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笺疏》作者:余嘉锡_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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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下;管弦繁奏,钟、夔先听其音。钟,钟期也。夔,舜乐正。稚恭上扇,以好不以新。”庾后闻之曰:“此人宜在帝左右。”〔四〕

【笺疏】

〔一〕 嘉锡案:文馆词林四百五十七:张望江州都督庾翼碑铭云:“建元二年,康帝晏驾。俄而季兄司空薨逝,乃授都督江、荆、司、冀、雍、梁、益七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领护南蛮校尉,刺史如故。”据碑,亮薨后翼先督三州,进督六州,又连转督三州五州,冰薨后乃督七州。注所引别传有删节,又碑乃晋书穆帝纪、翼本传均作征西将军。此作征南误。

〔二〕 李慈铭云:“案武帝当作成帝。晋书庾怿传言是怿上成帝。成与武字形相似也。各本皆误。”

〔三〕 嘉锡案:类聚卷六十九引语林,正作成帝。御览卷七百二误作城帝。书钞一百三十四引嵇含羽扇赋序曰:“吴楚之士,多执鹤翼以为扇。虽曰出自南鄙,而可以遏阳隔暑。大晋附吴,迁其羽扇,御于上国。”与傅咸序可以互证。演繁露曰:“诸葛武侯挥白羽扇,指麾三军。顾荣征陈敏,自以羽扇挥之。敏众大溃。晋中兴征说曰‘旧羽扇翮用十毛,王敦始省改止用八毛。其羽翮损少,飞翥不终,此其兆也。’ 据此语以求其制度,则是取鸟羽之白者,插扇柄中,全而用之,不细析也。” 嘉锡又案:傅咸言直截鸟翼而摇之,正谓用全翮。今之羽扇犹如此。知其制古今不异,想南宋时不甚行用,故程泰之重费考证耳。

〔四〕 嘉锡案:“此人宜在帝左右 ”,此出语林,见御览卷七百二引。

  54 何骠骑亡后,何充别见。〔一〕征褚公入。既至石头,王长史、刘尹同诣褚。褚曰:“真长何以处我?”真长顾王曰:“此子能言。”褚因视王,王曰:“国自有周公。”晋阳秋曰:“充之卒,议者谓太后父裒宜秉朝政,裒自丹徒入朝。吏部尚书刘遐劝裒曰‘会稽王令德,国之周公也,足下宜以大政付之。’裒长史王胡之亦劝归藩,于是固辞归京。”〔二〕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永和二年何充卒。”

〔二〕 李慈铭云:“案褚裒先以都督徐、兖二州刺史,假节镇京口。此处京下脱一‘口’ 字,各本皆脱。”

  55 桓公北征经金城,见前为琅邪时种柳,皆已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泪。〔一〕桓温别传曰:“温字元子,谯国龙亢人,汉五更桓荣后也。父彝,有识鉴。温少有豪迈风气,为温峤所知,累迁琅邪内史,进征西大将军,镇西夏。时逆胡未诛,余烬假息,温亲勒郡卒,建旗致讨,清荡伊、洛,展敬园陵。薨,谥宣武侯。”

【笺疏】

〔一〕 李详云:“晋书桓温传作‘ 自江陵北伐’,即采此条。钱少詹大昕晋书考异云:‘ 宋书州郡志:“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太兴三年立怀德县。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镇江乘之蒲洲上,求割丹阳之江乘县立郡。”则温所治之琅玡在江南之江乘。金城亦在江乘。今上元县北境也。温自江陵北伐,何容取道江南邪?’又案郝懿 行晋宋书故:‘金城是琅邪郡下小地名,控镇南北。而晋书地理志无之。宋书州郡志亦无此县,唯南琅邪郡下云: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云云。而世说言语篇桓公北征云云。温北征乃自江陵,何由至琅邪之金城?此世说误耳。’”

