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植始大。故其子孙虽冠盖相承,为时着姓,亦不能退数先代之典矣。流俗相传,乃有幽婚之说,并为植祖杜撰名字,疑是魏、晋之闲有不快于卢氏者之所为。干宝、孔约喜其新异,从而笔之于书。孝标因世说有“鬼子敢尔”之语,遂引志怪之说以实之。不知世说此条,采自郭澄之所撰郭子,御览三百八十八引郭子并无“鬼子敢尔”一句。唐修晋书陆机传亦无此语,可以为证。此殆刘义庆着书时之所加。义庆尝作宣验记、幽明录,固笃信鬼神之事者。其于干宝辈之书,必读之甚熟,故于世说特着此语,以形容士衡之怒骂,而不悟其言之失实也。
〔六〕 叶梦得避暑录话上曰:“晋史以为议者以此定二陆优劣,毕竟机优乎?云优乎?度晋史意,不书于云传,而书于机传,盖谓机优也。以吾观之,机不逮云远矣。人斥其祖父名固非是,吾能少忍,未必为不孝。而亦从而斥之,是一言之闲,志在报复,而自忘其过,尚能置大恩怨乎?若河桥之败,使机所怨者当之,亦必杀矣。云爱士不竞,真有过机者,不但此一事。方颖欲杀云,迟之三日不决。以赵王伦杀赵浚赦其子骧而复击伦事劝颖杀云者,乃卢志也。兄弟之祸,志应有力,哀哉!人惟不争于胜负强弱,而后不役于恩怨爱憎。云累于机,为可痛也!” 嘉锡案:晋、六朝人极重避讳,卢志面斥士衡祖父之名,是为无礼。此虽生今之世,亦所不许。揆以当时人情,更不容 忍受。故谢安以士衡为优。此乃古今风俗不同,无足怪也。
19 羊忱性甚贞烈。〔一〕赵王伦为相国,忱为太傅长史,乃版以参相国军事。使者卒至,忱深惧豫祸,不暇被马,于是帖骑而避。使者追之,忱善射,矢左右发,使者不敢进,遂得免。文字志曰:“忱字长和,一名陶,泰山平阳人。世为冠族。父繇,车骑掾。忱历太傅长史、扬州刺史,迁侍中。永嘉五年,遭乱被害,年五十余。”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忱,晋书羊祜传作陶,与注引文字志一名陶合。惟卷中赏誉篇注引羊氏谱作悦,而此下“诸葛恢女”一条注引羊氏谱仍作忱,盖赏誉篇注误。”
程炎震云:“晋书羊祜传云:陶,徐州刺史。”
20 王太尉不与庾子嵩交,王夷甫、庾敳。庾卿之不置。王曰:“君不得为尔。 ”庾曰:“卿自君我,我自卿卿。我自用我法,卿自用卿法。”
21 阮宣子伐社树,阮修已见。春秋传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风俗通曰:“‘孝经称:社 者,土也。广博不可备敬,故封土以为社而祀之报功也。 ’然则社自祀句龙,非土之祭也。”有人止之。宣子曰:“社而为树,伐树则社亡;树而为社,伐树则社移矣。”〔一〕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亡、移二字两句互易。御览五百三十二引世说亦同。”
22 阮宣子论鬼神有无者,或以人死有鬼,〔一〕宣子独以为无,曰:“今见鬼者,云箸生时衣服,若人死有鬼,衣服复有鬼邪?”论衡曰:“世谓人死为鬼,非也。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如审鬼者死人精神,人见之宜从裸袒之形,无为见衣带被服也。何则?衣无精神也。由此言之,见衣服象人,则形体亦象人。象人,知非死人之精神也。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之精神也。”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作‘尝有论鬼神有无者,皆以人死者有鬼’,于文为合。句首阮宣子三字当衍。”
