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真,可谓大误。
程炎震云:“晋书舆服志: ‘成帝咸和九年制:听尚书八座丞郎门下三省侍官乘车,白幍低帏,出入掖门。又二宫直官着乌沙幍。’则前此者,王人虽宴居着幍,不得以见天子。故山该不肯行耳。”
16 向雄为河内主簿,有公事不及雄,而太守刘淮横怒,〔一〕遂与杖遣之。雄后为黄门郎,刘为侍中,初不交言。武帝闻之,敕雄复君臣之好,雄不得已,诣刘,再拜曰:“向受诏而来,而君臣之义绝,何如?”〔二〕于是即去。武帝闻尚不和,乃怒问雄曰:“ 我令卿复君臣之好,何以犹绝?”汉晋春秋曰:“雄字茂伯,河内人。”世语曰:“雄有节概,仕至黄门郎、护军将军。”按:王隐、孙盛不与故君相闻议曰:“昔在晋初,河内温县领校向雄,送御牺牛,不先呈郡,辄随比送洛。值天大热,郡送牛多暍死。台法甚重,太守吴奋召雄与杖,〔三〕雄不受杖,曰: ‘郡牛者亦死也;呈牛者亦死也。’奋大怒,下雄狱,将大治之。会司隶辟雄都官从事,数年,为黄门侍郎。奋为侍中,同省,相避不相见。武帝闻之,给雄酒礼,使诣奋解,雄乃奉诏。”此则非刘淮也。晋诸公赞曰: “淮字君平,沛国杼秋人。少以清正称。累迁河内太守、侍中、尚书仆射、司徒。”雄曰:“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今之君子,进人若将加诸□,退人若将坠诸渊。臣于刘河内,不为戎首,亦已幸甚,安复为君臣之好?”武帝从之。〔四〕礼记曰:“穆公问于子思曰:‘为旧君反服,古邪?’子思曰:‘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故有旧君反服之礼;今之君子,进人若将加诸渊,退人若将坠诸渊。无为戎首, 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有?’”郑玄曰:“为兵主求攻伐,故曰戎首也。 ”
【校文】
“加诸□” “□”,景宋本作“ 膝”。
注“求攻伐” “求”,景宋本及沈本俱作“来”。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淮字君平,则淮当作准,因准省为准,故误为淮耳。”
〔二〕 程炎震云:“何如晋书雄传作如何是也。”
〔三〕 程炎震云:“吴奋为河内太守,亦见晋书孙铄传。”
〔四〕 程炎震云:通典九十九引王隐议曰:“礼虽云:‘君不君,臣不可以不臣,当为小恶也。三谏不从则去,不见齿于其君,则不敢立其朝。 ’至于仲子称‘人以国士遇我,我以国士报之;以凡人遇我,我以凡人报之’。此犹轻于戎首,则可逢而避之,至死不往可也。雄无诏敕逢避,未可非也。” 嘉锡案:通典于王隐议前叙雄、奋事,与刘注所引同,但较略耳。盖隐为此议先具其事之始末,以为缘起也。其孙盛议叙事同,而议则亡矣。李慈铭云:“案晋书向雄传言太守刘毅常以非罪笞雄,及吴奋代毅为太守,又以小谴系雄于狱。司隶钟会于狱中辟雄为都官从事,后为黄门侍郎。时吴奋、刘毅俱为侍中,同在门下,雄初不交言。武帝敕雄复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诣毅再拜云云。与此又异。考刘毅传,未尝为河内太守。盖唐人修晋书,杂采诸说,既并两事一之, 又误淮为毅,前云吴奋、刘毅两人同为侍中,后止云诣毅再拜,皆不合也。”