    刘盼遂曰:“案通鉴晋纪:穆帝永和十二年,温自江陵北伐。海西公太和四年,温发姑孰伐燕。金城泣柳事,当在太和四年之行。由姑孰赴广陵,金城为所必经。攀枝流涕,当此时矣。唐修晋书误系此事于永和十二年北伐之役,可谓大误。温于永和十二年之役,北伐姚襄,由江陵赴洛阳,浮汉北上。宁容迂道丹阳?此一不合也。太初四年枋头之役,温时已成六十之叟,览此树之葱茏,伤大命之未集,故抚今追昔,悲不自胜。若洛阳之役,在兹十年前,正温强武之时,宁肯颓唐若是?此二不合也。缘晋书致误,由于采攗世说及庾信枯树赋而未加以覈校,故有此失。钱氏考异亦止考其不合,而未能求其合也。” 嘉锡案:建康实录九引图经云:“金城,吴筑,在今县城东北五十里。中宗于此立琅玡郡也。”通鉴九十七:康帝建元二年,以褚裒为左将军、都督兖州、徐州之琅玡诸军事。兖州刺史,镇金城。注云:“金城在江乘之蒲洲。琅玡侨郡,亦以为治所。”景定建康志十五云:“晋元帝于江乘之金城立琅邪郡,在旧江宁县东北五十里。”又卷二十引旧志:“金城在城东二十五里,吴筑。今上元县金城乡地名金城戍,即其地。”并附考证云“吴后主宝鼎二年,以灵舆法驾迎神于明陵。后主于金城门外露宿。晋大兴中,王氏举兵反,将军刘隗军于金城。咸康中,桓温出镇江东之金城。后温北伐,经金城,见为琅邪时所种柳”云云。然则金城即南琅邪郡治,先有金城,而后有琅邪。钱氏谓琅邪、金城皆在江乘,郝氏以金城为琅邪郡下小地名, 皆非也。钱氏又云:“晋书桓温传:‘温自江陵北伐,行经金城,见少为琅邪时所种柳皆已十围。’乃因庾信枯树赋有‘ 昔年移柳,依依汉南’之语。遂疑金城为汉南地耳。不知赋家寓言,多非其实。即以此赋言之,殷仲文为东阳太守,在桓玄事败之后。而篇末乃言‘桓大司马闻而叹曰’,岂非子虚亡是之谈乎?此事出世说言语篇,但云北征,本无江陵字。”嘉锡以为:此非独唐修晋书之误,其先盖亦有所承也。何以言之?建康实录自卷五至卷十,皆叙东晋之事,与今晋书异同极伙,不知本之何家。其卷九桓温附传“寻又北伐,经金城”云云,虽不言自江陵北伐,然叙在大破姚襄于伊水之前,与今晋书合。此必臧荣绪诸家有采用世说,而误以金城为在汉南者。故庾信摭以入赋。唐修晋书又因袭之耳。赋家固多寓言,亦何必悠谬其词,移之千里哉!至于世说所叙,本无可疑。而郝氏不加详考,强指为误,则其史学不精之过也。

  56 简文作抚军时,尝与桓宣武俱入朝,更相让在前。宣武不得已而先之,因曰:“伯也执殳,为王前驱〔一〕。”卫诗也。殳,长一丈二尺,无刃。简文曰:“所谓‘无小无大,从公于迈 ’。〔二〕”

【笺疏】

〔一〕 伯也执殳二句,见诗伯兮篇。

〔二〕 无小无大二句,见诗鲁颂泮宫篇。

  57 顾悦与简文同年,〔一〕而发蚤白。中兴书曰:“悦字君叔,晋陵人。初为殷浩扬州别驾。浩卒,上疏理浩。或谏以浩为太宗所废,必不依许,悦固争之,浩果得申,物论称之。后至尚书左丞。”简文曰:“卿何以先白?”对曰:“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弥茂。”〔二〕顾凯之为父传曰:“君以直道陵迟于世。入见王,王发无二毛,而君已斑白,问君年,乃曰:‘卿何偏蚤白?’君曰:‘松柏之姿,经霜犹茂;臣蒲柳之质,望秋先零。受命之异也。’王称善久之。”

【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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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李慈铭云:“案晋书作顾悦之。”程炎震云:“简文崩时年五十三。”

