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大帝-朱元璋传》作者:陈梧桐_第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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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置炉冶四十有二座,置炉首二人,岁办银二千一百两。洪武二十年增其额,并闰月银一百八十五两,二十一年、二十二年又增额银一十两",到二十三年所收银课凡二千二百九十五两。此外,在陕西商县有凤凰山银坑八所,在浙江温州、处州、丽水、平阳等七县也设有场局,岁课皆二千余两。全国的金、银矿课,据洪武二十三年统计,有金二百两,银九千八百三十余两。铜矿有池州府的铜场,洪武五年收铜课十八万斤。铅矿有济南、青州、莱州三府的铅场,每年采铅三十二万三千四百余斤,洪武十五年十二月以后罢采。
洪武年问的官营矿业,以铁矿的规模最大。洪武五年(1372年),已有湖广、广西、江西、山东、陕西、山西、河南七省的铁冶,当年收铁课八百零五万六千四百零五斤。第二年九月,工部又奏:"今年各省铁冶之数凡八百五十万三千八百二十斤有奇"。洪武七年四月,设立管理铁矿、铁场、铁厂及负责征收铁课的铁冶所,有江西南昌府的进贤冶、临江府的新喻(今江西新余)冶、袁州府的分宜冶、湖广的兴国冶、蕲州府的黄梅冶、山东济南府的莱芜冶、广东广州府的阳山冶、陕西的巩昌冶、山西平阳府的富国冶和丰国冶、太原府的大通冶(在今山西交城县)、潞州的润国冶、泽州的益国冶等十三所,岁炼铁八百零五万二千九百八十七斤。后来,河南、四川也设立铁冶。洪武十二年,又增置湖广茶陵铁冶所。洪武十八年十二月,以采铁劳民,诏罢各布政司铁冶,听民自采。洪武二十年三月,工部臣说:"山西交城产云子铁,旧贡十万斤,缮治兵器,他处无有。"乃复开大通铁冶。洪武二十七年正月,因营造益广,用铁颇多,又陆续恢复其他地方的铁冶。到洪武二十八年闰九月,内库贮铁三千七百四十三万余斤,朱元璋认为已足供军需、营造之用,又命罢各处铁冶,令民得自采炼而岁输课程,"每三十分取其二"。洪武三十一年正月,工部大臣反映:"各处铁冶久已住罢,今内库所贮铁有限而营造所费甚多,恐岁用不敷。"这才又重开铁冶,但"令暂开炉冶一年仍复住罢"。据万历《明载:"国初定各处炉冶该铁一千八百四十七万五千二十六斤.洪武二十七年正月复开各处铁冶至次年九月内库存铁三千一十三万斤的情况来看,这个数字当系洪武末年的铁课数字。洪武五年到七年每年输铁八百多万斤的数字,翻了一番还中可以看出,洪武末期的官营铁矿,产量比前期增长了一倍洪武年间民营的矿业,只限于开采金银等贵金属以外自矿藏,而且必须取得官府的批准,交纳一定的课税。与大明的例规定:"凡盗掘金、银、铜、锡、水银等项矿砂,每金砂一,二十贯,银砂一斤折钞四贯,铜、锡、水银等砂一斤折钞一贯照盗无人看守物,准窃盗论但朱元璋对民间的采矿多极鼓励的态度,对官矿适当加以限制,某些矿藏如铁矿允许自采炼",税率也定得比较低,为每三十分取其二,课税为广十五分之一,所以民矿也呈现逐步发展的状态。不过,由于载,洪武年问民矿的开采情况,目前尚不清楚。
