文特拉斯科特家门口越堆越高。就警察而言,他们没有找到灰色雪弗莱汽车,没有找到黄色Slm拼刃l。p283第九覃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汽车牌照,也没有找到让林恩哈泊搭便车的陌生人。这些只是一个残忍的杀人犯为掩盖自己的罪行而编造的谎言。他们认为,史蒂文为了与林恩发生性关系而将其引诱到劳森灌木丛,然后当她反抗的时候就强奸并勒死了她。他们推理说,如果不考虑嫌疑人的年龄的话,这只不过是每年发生在加拿大各地的许多馥凝的强奸杀人案中的一起而已那天晚上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即使警察确信他们已经抓住了凶手,但是他们还是远远没有掌握充足的证据。当他们试图重现林恩t哈拍短暂的生命的最后几分钟的时候,他们发现在时间上出现了几个明显的漏洞。这主要是由于发生在6月9日的这个悲剧性事件的主要证人都是一些儿童,而他们所讲述的故事充满矛盾和反常之处,以至于无法对它们进行理性的分析。在那个炎热的夏日,中午刚过,该基地的大多数孩子都沿着县公路,或者骑车或者步行前往位于贝菲尔德河上、在劳森灌木丛和a号公路之间的那个水塘去游泳,以使自己凉爽一下。那天晚上在水塘中游泳的两个少年,戈登洛根和道格拉斯奥茨,声称他们看见史蒂文和林恩于7点半左右从桥上经过向北而去。戈登说,大约s分钟之后史蒂文独自回来,骑车前往空军基地。这对于史蒂文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证言。但是另外三个孩子却讲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就在人们看见史蒂文和林恩骑着自行车从基地前往县公路的时候,在他们北边l英里的地方两个男孩也正离开那个水塘沿着同一条马路向南行进。其中一个男孩,12岁的理查德格拉特利,骑着一辆自行车;而另一个男孩,10岁的菲利普伯恩斯,则是步行。由于县公路从水塘到空军基地之间的路段上唯一的一个与之交叉的道路就是一条铁路,因此在这一路段上从相反方向行进的人是肯定会相遇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7点25分左右,理查德在这条路上与仍然正沿着劳森灌木丛向北行进的史蒂文和林恩相遇,并且与他们擦肩而过。理查德对此并没有多想,他继续骑车向南行进。5分钟之后,菲利普也到达了劳森灌木丛。他告诉警察说,当时马路上空无一人,没有史蒂文和林恩的踪影。如果此话属实,那么这就意味着史蒂文和林恩在与理查德相遇后不久就离开公路—进人了劳森灌木丛。但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