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笺疏》作者:余嘉锡_第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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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爵者不知其味,非人情也。’及侯景之乱,铿当为贼禽,或救之,获免。铿问之,乃前所行觞者。” 嘉锡案:此与顾荣事终末全同,疑为后人因荣事而傅会。

  26 祖光禄少孤贫,性至孝,常自为母炊爨作食。王隐晋书曰:“祖纳字士言,范阳遒人,九世孝廉。纳诸母三兄,最治行操,能清言,历太子中庶子,廷尉卿。避地江南,温峤荐为光禄大夫。 ”王平北闻其佳名,〔一〕以两婢饷之,因取为中郎。王乂别传曰:“乂字叔元,琅邪临沂人。时蜀新平,二将作乱,文帝西之长安,乃征为相国司马,迁大尚书、出督幽州诸军事、平北将军。”有人戏之者曰:“奴价倍婢。”祖云:“百里奚亦何必轻于五羖之皮邪?”楚国先贤传曰:“百里奚字凡伯,楚国人。少仕于虞,为大夫。晋欲假道于虞以伐虢,谏而不听,奚乃去之。”说苑曰:“秦穆公使贾人载盐于虞,诸贾人买百里奚以五羊皮。穆公观盐,怪其牛肥,问其故,对曰:‘饮食以时,使之不暴,是以肥也。’公令有司沐浴衣冠之。公孙支让其卿位,号曰五羖大夫。”

【校文】

 注“字凡伯” “凡”,景宋本及袁本俱作“井”,是。

【笺疏】

〔一〕 李详云:“案晋书祖纳传作平北将军王敦闻之,遗其二婢。敦乃乂字之讹。王敦未尝为平北将军。乂督幽州,纳 范阳人,为其部民,故得饷云。”

  27 周镇罢临川郡还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永嘉流人名曰:“镇字康时,陈留尉氏人也。祖父和,故安令。父震,司空长史。”中兴书曰:“镇清约寡欲,所在有异绩。”王丞相往看之。丞相别传曰:“王导字茂弘,琅邪人。祖览,以德行称。父裁,侍御史。导少知名,家世贫约,恬畅乐道,未尝以风尘经怀也。”时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狭小,而又大漏,殆无复坐处。王曰:“ 胡威之清,何以过此!”即启用为吴兴郡。晋阳秋曰:“胡威字伯虎,淮南人。父质以忠清显。质为荆州,威自京师往省之。及告归,质赐威绢一匹。威跪曰:‘大人清高,于何得此?’质曰:‘是吾奉禄之余,故以为汝粮耳。’威受而去。每至客舍,自放驴取樵爨炊。食毕,复随旅进道。质帐下都督阴齎粮要之,因与为伴。每事相助经营之,又进少饭,威疑之,〔一〕密诱问之,乃知都督也。谢而遣之。〔二〕后以白质,质杖都督一百,除其吏名。父子清慎如此。及威为徐州,世祖赐见,与论边事及平生。帝叹其父清,因谓威曰:‘卿清孰与父?’对曰:‘臣清不如也。’帝曰:‘ 何以为胜汝邪?’对曰:‘臣父清畏人知,臣清畏人不知,是以不如远矣。’”〔三〕

【笺疏】

〔一〕 嘉锡案:魏志胡质传注引作 “行数百里,威疑之”。

〔二〕 嘉锡案:魏志注作“因取向所赐绢答谢而遣之”。

〔三〕 嘉锡案:魏志胡质传曰:“ 质字文德,楚国寿春人也。”注引晋阳秋叙威事较此注为详,疑今本为宋人所删除。群书治要引晋书曰:“荆州帐下都督闻威将去,请假还家。持资粮,于路要威,因与为伴。每事佐助,又进饮食。威疑而诱问之。既知,乃取所赐绢与都督,谢而遣之。后因他信以白质。质杖都督一百,除吏名。”所引盖臧荣绪书,与魏志注所引晋阳秋合。 嘉锡又案:都督此举,诚有意为谄,然虽相助经营,又进少饭,威已谢之以绢,无损于父子之清白。威诚不能隐而不白以欺其父。为质者闻之,唤都督来,呵斥其非,使知愧悔足矣。此辈小人,何足深责!竟与除名,已嫌稍过;而又杖之一百,岂非欲众口喧传,使人知其清乎?好名之徒,伤于矫激,乃曰“清畏人知”,吾不信也。