17 齐王冏为大司马辅政,虞预晋书曰:“冏字景治,齐王攸子也。少聪惠,及长,谦约好施。赵王伦篡位,冏起义兵诛伦,拜大司马,加九锡,政皆决之。而恣用群小,不复朝觐,遂为长沙王所诛。”嵇绍为侍中,诣冏咨事。冏设宰会,〔一〕召葛旟齐王官属名曰:“旟字虚旟,齐王从事中郎。”晋阳秋曰:“齐王起义,转长史。既克赵王伦,与董艾等专执威权。冏败,见诛。”董艾等八王故事曰:“艾字叔智,弘农人。祖遇,魏侍中。父缓,秘书监。艾少好功名,不修士检。齐王起义,艾为新汲令,赴军,用艾领右将军。王败,见诛。”共论时宜。〔二〕旟等白冏:“嵇侍中善于丝竹,公可令操之。”遂送乐器。绍推却不受。冏曰:“今日共为欢,卿何却邪?”绍曰:“公协辅皇室,令作事可法。绍虽官卑,职备常伯。操丝比竹,盖乐官之事,不可以先王法服,为吴人之业。今逼高命,不敢苟辞,当释冠冕,袭私服,此绍之心也。”旟等不自得而退。
【校文】
注“父缓” “缓”,景宋本作“ 绥”。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宰会字恐误,晋书绍传作宴会。”
〔二〕 晋书齐王冏传云:“封葛旟为牟平公。” 嘉锡案:冏传称龙骧将军董艾。又载河间王颙表曰:“董艾放纵,无所畏 忌。中丞按奏,而取退免。葛旟小竖,维持国命,操弄王爵,货赂公行,群奸聚党,擅断杀生,密署腹心,实为货谋,斥罪忠良,伺窥神器。”
18 卢志于众坐世语曰:“志字子通,范阳人,尚书珽少子。少知名。起家邺令,历成都王长史、卫尉卿、尚书郎。”问陆士衡:“陆逊、陆抗,是君何物?”抗已见。吴书曰:“逊字伯言,吴郡人,世为冠族。初领海昌令,号神君,累迁丞相。”答曰:“如卿于卢毓、卢珽。 ”魏志曰:“毓字子家,涿人。父植,有名于世。累迁吏部郎、尚书。选举,先性行而后言才,进司空。珽,咸熙中为泰山太守,字子笏,位至尚书。”士龙失色。云别见。既出户,谓兄曰:“
何至如此,彼容不相知也?”士衡正色曰:“我祖名播海内,宁有不知?鬼子敢尔!”孔氏志怪曰:“卢充者,范阳人。家西三十里有崔少府墓。充先冬至一日,出家西猎,见一獐,举弓而射,即中之。獐倒而复起,充逐之,不觉远。忽见一里门如府舍,门中一铃下有唱家前。〔一〕充问:‘此何府也?’答曰:‘少府府也。’充曰:‘我衣恶,那得见贵人?’ 即有人提□新衣迎之。充着尽可体,便进见少府,展姓名。酒炙数行,崔曰:‘近得尊府君书,为君索小女婚,故相延耳。’即举书示充。充,父亡时虽小,然已见父手迹,便歔欷无辞。崔即敕内,令女郎庄严,使充就东廊。充至,妇已下车,立席头,共拜。为三日毕,还见崔。崔曰:‘君可归矣。女有娠相,生男,当以相还;生女,当留自养。’敕外严车送客。崔送至门,执手零涕,离别之感,无异生人。复致衣一袭,被褥一副。充便上车,去如电逝,须臾至家。家人相见,悲喜推问,知崔是亡人,而入其墓,追以懊惋。居四年,三月三日临水戏,忽见一犊车,乍浮乍没。既上岸,充往开 车后户,见崔氏女与三岁男儿共载。充见之忻然,欲捉其手。女举手指后车曰:‘府君见人。 ’即见少府,充往问讯。女抱儿还充,又与金□,别,并赠诗曰:‘煌煌灵芝质,光丽何猗猗!华艳当时显,嘉异表神奇。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萎。荣曜长幽灭,世路永无施。不悟阴阳运,哲人忽来仪。会浅离别速,皆由灵与祇。何以赠余亲,金□可颐儿。爱恩从此别,断绝伤肝脾。’充取儿□及诗,忽不见二车处。将儿还,四坐谓是鬼魅,佥遥唾之,形如故。问儿:‘谁是汝父?’儿迳就充怀。众初怪恶,传省其诗,慨然叹死生之玄通也。充诣市卖□,高举其价,不欲速售,冀有识者。欻有一老婢,问充得□之由。还报其大家,即女姨也。遣视之,〔二〕果是。谓充曰:‘我姨姊,崔少府女,未嫁而亡,家亲痛之,赠一金□,箸棺中。今视卿 □甚似,得□本末,可得闻不?’充以事对。〔三〕即诣充家迎儿。儿有崔氏状,又似充貌。姨曰:‘我舅甥三月末闲产。父曰春暖,温也,愿休强也。即字温休。温休盖幽婚也。其兆先彰矣。〔四〕儿遂成为令器。历数郡二千石,皆着绩。其后生植,为汉尚书。植子毓,为魏司空。冠盖相承至今也。”〔五〕议者疑二陆优劣,谢公以此定之。〔六〕