23 元皇帝既登阼,以郑后之宠,欲舍明帝而立简文。时议者咸谓:“舍长立少,既于理非伦,且明帝以聪亮英断,益宜为储副。”周、王诸公,并苦争恳切。中兴书曰:“郑太后字阿春,荥阳人。少孤,先嫁田氏,夫亡,依舅吴氏。时中宗敬后虞氏先崩,将纳吴氏,后与吴氏女游后园,有言之于中宗者,纳为 夫人,甚宠。生简文。帝即位,尊之曰文宣太后。”唯刁玄亮独欲奉少主,以阿帝旨。元帝便欲施行,虑诸公不奉诏。于是先唤周侯、丞相入,然后欲出诏付刁。刁协。周、王既入,始至阶头,帝逆遣传诏,遏使就东厢。周侯未悟,即却略下阶。丞相披拨传诏,迳至御床前曰:“不审陛下何以见臣。”帝默然无言,乃探怀中黄纸诏裂掷之。由此皇储始定。周侯方慨然愧叹曰:“ 我常自言胜茂弘,今始知不如也!”中兴书曰:“元皇以明帝及琅邪王裒并非敬后所生,而谓裒有大成之度,胜于明帝,因从容问王导曰:‘立子以德不以年,今二子孰贤?’导曰:‘世子、宣城俱有爽明之德,莫能优劣。如此,故当以年。’于是更封裒为琅邪王。”而此与世说互异,然法盛采摭典故,以何为实?且从容调谏,理或可安。岂有登阶一言,曾无奇说,便为之改计乎?〔一〕
【校文】
注“从容调谏” “调”,景宋本作“讽”。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简文崩时年五十三。当元帝之崩,未三岁耳。是年三月顗即被害。果有此言,又当在前。儿甫堕地,便欲废立,揆之理势,断为虚诬。”
24 王丞相初在江左,欲结援吴人,请婚陆太尉。对曰:“培塿无松柏,薰莸不同器。〔一〕杜预左传注曰:“培塿,小阜。松柏,大木也。薰,香草。莸,臭草。”玩虽不才,义不为乱伦之始。”〔二〕玩已见。〔三〕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文选沈约弹王源注引家语:颜回曰:‘薰莸不同器而藏。’”
〔二〕 嘉锡案:王、陆先世,各有名臣,而功名之盛,王不如陆。过江之初,王导勋名未着,南人方以北人为伧父,故玩讬词以拒之。其言虽谦,而意实不屑也。 嘉锡又案:排调篇云:“陆太尉诣王丞相,食酪病,与王笺云:‘民虽吴人,几为伧鬼。 ’”可见其于王导轻侮不逊,宜其不与之通婚矣。导屡见侮于玩而不怒,亦以其族大宗强,为吴人之望故也。若蔡谟九锡之戏,导即愤然形于词色矣。 又案:晋书玩传载此两事,亦曰“其轻易权贵如此”。
〔三〕 玩见政事篇“陆太尉”条。
25 诸葛恢大女适太尉庾亮儿,恢别传曰:“恢字道明,琅邪阳都人。祖诞,司空。父靓,亦知名。恢少有令问,称为明贤。避难江左,中宗召补主簿,累迁尚书令。”庾氏谱曰:“庾亮子会,娶恢女,名文彪。”庾会别见。〔一〕次女适徐州刺史羊忱儿。羊氏谱曰:“羊楷字道茂。祖繇,车骑掾。父忱,侍中。楷仕至尚书郎。娶诸葛恢次女。”亮子被苏峻害,改适江虨。〔二〕虨别见。恢儿娶邓攸女。〔三〕诸葛氏谱曰:“恢子衡,字峻文,仕至荥阳太守。娶河南邓攸女。”〔四〕于时谢尚书求其小女婚。恢乃云:“羊、邓是世婚,江家我顾伊,庾家伊顾我,不能复与谢裒儿婚。”永嘉流人名曰:“裒字幼儒,陈郡人。父衡,博士。裒历侍中、吏部尚书、吴国内史。”及恢亡,遂婚。〔五〕谢氏谱曰:“裒子石,娶恢小女,名文熊。中兴书曰:“ 石字石奴,历尚书令,聚敛无厌,取讥当世。”于是王右军往谢家看新妇,犹有恢之遗法,威仪端详,容服光整。王叹曰:“我在遣女裁得尔耳!”〔六〕
