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大帝-朱元璋传》作者:陈梧桐_第1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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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人处斩,妻小入官。当年月,他还敕谕右军都督府,令即移文秦、蜀二府长史司,启王发都司官军于松潘、碉门、黎、雅、河州、临洮及入西番关口巡禁私茶之出境者,三月,遣驸马都尉谢达往谕蜀王,令其谕布政司、都司严为防禁,并令兵部具禁约事宜,遣人赍谕川陕守边卫所,并遣僧管著藏卜等往西番申谕之。川陕各都司于是在通接西番经行关隘偏僻小路,差拨官军三四层严密把守巡视。同时,朱元璋还敕谕户部,令差行人去陕西河州、四川碉门、利(黎)、雅等处,省谕把隘的头目,教他十分严加把截,不许私茶出境。户部遵命自至九月,每月遣行人四员,巡视河州、临洮、碉门、黎、雅等处。半年以内,先后派遣二十四名巡视人员,往来旁午。此外,朱元璋还亲自下令,命署佥都御史邓文铿、刘观、景清等三人到四川、陕西讥察私茶。禁茶之声势,可谓空前。凡有触犯茶禁的,即刻捉拿治罪,虽勋戚无贷。当年五月,驸马都尉欧阳伦贩运私茶,就被赐死。

明朝发展茶马贸易的政策,顺应了汉藏两族人民经济上互相依存的客观需要,有力地推动了边疆和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同时也密切了藏区同中原王朝的政治联系,收到了羁縻广大藏族,加强明朝统治的效果。成化年间督理茶马盐政、经略边务的副都御史杨一清,曾赞扬说:国初散处降夷,各分部落,随所指拨地方,安置住札,授之官秩,联络相承。以马为科差,以茶为价,使知虽远外小夷,皆王官王民,志向中国,不敢背叛。且如一背中国,则不得茶,无茶则病且死。以是羁縻之,贤于数万甲兵矣。此制西番以控北虏之上策。《明史》也说:初,太祖以西番地广,人犷悍,欲分其势而杀其力,使不为边患,故来者辄授官。又以其地皆食肉,倚中国茶为命,故设茶课司于天全六番,令以马市,而人贡者又优以茶布。诸番恋贡市之利,且欲保世官,不敢为变。迨成祖,益封法王及大国师、西天佛子等,俾转相化导,以共尊中国,以故西陲宴然,终明世无番寇之患。

朱元璋处理民族问题的威德兼施、德怀为主的政策,归根到底是为维护和巩固明朝的封建统治服务的。作为封建王朝的统治者,朱元璋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摆脱内中国而外夷狄的大汉族主义的羁绊。他不仅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类的思想,而且采取了不少歧视和防范少数民族的措施,如用法律规定蒙古、色目不许本类自相嫁娶,并在茶马贸易中实行贱其所有而贵其所无的不等价交换政策,等等。因此,他的民族政策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民族压迫政策。不过,就当时的历史条件来说,朱元璋的民族攻策仍不失为一种开明的政策。他不仅针对元末民族矛盾极其尖说的状况,提出华夷无间、抚字如一的主张,而且非常重视怀柔手段的运用,能够根据不同民族的具体情况,因时制宜,因俗而冶,并辅之于其他羁縻和恩抚措施,从而使尖锐的民族矛盾得到了缓和,把众多的民族基本上都统一起来,置于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仅的管辖之下。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明朝统治的巩固,而且有助于打破各民族之间封建割据的壁垒,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从而起到加强和巩固国家统一的积极作用。

第十四章 睦邻外交和御倭斗争


第一节 睦邻友好的外交政策

自秦汉实现大一统之后,我国历朝的封建君主就在"夷夏之辨"的理论基础上,同周边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其核心思想,是以中国为中心,由君主临御天下,居内以制夷狄。按照这种理论框架建立起来的外交关系,是一种名义上的"宗藩"关系。与中国建交的周边各国,仍然保留自己的君主和完整的国家机构,但作为藩属国,必须接受宗主国的册封,向宗主国"称臣"、"纳贡"。中国的君主,不干预藩属国的内政,而是按照儒家传统的"礼"治思想,以"德"柔远,并对朝贡给予大量的回赐,同时根据"和为贵"的原则,与之建立睦邻友好的关系,以图建立一种和平与稳定的国际秩序。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便按照这种传统的外交模式,着手恢复与邻近诸国的外交活动,并制定了用以指导这一活动的外交政策。元朝初期,一度实行穷兵黩武的对外政策,企图用武力征服邻近国家。成吉思汗曾经大举西征,并东征高丽。忽必烈建立元朝后,他和他的后继者,也多次发兵攻打日本、安南(今越南北部)、缅甸、占城、爪哇(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等国。元朝进行的这些非正义战争,不仅遇到被侵略国家的顽强抵抗,遭到惨重失败,而且极大地消耗国内的人力和物力,加重人民的负担,激起广大人民的强烈不满,福建等地便因此爆发过起义。朱元璋总结并吸取历史上的这些教训,强调如果外国不自量力,兴兵侵犯我国,一定要给予迎头痛击,但如果外国不来侵犯,则不可无故兴兵,去侵犯他国。当时,明王朝刚刚建立,国内的统治还不稳固,统一的大业尚未完成;极端残破的经济有待复兴,需要有一个和平安定的国际环境。因此,朱元璋决定采取"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的睦邻外交政策。洪武四年(1371年)九月,他在奉天门召见各部大臣,郑重告谕他们:"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指蒙古),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卿等当记所言,知朕此意。"后来,他又告诫周围的武将:国家用兵,好像医生用药,蓄药以治病,不以无病而服药。国家未宁,用兵以勘定祸乱,到四方承平时,只宜修甲兵,练士卒,使常有备,而不可喜功生事。因为兵能弭祸,亦能招乱。如果自恃富强,喜功生事,结怨启衅,适足以招乱。好比医生乱开瞑眩之药,强迫无病之人服用,纵然不使他残躯陨命,也会使之大伤元气。所以当政者应当常讲武事,却不可穷兵黩武。洪武朝末年颁布《皇明祖训》,朱元璋还特地将这一政策录载其中,要他的子孙世世遵守。《皇明祖训·首章》这样告诫他的子孙说: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指蒙古)与中国边疆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接着,又将邻近的十五个亚洲国家列为"不征之国",规定后世子孙不得无故侵犯:

东北朝鲜国即高丽正东偏北 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正东偏南 大琉球国 小琉球国

西南 安南国 真腊国 暹罗国 占城国 苏门答刺国 西洋国 爪哇国 湓(彭)亨国 白(百)花国《明太租宝训》卷五,《训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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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弗(佛)齐国 渤泥国

根据睦邻友好的原则,朱元璋在洪武元年(1368年)十二月,首先派符宝郎俣斯、知府易济等,分别出使高丽、安南,并致国书于周围各国,通报他已即位改元,取代了元朝的统治,希望与各国重新建立外交关系。国书回顾中国与周围邻邦的传统友谊说:"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近,一视同仁。故中国奠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并说明他的外交政策:"朕已承正统,方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后来,又陆续遣使出访日本、占城、爪哇、琐里、暹罗、真腊、三佛齐、渤泥、琉球、缅国(今缅甸)和西洋诸国,重申明朝的外交政策和建交愿望,并赐赠诸国王金绮缎纱罗,还送去大统历,使"知正朔所在","能奉若天道"。洪武三年,在给爪哇国王的国书中,他进一步申明:"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各安其所。"洪武五年,接见来访的高丽民部尚书张子《明太祖实录)卷三七。(明太祖实录》卷三九。《明史)卷三二四,《爪哇传)。

温,他又再次表明决不无故兴兵侵犯他国,愿与各国和平相处的态度,说;"昔日好谎的君王如隋炀帝者,欲广土地,枉兴兵革,教后世笑坏他,我心里最嫌。"朱元璋还设法同中亚地区的帖木儿汗国、远在地中海东部的拂秣(东罗马帝国)建立联系。洪武二十一年,明军在捕鱼儿海战役中俘获一批撒马儿罕商人,朱元璋即派鞑靼王子刺刺等护送他们回帖木儿汗国,后又"累遣使招谕"。元朝末年,有个拂蒜国人捏古伦前来中国经商,元亡之后滞留未返。朱元璋得到消息,在洪武四年召见捏古伦,请他携带一封书信回国,交给拂秫国王,希望双方能互通往来。后来,又正式派使节普刺等人出访拂秫,再次表达同拂蒜建立外交关系的愿望。明朝使节的足迹,遍及于周围的邻国。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朱元璋在《谕祭暹罗国王敕》中,曾回顾他的外交活动说:"朕自即位以来,命使出疆,周于四维,历邦国,足履其境者三十六,声闻于耳者三十一。风殊俗异,大国十有八,小国百四十九。"

朱元璋的外交活动,得到周围邻国的热烈响应。洪武二年(1369年)六月,安南国王陈日烽首先派遣少中大夫同时敏、正大夫段悌、黎安世等来朝贡,因请封爵;八月,高丽国王王颛派遣礼部尚书洪尚载等人明奉表贺朱元璋即帝位,贡方物,请封爵;九月,占城国王阿答阿者派遣大臣蒲旦麻都等人贡。日本、暹罗、真腊、琉球、吕宋(今菲律宾吕宋岛)、爪哇、琐里、渤泥、三佛齐、苏门答刺、览邦、淡巴、百花、湓亨、缅国、柯枝(今印度西南岸柯钦),大葛兰(一说在今印度南部西岸的奎隆,一说为今奎隆南的阿廷加尔)纷纷遣使来访,同明朝建立外交关系。远在地中海东部的拂蒜也遣使人贡。帖木儿汗国当时正图谋攻灭西方的伊儿汗国和北边的钦察汗国,也对东方的明朝采取"称臣纳贡"的做法,在洪武二十年九月首次派遣回回满刺哈非思人明朝贡,献马十五匹,驼二只,"自是频岁贡马驼"。

在外交活动中,朱元璋沿袭历代封建王朝的做法,以"宗主国"的身份对周围的"藩属国"进行册封,但并不干预各国的内政。他有时也对各国内政提出一些建议,但是否采纳,由各国自己决定。如安南国王陈日煌的伯父陈叔明,在洪武四年(1371年)逼死陈日煌,自己执掌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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