〔二〕 学林五云:“尔雅曰:‘柽,河柳。杨,蒲柳。’所谓蒲柳者,乃柳之一种,其名为蒲柳,是一物也。春秋左氏传曰:‘董泽之蒲,可胜既乎?’杜预注曰:‘蒲柳可以为箭。’崔豹古今注曰 ‘蒲柳,水边生,叶似青杨,亦名蒲杨。’马融广成颂曰:‘树以蒲柳,被以绿莎。’用蒲柳对绿莎,不误也。晋书:‘顾悦之与简文帝同年,而发早白。帝问其故?对曰:“松柏之姿,经霜犹茂;蒲柳之质,望秋先零。”’以松柏对蒲柳,意谓蒲草与柳为二物也,误矣。杜子美重过何氏诗曰:‘手自移蒲柳,家才足稻梁。’ 亦以蒲柳为二物,盖循悦之误也。” 嘉锡案:晋书及世说皆用顾凯之所撰家传,非史臣所自记。晋、唐诗文,虽尚骈偶,然只须字面相对。非如宋人四六必求,铢两悉称也。如观国说,顾悦之既不知蒲柳之为一物,而杜诗又沿其误,则试问如学林卷八所举杜诗“天上鸣鸿雁,池中足鲤鱼。浪传乌 鹊喜,深得鹡鸰诗”。皆以二物对一物,又沿谁之误乎?如其必不可对也,岂其诗律极细之老杜,尚不之知?必待一素无诗名之王观国吹毛而求疵乎?然则顾悦之与杜子美皆未尝误也。观国能考证而不知文义,遽妄议古人,殊为可哂!以其说蒲柳尚详,故仍录之,备参考焉。

  58 桓公入峡,绝壁天悬,腾波迅急。晋阳秋曰:“温以永和二年,率所领七千余人伐蜀,拜表辄行。”迺叹曰:“既为忠臣,不得为孝子,如何?”汉书曰:“王阳为益州刺史,行部至邛僰九折阪,叹曰:‘奉先人遗体,奈何数乘此险! ’以病去官。后王尊为刺史,至其阪,问吏曰:‘非王阳所畏之道邪?’吏曰:‘是!’叱其驭曰:‘驱之,王阳为孝子,王尊为忠臣。’”

  59 初,荧惑入太微,寻废海西。晋阳秋曰:“泰和六年闰十月,荧惑守太微端门。十一月,大司马桓温废帝为海西公。”晋安帝纪曰:“桓温于枋头奔败,知民望之去也,乃屠袁真于寿阳。既而谓郗超曰:‘足以雪枋头之耻乎?’超曰:‘未厌有识之情也。公六十之年,败于大举,不建高世之勋,未足以镇厌民望。’因说温以废立之事。时温夙有此谋,深纳超言,遂废海西。”〔一〕简文登阼,复入太微,帝恶之。徐广晋纪曰:“咸安元年十二月,荧惑逆行入太微,至二年七月,犹在焉。帝惩海西之事,心甚忧之。”时郗超为中书在直。中兴书曰:“超字景兴,高平人,司空愔之子也。少而卓荦不羁,有旷世之度。累迁中书郎、司徒左长史。”引超入曰:“天命脩短,故非所计,政当无复近日事不? ”超曰:“大司马方将外固封疆,内镇社稷,必无若此之虑。臣为陛下以百口保之。”帝因诵庾仲初诗庾阐从征诗也。曰:“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 声甚凄厉。郗受假还东,帝曰:“致意尊公,家国之事,遂至于此!由是身不能以道匡卫,思患预防,愧叹之深,言何能喻?”因泣下流襟。〔二〕续晋阳秋曰:“帝外压彊臣,忧愤不得志,在位二年而崩。”

【校文】

 注“枋头之耻乎” “乎”,景宋本作“耳”。
 注“外压彊臣” “压”,景宋本作“厌”。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安帝纪,安字误。考隋书经籍志,不载有晋诸帝之纪。此注所引,亦止有安帝。盖其书唐初已亡。然海西被废之事,不应载于安帝之纪,所未喻也。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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