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大帝-朱元璋传》作者:陈梧桐_第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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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皆连坐",并宣布胡惟庸的罪状是:"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胡惟庸和陈宁俱被押至玄津桥斩首,埋人一个丈余深的大坛,第二天又将尸体挖出,"支解于市,纵犬食之"。两人的财产全部没收人官,"妻子分配军士,子弟悉斩之"。接着,朱元璋乘机废除丞相,取消中书省,由皇帝自己直接管理国家大事。此后,"勋臣不与政事",淮西勋贵除继续领兵作战之外,一般就不再担任行政职务了。

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进一步扩大与开国武将的联姻关系,以"因结肺腑",屏藩王室。他亲自决定,聘中山王徐达次女为代王妃、三女为安王妃,信国公汤和长女与次女为鲁公妃,安陆侯吴复之女与宁河王邓愈之女为齐王妃,前军都督佥事于显之女为潭王妃,靖海侯吴忠(吴祯之子)之女为湘王妃,永昌侯蓝玉之女为蜀王妃,颍国公傅友德之女为晋世子妃,并将五女汝宁公主嫁给吉安侯陆仲亨之子陆贤,八女福清公主嫁给风翔侯张龙之子张麟,九女寿春公主嫁给颍国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十一女南康公主嫁给东川侯胡海之子胡观,十二女永嘉公主嫁给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镇。这样,通过血缘与裙带关系,把为明朝建立汗马功劳的一批武臣联结成一个以皇帝为中心的姻娅集团,以图达到拱卫皇权的目的。出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需要,朱元璋还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四月设立正式的特务机构锦衣卫。原先的检校只是一种职务,仅能执行监视侦伺的任务,没有逮捕、审讯和判刑的权力。锦衣卫设有专门的法庭和监狱,不仅可以出动大批特务察听、侦伺臣僚的活动,而且可以直接逮捕、审判和处决人犯,更便于铲除威胁到皇权统治的敌手。朱元璋就依靠这个特务机构,抓住一些大臣的违法事件,搞扩大化,以胡案为武器,对淮西勋贵及其子弟展开了大规模的诛杀。他采取捕风捉影的手段,不断扩大胡惟庸的罪状,洪武十九年(1386年)十月借林贤事件,将其罪名升级为私通日本,先后把心怀怨望,骄横跋扈,可能对皇权构成威胁的文武官员,都陆续牵连到胡惟庸党案里,处以死刑。对江南地区的许多豪强势族,也乘机加以株连,杀了不少人。洪武二十三年五月,又发生封绩事件。据说当初胡惟庸准备谋反时,曾私派封绩前往漠北,带信给北元嗣君,"着发兵扰边"。后来,胡惟庸案发,封绩不敢回来。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北征,在捕鱼儿海将其俘获,押解回国。但李善长又加以包庇,"匿不以闻",直到此时才被揭露出来。于是,又把胡惟庸的罪名升级为勾结蒙古,最后再发展为串通李善长谋反,把这场大屠杀推向了縞潮。

李善长自投奔朱元璋后,一直受到信任和重用,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封为韩国公,并赐铁券,免二死,子免一死。但他刚愎执拗,心胸狭小,"贵富极,意稍骄",开始引起朱元璋的不满。洪武四年正月,他生了病,朱元璋便叫他退休,并赐给临濠地若干顷,置守冢户一百五十家,又给佃户一千五百家,仪仗户七十二家,作为对他的补偿。第二年,李善长病愈,朱元璋命他督建中都宫殿。他留居临濠数年,督工甚力,洪武七年七月又推恩提拔其弟李存义为太仆寺丞,并叫李存义的两个儿子李伸和李佑当群牧所官。洪武九年七月,还将临安公主嫁给李善长的长子李祺。但是临安公主刚出嫁一个月,御史大夫汪广洋和陈宁就上疏告发"善长狎宠自恣,陛下病不视朝几及旬,不问候。驸马都尉祺六日不朝,宣至殿前,又不引罪,大不敬"。朱元璋大怒,下令削减李善长的岁禄一千八百石。李善长自此"意忽忽不自得"。洪武十年五月,为了限制胡惟庸的权力,朱元璋虽曾叫他与李文忠总中书省、大都督府与御史台事,同议军国大政,他已少有作为了。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案发,有人揭发他与此案有牵连,朱元璋看在勋旧面上,未予深究,但对他更加不满。洪武十八年,又有人告发李存义父子为胡党,朱元璋诏免其死,徙置崇明。李善长对此"恩德"没有表示感谢,更加深朱元璋对他的忌恨。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已是七十七岁高龄,"耄不能检饬其下"。他为营建私宅,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人,汤和责问他"太师敢擅发兵耶",并向朱元璋密报。四月,他的私亲好友丁斌受胡案牵连被谪戍边,他又出面为之说情。朱元璋怒按丁斌,丁斌原在胡惟庸家做事,供出李存义勾结胡惟庸之事。朱元璋下令逮捕李存义严加审问,李存义父子供认曾替胡惟庸劝说李善长参加谋反,李善长曾表示:"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在这之前,有人已告发他包庇封绩之事,李善长家奴卢仲谦、陆仲亨家奴封帖木等也揭发他参与胡惟庸的密谋。五月,朱元璋便给李善长定个"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的罪名,借口有星变,需杀大臣应灾,下令将李善长及其妻女弟侄家七十余人通通诛杀。陆仲亨、唐胜宗及费聚等同时坐胡党被杀。