【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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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诸“□”字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 “□”。
注“谓是鬼魅” “魅”,景宋本及沈本作“媚”。
注“我舅甥” “甥”,景宋本及沈本作“生”。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有唱家前四字有误。太平广记卷三百十六引搜神记作唱客前。此处家字盖客字之误。”
〔二〕 嘉锡案:“遣视之”,搜神记及雕玉集皆作“遣儿视之”。儿者,女姨母所生之儿也,故下文称女为姨姊。
〔三〕 嘉锡案:“充以事对”,搜神记此下有“此儿亦为悲咽,齎还白母”二句,于情事为合。
〔四〕 李慈铭云:“案搜神记作‘ 姨曰:我外甥也,即字温休。案温休,幽婚为反语。寻此注‘姨曰:我舅甥’云云,盖汉以后俗称从母曰姨,沿其父之称也。此姨是崔少府妻之妹,为女之姨,故呼女曰甥。三月末闲产者,即谓女也。父即指崔少府也。温休即女小字,故以为幽婚之先兆。上姨姊当是姊婿之误。我舅甥,舅字亦衍文。今本搜神记以温休为儿之字,盖由后人误改。” 嘉锡案:□客所校,与雕玉集暗合。
〔五〕 嘉锡案:唐人雕玉集感应篇引有世说一节,即此注中志怪之文也。所引颇有删节,而字句反多溢出今本之外者。盖今本为宋人所删,遂失古人小品文字风韵。 嘉锡又案:隋唐志均有孔氏志怪四卷,不言时代名字。章宗源隋志考证十三云:“文苑英华:顾况戴氏广异记序(案见英华七百三十七)称孔慎言神怪志,文廷式补晋志丙部五云:太平广记二百七十六晋明帝条引孔约志怪,约当是其名。”嘉锡以此参互考之,知其人名约,字慎言。本书排调篇注引其书,有干宝作搜神记事,则其人在干宝之后。隋志着录,序次于祖台之志怪之下,疑其并在台之后矣。台之,晋孝武时人,孔氏至早亦晋末人也。 又案:此事亦见搜神记卷十六,与此注所引志怪互有详略。虽今本搜神记出于后人缀辑,然卢充事广记三百十六已引之,知实出自干宝书矣。夫同一事而宝与孔氏先后互载,可见当时已盛传。余谓此乃齐东野人之语,非实录也。无论其事怪诞不经,且范阳卢氏皆只以植为祖,不闻有所 谓卢充者。后汉书卢植传、魏志卢毓传、晋书卢钦传均不载植祖父名字。唐书宰相世系表亦只云卢氏秦有博士敖,裔孙植,字子干。元和姓纂十一模云:秦有博士卢敖,后汉尚书植(误作慎),皆不详植之先代世系。今孔氏志怪独云植为卢充之孙,而崔氏女所生之子即植之父,竟不能举其名。所谓温休者,乃崔氏女之小字,非植父也。六朝人最重谱学,若植父果为时令器,仕历数郡二千石,乌有不知其名字者乎?盖卢氏在汉本自寒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