矿冶业的发展,为火器的制造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火器4第一代金属管形火器--火铳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火铳是南宋长期使用的各类火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以火药弹、铅弹或铁弹,利用气压把子弹射向远方,杀伤力极大。把这种火器视为神器,不许各地私造,"私贩硝磺之禁固严器私学之禁尤严"。明朝建立后,火铳一律由京师的铸钱源局兼铸,分发各地卫所使用。现存四件洪武五年(1372年有铭火铳,就都注明为"宝源局(厂)造"。宝源局所造的均采用青铜为原料,分为手铳和大碗口铳两种类型。手铳轻巧灵便,是单兵手持的轻型火器。它由前膛、药室和尾銎三个部分组成。前膛呈圆筒形,从铳口至铳尾铸有几道类似竹节的加强箍。药室呈圆球形隆起,中部有一个点火孔,供安装引线点火之用。尾銎中空,可安装木柄,便于发射者操持。大碗口铳是一种安放在木架上发射的较重型的火器,构造基本与手铳相似,但形体粗短,可填装较多的火药、弹丸,杀伤力更大。由于所装火药较多,膛压也较高,为了较快地排泄膛内的高热气体而避免膛炸,所以将铳口制成碗(盏)口形的敞口,因而被称为"大碗口铳"。洪武初年生产的这两种火铳,都直接继承了元代的形制,但铸造工艺更加精细,并对铳身的构造做了某些改进。近年在黑龙江阿城、北京通县、陕西西安出土的三件元代铜手铳,口径分别为二十六、二十六、二十三毫米,铳身分别为三十四、三十六点七、二十六点五厘米,铸造工艺粗糙,铳壁厚薄不匀,表面很不平整,铳身未刻铭文。洪武五年造的手铳,铸造工艺比较精细,并缩小口径,加长身管。如原藏沈阳博物馆的"全字三十八号"铜手铳和河北赤城出土的"胜字四百零一号"铜手铳,均为洪武五年造,口径分别为二十、二十二毫米,身长分别为四十三、四十四点二厘米,铳身均刻有铭文。由于径缩小,身管增长,射程显然要比元代手铳远。现藏国家博物馆的一门元至顺三年(1332年)造的有铭铜碗口铳,碗口直径一百零五毫米,身管直径七十五毫米,全长三十五点三厘米,重六点九四公斤,是一个简单的直筒形,身管管壁较薄,工艺也较粗糙。现藏国家博物馆的一门洪武五年造的铜碗口铳,碗口直径则为一百一十毫米,身管直径五十八毫米,全长三十六点五厘米,重十五点七五公斤。它不仅比元代的铜碗口铳扩大了碗口口径和身长,而且加厚了管壁,并仿照手铳将药室铸成隆起的圆球形,身管加铸几道加强箍,因此可承受较大的膛压,重量也增加了一倍多。
后来,随着统一战争的不断胜利,明朝的管辖地区日益扩大,卫所设置增多,所需火器的数量更大。从洪武十年(1377年)起,明廷又将火铳的制造权力下放到各地卫所。迄今所发现的二十一件洪武十到十八年造的有铭火铳,均为地方卫所所造。造铳卫所的分布范围很广,既有南京、安徽、浙江、江西等内地卫所,也有北平、山西、贵州等边远地区的卫所。有的卫所不仅设有火器作坊,还设立了专门的军器局,如内蒙古托克托出土的两件洪武十二年造的铜手铳,即标明为"袁州卫军器局"所造。洪武十三年正月,朱元璋又下令在中央设立军器局,"专典应用军器",并规定"凡军一百户,铳十,刀牌二十,弓箭三十,枪四十",要求军队的配制兵器,火铳必须占到百分之十。洪武末年,还成立了兵仗局,"兵仗、军器二局,分造火器"。因此,从洪武十年起,火铳的制造便进入一个新縞潮,不仅制造技术空前普及,而且水平也迅速得到提高。铜手铳的铸造,虽然仍采用洪武五年的形制,铳长和口径变化不大,但药室部分的轮廓已较分明,并增加了管身的加强箍,有的多达五道。大铜铳除继续生产大碗口铳外,还开始铸造一种身管较长的直筒形铜铳。河北宽城出土的一门洪武十八年造直筒形铜铳,口径一百零八毫米,全长五十二厘米,重二十六点五公斤,药室有较宽厚的加强箍。碗口铳的铳口向外敞开,发射时散而无力。改成直筒形,并加长身管,可以增加射程和威力,但膛压也因此升高。所以又在药室处铸上加强箍,以防发生膛炸,这是制造技术上的一项新突破。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还研制出直筒形的大口径铁炮。