【笺疏】
〔一〕 嘉锡案:庾会见雅量篇“庾太尉风仪伟长”条。
〔二〕 嘉锡案:虨见本篇“江仆射年少”条,其娶恢女事见假谲篇。
〔三〕 魏志诸葛诞传注引干宝晋纪曰:“恢追赠左光禄大夫开府。”程炎震云:“晋书穆帝纪:‘永和元年五月,诸葛恢卒。’” ★★網★文★檔★下★載★與★在★線★閱★讀★
〔四〕 程炎震云:“此云河南邓攸,则非平阳之邓伯道也。”
〔五〕 嘉锡案:诸葛三君,功名鼎盛,彪炳人寰,继以瞻、恪、靓,皆有重名。故渡江之初,犹以王、葛并称。至于谢氏,虽为江左高门,而实自万、安兄弟其名始盛。谢裒(安父)。父衡虽以儒素称,而官止国子祭酒(见谢鲲传),功业无闻,非诸葛氏之比。故恢不肯与为婚。恢死后,谢氏兴,而葛氏微,其女遂卒归谢氏。后来太傅名德,冠绝当时,封、胡、羯、末,争荣竞秀。由是王、谢齐名,无复知有王、葛矣。可见寒门士族,相与代兴,固自存乎其人。冢中枯骨,未可尽恃。又可见一姓家门之盛,亦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嘉锡又案:简傲篇载阮思旷讥谢万为“新出 门户,笃而无礼”。可见当时人尚不以谢氏为世家。
〔六〕 嘉锡案:全晋文二十六载王羲之杂帖云:“二族旧对,故欲结援诸葛。若以家穷,自当供助昏事。”疑即指诸葛恢女嫁谢石事。二族为婚,右军尝与闻,故往谢家看新妇。于情事亦合。右军虽有供助之意,而云“我在遣女裁得尔耳”,则诸葛氏固不受其助也。然亦可见恢死后家已中落,其子弟欲结援强宗,遂不能守恢之遗旨矣。俞正燮癸巳存稿卷十一曰:“看新妇,古礼也。后亦有之。世说云:‘
王右军往谢家看新妇。’南史齐河东王传云:‘武帝为纳柳世隆女,帝与群臣看新妇。’ 顾协传:‘晋、宋以来,初昏三日,妇见舅姑,众宾皆列观。’”
26 周叔治作晋陵太守,周侯、仲智往别。叔治以将别,涕泗不止。仲智恚之曰:“斯人乃妇女,与人别唯啼泣!”便舍去。邓粲晋纪曰: “周谟字叔治,顗次弟也。仕至中护军。嵩字仲智,谟兄也。〔一〕性绞直果侠,每以才气陵物。顗被害,王敦使人吊焉。嵩曰:‘亡兄,天下有义人,为天下无义人所杀,复何所吊?’敦甚衔之。犹取为从事中郎,因事诛嵩。”晋阳秋曰:“嵩事佛,临刑犹诵经。”周侯独留,与饮酒言话,临别流涕,抚其背曰:“奴好自爱。”〔二〕阿奴,谟小字。〔三〕
【校文】
注“才气陵物”“陵”,景宋本作 “凌”。
“奴好自爱” “奴”上景宋本及沈本有“阿”字。
【笺疏】
〔一〕 嘉锡案:隋志:梁有大鸿胪周嵩集三卷,录一卷,亡。又今晋书本传不言嵩为大鸿胪。严氏全晋文八十六以为敦平后追赠,理或然也。
〔二〕 嘉锡案:此出郭子,见御览四百八十九,“阿奴”作“阿孥”。
〔三〕 汪师韩谈书录曰:“晋书列女传,周嵩曰:‘阿奴碌碌,当在阿母目下耳。’阿奴,谟小字也。按周顗传:‘嵩尝因酒瞠目谓顗曰:“兄才不及弟,何乃横得重名?”以所燃蜡烛投之。顗神色无忤,徐曰:“阿奴火攻,固出下策耳!”’夫嵩谓谟为阿奴。顗谓嵩亦云阿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