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则非也。谁何乃诃喝禁御之谓。” 嘉锡案:李以营护照顾释料理,似也。然与桓车骑之语意不合,且车骑是桓冲非温也。南史陈本纪论引梁末童谣云:“ 黄尘污人衣,皂荚相料理。”以皂荚浣衣,而谓之料理,岂可解为照顾乎?考释玄应一切经音义十四曰:“撩理,音力条反。通俗文云:‘理乱谓之撩理。’又说文云:‘撩,理也。’谓撩捋整理也。今多作料量之料字也。”释慧琳一切经音义三十七曰:“撩理,上了雕反,顾野王云:‘撩谓整理也。’”此两音义所引,乃料理之本义。盖撩通作料,训为整理,故凡营护其人,与整治其事物,皆可谓之料理也。钱大昕恒言录二曰“料理,双声字。”
翟灏通俗编十二云:“按料字平声,韩退之诗:‘为逢桃树相料理。’康与之诗: ‘东风着意相料理。’黄庭坚诗:‘平生习气难料理。 ’皆可证。今俗读如字。”
〔四〕 程炎震云:“哀制,谓服中也。不免哀制,似谓不胜丧。然晋书云坦之后为袁真功曹。”类聚二十引宗躬孝子传曰:“吴坦之,隐之兄也。母葬,夕设九饭祭,坦之每临一祭,辄号痛断绝,至七祭,吐血而死。” 嘉锡案:此即世说所谓大吴不免哀制也。晋书哀帝纪隆和元年二月,以龙骧将军袁真为西中郎将,监护豫、司、并、冀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镇汝南。桓温传太和四年,温率西中郎将袁真北伐,温军败绩,归罪于真。表废为庶人。吴坦之之为西中郎将参军,当不出此数年中。韩康伯平生历官,本传无年月。考建康实录九:伯累迁至吏部尚书,改授太常。孝武帝太元五年八月卒。则伯之官吏部,最早亦不过太元之初,上距袁真之废免, 凡六、七年矣。坦之盖不待府废,已丁忧罢官,哭母以死。故康伯不及用也。程氏谓后为袁真功曹,殊失之不考。
〔五〕 群书治要三十引晋书曰:“ 吴隐之字处默,濮阳人也。早孤,事母孝谨,爱敬着于色养,几灭性于执丧。居近韩康伯家,康伯母贤明妇人,每闻隐之哭,临馔辍餐,当织投杼,为之悲泣,如此终其丧。谓伯曰:‘汝若得在官人之任,当举如此之徒。’及伯为吏部,超选隐之,遂阶清级,为龙骧将军,广州刺史。”按治要所引晋书,不着姓名。张聪咸经史质疑录与阮侍郎论晋逸史例曰:“梁陈以下至唐初,凡引史者单称晋书,皆臧氏书也。”
言语第二
1 边文礼见袁奉高,闳也。失次序。〔一〕文士传曰:“边让字文礼,陈留人。才俊辩逸,大将军何进闻其名,召署令史,以礼见之。让占对闲雅,声气如流,坐客皆慕之。让出就曹,时孔融、王朗等并前为掾,共书剌从让,让平衡与交接。后为九江太守,为魏武帝所杀。”奉高曰:“昔尧聘许由,面无怍色,皇甫谧曰:“由字武仲,阳城槐里人也。尧舜皆师而学事焉,后隐于沛泽之中,尧乃致天下而让焉。由为人据义履方,邪席不坐,邪□不食,闻尧让而去。其友巢父闻由为尧所让,以为污己,乃临池洗耳。池主怒曰:‘何以污我水?’由于是遁耕于中岳颍水之阳,箕山之下,终身无经天下色。死葬箕山之巅,在阳城之南十里。尧因就其墓,号曰箕山公神,以配食五岳,世世奉祀,至今不绝也。”先生何为颠倒衣裳?”文礼答曰:“明府初临,尧德未彰,是以贱民颠倒衣裳耳。”按:袁闳卒于太尉掾,未尝为汝南,斯说谬矣。〔二〕
【笺疏】
〔一〕 嘉锡案:失次序谓举止失措,故下文云“颠倒衣裳”。
〔二〕 程炎震云:“案范书袁闳未尝为太尉掾,益明此注闳字是阆之误。汉时吏民通称守相为明府,注中汝南字当作陈留,文礼,陈留浚仪人也。”