  28 邓攸始避难,于道中弃己子,全弟子。〔一〕晋阳秋曰:“攸字伯道,平阳襄陵人。七岁丧父母及祖父母,持重九年。性清慎平简。” 邓粲晋纪曰:“永嘉中,攸为石勒所获,召见,立幕下与语,说之,坐而饭焉。攸车所止,与胡人邻毂,胡人失火烧车营,勒吏案问胡,胡诬攸。攸度不可与争,乃曰:‘向为老姥作粥,失火延逸,罪应万死。’勒知遣之。所诬胡厚德攸,遗其驴马,护送令得逸。”王隐晋书曰:“攸以路远,斫坏车,以牛马负妻子以叛,贼又掠其牛马。攸语妻曰:‘吾弟早亡,唯有遗民。今当步走,儋两儿尽死,不如弃己儿,抱遗民。吾后犹当有儿。’妇从之。”中兴书曰:“攸弃儿于草中,儿啼呼追之,至莫复及。攸明日系儿于树而去,遂渡江,至尚书左仆射,卒。弟子绥服攸齐衰三年。”既过江,取一妾,甚宠爱。历年后讯其所由,妾具说是北人遭乱,忆父母姓名,乃攸之甥也。攸素有德业,言行无玷,闻之哀恨终身,遂不复畜妾。〔二〕

【校文】

 注“以牛马负妻子以叛” “叛” ,沈本作“逃”,是。

【笺疏】

〔一〕 嘉锡案:攸弃己子,全弟子,固常人之所难能,然系儿于树则太残忍,不近人情。故晋书史臣论极不满之,详见赏誉篇“谢太傅重邓仆射 ”条下。

〔二〕 曲礼曰:“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郑注曰:“为其近禽兽也。” 嘉锡案:古者姓氏有别,所买之妾若出于微贱,不能知其氏族之所自出,犹必询之卜筮,以决其疑。自汉以后,姓氏归一,人非生而无家,未有不知其姓者。此妾既具知父母姓名,而攸曾不一问,宠之历年,然后讯其邦族,虽哀恨终身,何嗟及矣!白圭之玷,尚可磨乎?

  29 王长豫为人谨顺,事亲尽色养之孝。中兴书曰:“王悦字长豫,丞相导长子也。仕至中书侍郎。”〔一〕丞相见长豫辄喜,见敬豫辄嗔。文字志曰:“王恬字敬豫,导次子也。少卓荦不羁,疾学尚武,不为导所重。至中军将军。多才艺,善隶书,与济阳江虨以善奕闻。”长豫与丞相语,恒以慎密为端。丞相还台,〔二〕及行,未尝不送至车后。恒与曹夫人并当箱箧。〔三〕长豫亡后,丞相还台,登车后,哭至台门。曹夫人作簏,封而不忍开。王氏谱曰:“导娶彭城曹韶女,名淑。”

【校文】

 注“江虨” “虨”,景宋本作“ 彪”。

【笺疏】

〔一〕 法苑珠林九十五引幽明录曰:“中书郎王长豫有美名。父丞相至所珍爱。遇疾转笃,丞相忧念特至,政在床上坐,不食已积日。忽为现一人,形状甚壮,着铠执刀,王问:‘君是何人’?答曰 ‘仆是蒋侯也。公儿不佳,欲为请命,故来耳,勿复忧。’王欣喜动容。即命求食,食遂至数升,内外咸未达所以。食毕,忽复惨然,谓王曰:‘中书命尽,非可救者!’言终不见。”

〔二〕 程炎震曰:“台谓尚书省也。导时录尚书事,故云还台。通典:‘尚书省总谓尚书台,亦曰中台。’”