现藏山西省博物馆的三门洪武十年平阳卫造的有铭铁炮,口径二百一十毫米,全长一百厘米,管壁较厚,炮身铸有三道隆起的加强箍,还有两对用来搬运铁炮的炮耳。这是现今我国所见的最早的铁制火炮,也是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大型铁炮,其装弹数量和射程无疑都大大超过了大铜铳。它的出现,标志着我国火炮的制造技术已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铁矿的分布范围要比铜矿广泛,储藏量较大,开采较容易,产品价格也较低廉。铁炮的出现,为我国古代火炮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洪武年间火器制造技术的进步和产量的扩大,不仅使我国的火器生产保持世界领先的地位,而且也为此后永乐年问创造专门的火器部队--神机营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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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瓷器制造业,在元代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江西浮梁县景德镇是全国制瓷业的中心,那里既设官窑,也有民窑。官窑是洪武二年(1369年)设于珠山之麓的御器厂,有大龙缸窑、青窑、色窑、风火窑、匣窑、燧蟥窑等共二十座。这些官窑占有最熟练的制瓷工匠,并独占景德镇的优质瓷土和制作青花瓷所必需的青蚪,产品也最为精美。所产瓷品胎土洁白细腻,釉质匀净,制作、造匿和装饰绘画都很考究,不比以后景德镇官窑的产品差。青花瓷器是当时官窑生产的主流。1964年在南京明故宫出土了一批洪式时期生产的瓷器,其中就有青花云龙纹盘和青花缠枝莲碗各一件。青花云龙纹盘的装饰纹样继承元代青花瓷的装饰手段,外壁青花绘画,里壁阳模印花,两面同是云龙纹饰,但画法已有变化,云彩的云脚比元瓷画得短,龙的形象也不像元瓷画得那么凶猛。国内外传世的一批元末明初青花瓷器,据有关专家研究,认为有部分似应属于洪武时期的官窑产品,其共同特征是青花色泽一般偏于暗黑(可能是由于战争环境中断青料进口而改用国产青料的缘故),绘画装饰开始改变元瓷绘画层次多、花纹满的风格,而趋向于多留空白地,因而有别于元末以及永乐以后的青花瓷器。除了青花瓷器,景德镇官窑还烧制釉里红、釉上彩、单色釉如酱色釉、蓝釉等多种瓷器。现存的一件洪武釉里红云龙环耳瓶,胎、釉洁白细腻,纹饰精致,造型优美,色彩绚丽,极为难得。964年南京明故宫出土的一件洪武白釉红彩云龙纹盘,盘壁表里各绘有两条五爪红龙和两朵云彩,灯光透映,两面花纹叠合为一,反映了当时釉上彩制作的高超水平。成书于洪武二十年的《格古要论》,提到洪武时的御器厂产有"青花及五色花"瓷器。这件白釉红彩云龙纹盘的发现,表明洪武时期景德镇官窑的釉上彩绘技术已经达到成熟阶段,《格古要论》的记载是可信的。
景德镇官窑的产品专供宫廷使用,不仅质量高,而且产量大。这些瓷器,一部分供宫廷日常生活之用,另一部分作为祭器用于祭祀,还有一部分则用于朝廷的对外赏赉和交换。洪武七年(1374年)十二月,朱元璋命刑部侍郎李浩、通事梁子名携带大批文绮、陶器、铁器等物品出使琉球,赏赐给琉球中山王察度,并"就其国市马"。洪武九年夏,李浩归国后,反映琉球"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