2 徐孺子稚也。年九岁,尝月下戏。人语之曰:“若令月中无物,当极明邪?”五经通议曰:“月中有兔、蟾蜍者何?月,阴也;蟾蜍,亦阴也;而与兔并明,阴系于阳也。”徐曰:“不然,譬如人眼中有瞳子,无此必不明。”
3 孔文举融也。年十岁,随父到洛。时李元礼有盛名,为司隶校尉,诣门者皆俊才清称及中表亲戚乃通。文举至门,谓吏曰:“
我是李府君亲。”〔一〕既通,前坐。元礼问曰:“ 君与仆有何亲?”对曰:“昔先君仲尼与君先人伯阳,有师资之尊,是仆与君奕世为通好也。”元礼及宾客莫不奇之。太中大夫陈韪后至,人以其语语之。韪曰:“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文举曰:“想君小时,必当了了!”韪大踧踖。续汉书曰:“孔融,字文举,鲁国人,孔子二十四世孙也。〔二〕高祖父尚,钜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别传曰:“融四岁,与兄食梨,辄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小儿,法当取小者。’年十岁,随父诣京师。河南尹李膺有重名,融欲观其为人,遂造之。膺问:‘高明父祖,尝与仆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也。’〔三〕众坐莫不叹息,佥曰:‘异童子也!’太中大夫陈韪后至,同坐以告。韪曰:‘人小时了了者,长大未必能奇。 ’融应声曰:‘即如所言,君之幼时,岂实慧乎?’膺大笑,顾谓融曰:‘长大必为伟器。’”〔四〕
【校文】
注“辄引小者” “引”,沈本作 “取”。
【笺疏】
〔一〕 嘉锡案:府君,汉人本以称太守。今元礼为司隶校尉,亦有此称者,盖司隶比二千石,有府舍,故得通称之也。
〔二〕 孔宙碑云:“君讳宙字季将,孔子十九世之孙也。” 嘉锡案:宙为十九世,则融不得为二十四世,续汉书误也。后汉书本传作二十世孙,不误。
〔三〕 嘉锡案:御览四百六十三引范晔后汉书叙孔融李膺事,与此注所引融别传及今本范书孔融传,字句小异,且于“累世通家也。”下增出一段云:“膺大悦,引坐,谓曰:‘卿欲食乎?’融曰: ‘须食。’膺曰:‘教卿为客之礼:主人问食,但让不须’。融曰:‘不然,教君为主之礼:但置于食,不须问客。’膺惭,乃叹曰:‘吾将老死,不见卿富贵也。 ’融曰:‘公殊未死。’膺曰‘如何?’融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向来公所言未有善也,故知未死。’膺甚奇之。后与膺谈论百家经史,应答如流,膺不能下之。”凡百二十七字。既非范蔚宗书所有,考魏志崔琰传注引续汉书,亦无此一段,不知为何书之误。惟类林杂说五辩捷篇与御览同无与膺谈论以下,而多与陈炜往复语,作“‘小时了了,大不能佳。’融曰:‘观君小时,定当了了。’炜甚踧踖”。与世说合。而与马、范书皆不同。然不引书名,莫得而考也。
〔四〕 程炎震云:“文举以建安十三年死,年五十六,则十岁为延熹六年。通鉴以李膺自河南尹输作左校系之延熹八年, 盖元礼尹京历三年也,其为司隶校尉则在八年以后矣。范书亦称河南尹与续汉书同。孝标引续汉书盖隐以驳正本文也。若李贤注引孔融家传云太尉李固则误甚,延熹六年太尉是杨秉。又魏书崔琰传注引续汉书作十余岁。” 嘉锡案:孝标注中所引河南尹李膺云,乃孔融别传,非续汉书也,程氏误矣。