〔三〕 “并当”,雅量篇“祖士少好财”条作“屏当”。慧琳一切经音义三十七曰:“摒儅,上并娉反,去声字也。”广雅云:“‘摒,除也。 ’古今正字‘从手,屏声,亦作拼,下当浪反。’字镜云:‘儅者,不中儅也。今摒除之。’文字典说‘从人,当声。’”又五十八曰:“摒挡,通俗文除物曰摒挡,拼除也。”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二曰:“并当二字,俗训收拾。”

  30 桓常侍闻人道深公者,〔一〕辄曰:“此公既有宿名,加先达知称,又与先人至交,不宜说之。 ”〔二〕桓彝别传曰:“彝字茂伦,谯国龙亢人,汉五更桓荣十世孙也。父颖,有高名。彝少孤,识鉴明朗,避乱渡江,累迁散骑常侍。”僧法深,〔三〕不知其俗姓,盖衣冠之胤也。道徽高扇,誉播山东,为中州刘公弟子。值永嘉乱,投迹 杨土,居止京邑,内持法纲,外允具瞻,弘道之法师也。以业慈清净,而不耐风尘,考室剡县东二百里●山中,同游十余人,高栖浩然。支道林宗其风范,与高丽道人书,称其德行。年七十有九,终于山中也。”

【校文】

 注“父颖” “颖”,景宋本及沈本俱作“颢”。 ♂♂網♂
 注“散骑常侍” 景宋本及沈本俱脱“常侍”,非。
 注“业慈” “慈”,景宋本及沈本俱作“滋”。

【笺疏】

〔一〕 嘉锡案:高僧传四云:“竺道潜字法深,姓王,琅玡人,晋丞相武昌郡公敦之弟也。年十八出家,事中州刘元真为师。晋永嘉初,避乱过江。中宗元皇及肃祖明帝、丞相王茂弘、太尉庾元规并钦其风德,友而敬焉。及中宗肃祖升遐,王、庾又薨,乃隐迹剡山,以避当世。以晋宁康二年卒于山馆,春秋八十有九。烈宗孝武诏曰‘潜法师理悟虚远、风鉴清贞。弃宰相之荣,袭染衣之素’”云云。本注谓“不知其俗姓”。而高僧传以为王敦之弟。考之诸家晋史,并不言王敦有此弟。疑因孝武诏中“弃宰相之荣”语附会之。实则深公本衣冠之胤,所谓宰相,盖别有所指,不必是王敦也。

〔二〕 程炎震曰:“以两人之年考之,桓且长于深公十岁,此恐是元子语,非茂伦语。”

〔三〕 程炎震曰:“僧法深上必有脱文,不知所引何书矣。”

  31 庾公乘马有的卢,晋阳秋曰:“庾亮字元规,颍川鄢陵人,明穆皇后长兄也。渊雅有德量,时人方之夏侯太初、陈长文之伦。侍从父琛,避地会稽,端拱嶷然,郡人严惮之。觐接之者,数人而已。累迁征西大将军、荆州刺史。”伯乐相马经曰: “马白□入口至齿者,名曰榆雁,一名的卢。奴乘客死,主乘弃市,凶马也。”或语令卖去。语林曰:“殷浩劝公卖马。”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一〕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贾谊新书曰:“孙叔敖为儿时,出道上,见两头蛇,杀而埋之。归见其母,泣。问其故?对曰:‘夫见两头蛇者,必死。今出见之,故尔。’母曰:‘蛇今安在?’对曰:‘恐后人见,杀而埋之矣。’母曰:‘夫有阴德,必有阳报,尔无忧也。’后遂兴于楚朝。及长,为楚令尹。”效之,不亦达乎!”

【校文】

 注“鄢陵” “鄢”,景宋本作“ □”。

【笺疏】

〔一〕 白氏六帖二十九曰:“庾亮有的卢,殷浩以不利主,劝卖之。亮曰:‘己所不欲,不施于人。’”

  32 阮光禄在剡,〔一〕曾有好车,借者无不皆给。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阮后闻之,叹曰: “吾有车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车为?”遂焚之。阮光禄别传曰:“裕字思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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