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大帝-朱元璋传》作者:陈梧桐_第1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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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产关系。由这种阶级地位所决定,农民在政治上也无法提出建立一个比较进步的社会形态的斗争纲领。相反,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分散的个体小生产,不需要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也不需要进行较多的产品交换,他们生产的东西基本上是供自己消费。生活资料的取得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换。这种生产过程在原有的规模和基础上的往返重复,造成了农民的分散性、保守性和狭隘性,使他们习于顺从,不能由自己来代表自己,而需要一个最高的主宰来代表他们,保护他们。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本性来说是全能的和无数的官僚立足的基地。它造成全国范围内一切关系和个人的齐一水平,所以,它也就使得有可能从一个最高的中心对这个划一的整体的各个部分发生同等的作用"。这就为封建主义的影响和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建立,准备了土壤。因此,按照小农的世界观来改造社会,其结果也依然是个封建社会,不可能建立一个更高的社会形态。同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那种高于封建社会的社会形态,在当时也是无从实现的。因为直到明清时期,我国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还处于微弱萌芽的状态,建立新的社会形态的物质条件尚不具备。正如马克思所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农民的这种阶级的和历史的局限性,决定了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局,不是遭到地主阶级的镇压,就是成为地主阶级改朝换代的工具,不可能推翻封建制度;也决定了起义领袖不可能彻底摆脱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他们在起义之后必然要走上封建化的道路,最后不是牺牲于地主阶级的屠刀之下,就是充当地主阶级改朝换代策略的执行者,转化为封建帝王。

农民起义领袖的蜕变,用科学的阶级观点来分析,就意味着阶级立场的转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说这是对农民起义的叛变。但是,如果因此就给他戴上叛徒的帽子,那是不妥当的。所谓叛徒,这是一个直接牵涉到气节的问题,而气节本身又必须以当时人所能自觉地意识到的范畴为准。封建社会的农民是没有科学的阶级观点的,他们懂得公开投敌是一种叛变行为,但对不自觉的蜕变产生的阶级立场变化,却缺乏明确的认识。在他们的气节观中,没有根据立场的转移来判断忠和逆的标准。当时农民的认识水平所能达到的判断标准只能是,看一个人是否忠于自己的集团,是否直接向敌对集团投降。在元末农民战争中,朱元璋曾发生多次动摇。至正十九年(1359年)元将察罕帖木儿攻破宋政权都城汴梁,二十一年又攻破山东,"江南震动",朱元璋在这两年曾两次遣使往察罕军中"通好"、"结援"。察罕帖木儿虽然在至正二十二年致书朱元璋,"辞婉而媚",但却扣住他两次派去的使者不还。朱元璋认为此中有诈,因而"姑置不答"。年底,元朝派遣的户部尚书张昶、郎中马合谋、奏差张琏带着授予朱元璋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宣命诏书到达应天,朱元璋也未接受投降,反而下令逮捕了这三个使者。察罕帖木儿死后,朱元璋还与其养子扩廓帖木儿保持联系,时有使者往还,彼此"通好"。不过,朱元璋最后毕竟没有真正接受元朝的招降。他的这些行动,最多是个欲叛未遂的问题,不足据以给他定个叛徒的罪名。后来,随着军事上的节节胜利,朱元璋终于登上明朝皇帝的宝座,其间他的阶级立场虽已发生根本的变化,但却始终与元朝处于对立的地位,因此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当时的广大群众,都不认为此举是什么丧失气节的行动。所以,我们今天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评价朱元璋的活动,固然应该严肃地指出他的蜕变所引起的阶级立场的变化,并具体地分析这种变化给农民战争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不应因此把他与叛徒等同起来,据以抹煞他的历史功绩。

其实,如果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便不难看到,作为一个农民起义领袖,朱元璋对元末农民战争还是做出了一定贡献,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第一,率领起义队伍,沉重地打击了江南地区的地主势力。

众所周知,元朝末年的江南,是地主势力盘根错节、阶级矛盾极端尖锐的地区。元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后,刘福通率领北方红巾军从淮北杀向河南,此后一直战斗在中原地区。在江南一带活动的,主要是张士诚、方国珍、郭子兴等几支队伍。张士诚、方国珍的队伍曾在起义初期对元朝官军和地主武装作战,但后来都投降元朝,停止了反封建斗争。彭莹玉领导的一支南方红巾军,曾连陷湖广、江西诸地,破昱岭关,进入浙江,攻破杭州.并以"摧富益贫"相号召,一时造成"江南无地不红巾"的大好局面。可惜为时不久,彭莹玉在元朝的残酷镇压下牺牲,这支起义队伍也陷于失败。长期在江南地区坚持斗争的,是朱元璋的队伍。他在至正十五年执掌郭子兴部的领导权后,挥师南渡长江,于次年攻占应天,旋以应天为基地,一面积粮训兵,一面向东南方向出击,几年之内即占有皖南、浙东地区,消灭了大批元朝官军和地主武装。朱元璋的队伍所到之处,严厉镇压豪强地主,无偿征用地主土地,交与军士屯种,并积极支持农民夺占地主土地,发给"户由",承认他们的土地所有权。经过朱元璋起义军以及其他起义队伍的打击,江南地主阶级的势力大大削弱了。北宋以来长期积累起来的土地集中状况开始有所改变,许多地主的土地落到农民手里,涌现不少涌有小块耕地的自耕农。大批"驱口"、"驱丁"和匠户摆脱了地主和官府的束缚,获得人身自由。这为此后江南地区恢复和发展生产,继续保持全国经济重心的地位,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第二,实现了推翻元朝统治的任务。