胡惟庸党案前后延续十几年,先后诛杀了三万多人,其中公、侯一级的就有二十二人。被杀的主要人物有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韩国公李善长、延安侯唐胜宗、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申国公邓镇(邓愈之子)、临江侯陈镛(陈德之子)、大将毛骧(毛麒之子)、李伯异、丁玉和宋濂的次子宋琏、长孙宋慎等。宋濂在洪武十年正月已经退休,因其子、孙坐胡党也受到牵连,于洪武十三年九月被贬至茂州(治今四川茂汶)。第二年五月,七十二岁高龄的宋濂,拖着老迈之身走到夔州,忧愤成疾,自缢而死。另有宣德侯金朝兴、宁济侯顾时、营阳侯杨憬、靖海侯吴帧、永城侯薛显、巩昌侯郭兴、六安侯王志、南安侯俞通源、汝南侯梅思祖、永嘉侯朱亮祖、淮安侯华云龙,在案发之前已死,也追坐胡党,革除爵位。顾时之子顾敬、朱亮祖次子朱昱、华云龙之子华中也被处死。一案株连如此之广,自然要引起臣民的怀疑和议论。为了让人们知道胡惟庸等人的"罪状",朱元璋特地将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集为《昭示奸党三录》一书,予以公布。但是李善长死后的第二年,工部的虞部郎中王国用仍冒死上书,说:

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富贵无复加矣。籍令欲自图不轨未可知,而今谓其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夫人情爱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安享万全之富贵者,必不侥幸万一之富贵。善长于胡惟庸则犹子耳,于陛下则亲子女也。使善长佐胡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且善长岂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取天下之百危?当元之季,欲为此者何限,莫不身为齑粉,覆宗绝祀,能保首领者几何人哉?善长胡乃身见之,而以衰倦之年身陷之也。凡为此者,必有深仇激变,大不得巳,父子之间或至相挟以求脱祸。今善长之子祺(尚临安公主)备陛下骨肉亲,无纤芥之嫌,何苦而忽为此?若谓天象,大臣当灾,则尤不可。天下闻之,孰不解体?臣亦知善长已死,言之无益,所愿陛下作戒将来耳。

王国用的上书说的颇有道理,朱元璋读后"虽不能用,亦不罪也"。

诛杀李善长等人后,为了防备北元势力乘机南下袭扰,朱元璋于洪武二十四年正月,命傅友德为征虏将军,王弼、郭英为副,往北平备边。三月,又令徐辉祖、李景隆、蓝玉等备边陕西,叶舁练兵甘肃。四月,再次敕封一批皇子为王,其中的庆王、宁王、谷王便封在长城沿线的要塞之地,以加强北部的边防力量。五月,又令汉、卫、谷、庆、宁、岷六王练兵于临清。洪武二十五年二月,召李景隆等人还京师,但又命叶异等练兵于河南及临洮、巩昌、甘肃、凉州、延庆。三月,再派冯胜等十四名大将分理陕西、山西、河南诸卫军务,并改封内地的豫王为代王,汉王为肃王,卫王为辽王,将其封国徙置于北方的要塞之地。八月,又令冯胜、傅友德帅常异等分行山西,籍民为军,屯田于大同、东胜,立十六卫。闰十二月,复命冯胜为总兵官,傅友德副之,练兵山西、河南,兼领屯卫。与此同时,暗中加紧策划另一起大案,以清除淮西勋贵中那些掌握军权的军事权贵及其子弟。★★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相权与皇权的矛盾消除后,军权与皇权的矛盾便突出地暴露出来。胡惟庸案已将淮西勋贵势力的核心人物基本铲除,只有为数不多的将领仍在边防要地担任军事职务。朱元璋除通过分封在各地的藩王,对这些将领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节制,在洪武二十年十二月颁布御制《大诰武臣》,加重对其违法行为的惩治外,还于洪武二十二年二月下令禁止武臣干预民事,规定:"民问词讼,虽事涉军务者,均归有司申理,毋得干预",以削弱武臣的权力。洪武二十三年五月杀李善长前,朱元璋曾以"诸将老矣,令其还乡"之名,诏遣武臣中的六公十侯还乡,杀李善长后又于六月把遣送还乡的武将名单扩大为七公二十四侯,并为原先赐给他们作为侍从的奴军"各设百户一人,统率其军以护之,给屯戍之印,俾其自耕食,复赐铁册",名日铁册军,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监视。

但是,诸将违法乱纪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如会宁侯张温"居室器用僭上"。表现最严重的是蓝玉。蓝玉是定远人,常遇春的妻弟。起初在常遇春麾下,骁勇善战,所向克捷,由管军镇抚积功至大都督府佥事,其女被册为蜀王妃。常遇春、徐达死后,他"数总大军,多立功"。洪武二十年以征虏左副将军从大将军冯胜征纳哈出,冯胜获罪,即军中代为大将军。二十一年率领十五万大军追击蒙古军队,直至捕鱼儿海,大获全胜,奏捷京师,朱元璋大喜,"赐敕褒劳,比之卫青、李靖",班师回朝,又进封为凉国公。据说胡惟庸案发之时,曾发现"玉尝与其谋",朱元璋考虑到他是开乎王常遇春的妻弟,乃"以开平之功及亲亲之故,宥而不问"。后来,蓝玉"见上待之厚,又自恃功伐,专恣暴横",越礼犯分,"床帐、护膝皆饰金龙,又铸金爵以为饮器。家奴至于数百,马坊、廊房采用九五间数"。他尝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即怒逐之。北征归来,夜至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打开关门迎纳,便纵兵毁关而人。又奸污投降的元主妃,妃羞愤自缢死。朱元璋多次批评过他,原来打算封他为梁国公,因为他屡犯错误,改封为凉国公,并将他的过失镌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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