4 孔文举有二子,大者六岁,小者五岁。昼日父眠,小者床头盗酒饮之。大儿谓曰:“何以不拜? ”答曰:“偷,那得行礼!” ↙本↙作↙品↙由↙↙網↙友↙整↙理↙上↙傳↙
5 孔融被收,中外惶怖。时融儿大者九岁,小者八岁。二儿故琢钉戏,〔一〕了无遽容。融谓使者曰:“冀罪止于身,二儿可得全不?”儿徐进曰:“大人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寻亦收至。〔二〕魏氏春秋曰:“融对孙权使有讪谤之言,坐弃市。二子方八岁、九岁,融见收,奕棋端坐不起。左右曰:‘而父见执。’二子曰:‘安有巢覆而卵不破者哉!’遂俱见杀。”世语曰:“魏太祖以岁俭禁酒,融谓酒以成礼,不宜禁。由是惑众,太祖收置法焉。二子龆龀见收,顾谓二子曰:‘何以不辟?’二子曰:‘父尚如此,复何所辟?’”裴松之以为世语云融儿不辟,知必俱死,犹差可安。孙盛之言,诚所未譬。八岁小儿,能悬了祸患,聪明特达,卓然既远,则其忧乐之情,固亦有过成人矣。安有见父被执,而无变容,奕棋不起,若在暇豫者乎?昔申生就命,言不忘父,不以己之将死而废念父之情也。父安尚犹若兹,而况颠沛哉!盛以此为美谈,无乃贼夫人之子与?盖由好奇情多,而不知言之伤理也。
【校文】
注“安有巢覆而卵不破者哉” “ 覆”,景宋本及沈本俱作“毁”。
【笺疏】
〔一〕 周亮工因树屋书影三曰:“ 金陵童子有琢钉戏,画地为界,琢钉其中,先以小钉琢地,名曰签,以签之所在为主。出界者负,彼此不中者负,中而触所主签亦负。按孔北海被收时,两郎方为琢钉戏,乃知此戏相传久矣。”
〔二〕 后汉书融传以为融妻子皆被诛,女年七岁,男年九岁,方奕棋,融被收而不动。又言曹操尽杀之,女谓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见死者,岂非至愿。”乃延颈就刑,颜色不变。与世说诸书又异。赵一清三国志注补十二曰:“晋书羊祜传‘祜前母孔融女,生兄发’,则戮不及嗣,可知裴世期之言为有征也。” 嘉锡案:世期未尝辩戮不及嗣。融子未必不死。赵氏之言,独可驳范书耳。 嘉锡又案:说苑权谋篇云:“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家语困誓篇同,“毁 ”作“破”。
6 颍川太守髡陈仲弓。〔一〕按寔之在乡里,州郡有疑狱不能决者,皆将诣寔,或到而情首,或中途改辞,或讬狂悸,皆曰“宁为刑戮所苦,不为陈君所非。”岂有盛德感人若斯之甚,而不自卫,反招刑辟,殆不然乎?此所谓东野之言耳!〔二〕客有问元方:“府君何如?”元方曰:“高明之君也。” “足下家君何如?”曰:“忠臣孝子也。”客曰:“易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王廙注系辞曰:“金至坚矣,同心 者,其利无不入。兰芳物也,无不乐者。言其同心者,物无不乐也。”何有高明之君而刑忠臣孝子者乎?” 元方曰:“足下言何其谬也!故不相答。”客曰:“足下但因伛为恭不能答。”〔三〕元方曰:“昔高宗放孝子孝己,帝王世纪曰:“殷高宗武丁有贤子孝己,其母蚤死,高宗惑后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四〕尹吉甫放孝子伯奇,〔五〕琴操曰:“
尹吉甫,周卿也,有子伯奇,母死更娶。后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