众所周知,中国的封建社会发展到宋代,已进入其成熟阶段的后期,地主土地所有制与租佃制得到普遍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商品经济非常繁荣,随之而来的是封建制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控制的空前强化。元朝统一全国,基本奠定我国的疆域,促进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与融合,为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和巩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元朝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除了战争的破坏,其统治者还推行野蛮的民族压迫和歧视的政策,并将蒙古原来落后的劳动力占有形成和剥削方式,强行推广到封建经济高度发达的中原和江南地区,如掳掠大量人口,抑为"驱口"、"驱丁"即奴隶,搜刮大批民间工匠,抑为"系官人匠"即工奴。此外,为了适应蒙古人游牧生活的需要,元朝初期还曾在中原地区圈占大批良田充作牧场,不耕不稼,专放孽畜。后来,在中原地区发达的农业经济的影响下,他们虽然被迫放弃游牧经济,但对土地的掠夺却有增无减。元廷还经常夺占大量耕地充作官,赏给贵族、大臣和寺院。蒙古、色目贵族和汉族地主也用各种手段,疯狂兼并土地,"索债征租,驱迫农民",甚至于预佃客男女婚姻,将佃客随田佃卖。所有这些,对于宋代而言,无疑是经济领域的一种逆转。与此同时,元世祖忽必烈既施行"汉法"又唯恐出现全盘"汉化"的现象,因而采取"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的方针,一面仿照汉族王朝的传统建立统治机构与制度,另一面又将一些落后的蒙古旧制稍加变通或附会汉法而加以保留,形成一套蒙汉杂糅的制度。如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制的强化,科举制的推行,理学统治地位的确立,是沿用宋制发展而来的;而诸王分封制度,世袭的军户制和以军户为基础的军事制度,则是蒙古旧制的延续。这些蒙古旧制的延续,对宋代来说,又是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一种倒退。这种逆转倒退,不能不使宋代发展起来的封建经济受到严重的损害,其发展历程也就呈现特别曲折和缓慢的状态。有元一代,尽管元朝采取了许多恢复与发展生产的措施,有些部女棉纺织业、印刷业和火炮制造业的生产技术也确有一定的进步,但就总体而言,整个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却始终未能超越宋代的水平。到了元末,由于朝政的腐败,土地的集中,赋役和地租剥削的沉重,天灾频繁发生,"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广大农民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社会经济更是衰败不堪。元朝的腐朽统治,已成为生产发展、社会前进的严重障碍,推翻它的统治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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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农民战争就是顺应时代的这种需要而爆发的。经过艰苦的战斗,各支起义军相继歼灭了大量官军和地主武装,给予元朝统治以有力的打击,特别是北方红巾军三路北伐,横扫元朝统治的腹地,更从根本上动摇了元朝的统治基础。但是后来,全国的斗争发生了新的变化。至正十七年(1357年),张士诚、方国珍投降元朝。至正十九年,宋政权的都城汴梁为察罕帖木儿攻破,刘福通奉小明王退守安丰,北方红巾军已基本陷于失败。次年,陈友谅杀徐寿辉,虽然他仍坚持反元立场,但因居功自傲,弑主自立,导致众叛亲离,民心丧尽。至正二十三年,张士诚遣吕珍助元破安丰,刘福通战死,北方红巾军彻底陷于失败。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朱元璋大力加强以应天为中心的根据地的建设,同时根据斗争形势的变化,制订相应的政策和策略,努力争取各种反元力量,孤立分化敌人,不断发展自己的势力,在击败陈友谅、张士诚之后,不失时机地挥师北上,逐鹿中原。最后终于在洪武元年.攻克大都,推翻腐朽的元朝政权,从而为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扫除了一大障碍。

当然,肯定朱元璋在元末农民战争中的历史功绩,并不等于他的所作所为都值得全部肯定。例如,在元末农民战争的后期,随着他由农民起义领袖向地主阶级政治代表的转化,他逐步转移斗争的方向,突出强调民族斗争以取代阶级斗争,逐渐削弱乃至完全停止了反封建斗争。因此,那些较晚被他攻占的地方,如原先为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人占据而后才归他控制的大部分地区,地主阶级豪强势族便很少受到打击,有的甚至未曾受到触动。以致在新王朝建立之后,他们的势力很快又发展起来,兼并土地,役使小民,与皇朝的经济利益发生尖锐的冲突,迫使朱元璋不得不重新采取措施,予以限制和打击。

对朱元璋在明朝开国时期的活动,也曾有过一种全盘否定的观点,认为朱元璋登上明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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