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棺材之谜》作者:埃勒里·奎因_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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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什么漏洞?”埃勒里愉快地问。
  “我认为,卡基斯用同一杯水去制造各个杯子的渍痕,这事干得未免太蠢啦,尤其是,考虑到他别的障眼法玩得多么巧妙。”
  佩珀带有几分稚气,迫不及待地插话了。“在我看来,检察官,”他说,“依照奎因先生的思路,那也根本算不了什么漏洞。”
  “佩珀,你是怎么想的呢?”埃勒里兴味盎然地问道。
  “唔,也许卡基斯并不知道滤壶是满的。也许他想当然地认为滤壶里的水只有半壶上下。或者他也许根本不知道滤壶灌足后可以注满六杯。上述这几个假定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解释他怎会显得如此之蠢。”
  “这话言之有理。”埃勒里笑了笑,“好极啦。现在的答案当中,确实有一些环节没有着落,我们还无法切实地解开这些扣子,虽然我们不妨大胆地作些合理的推断。例如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是卡基斯杀了格里姆肖,他的动机何在?好,我们已知格里姆肖曾经单独来拜访过他,是在上一夜。而且我们又知道,这次的拜访,导致卡基斯吩咐他的律师伍德拉夫起草一份新遗嘱——事实上,他是当天深夜打电话给伍德拉夫的。紧急吧,也可以说——是火烧眉毛了。新遗嘱别无变动,只是把卡基斯收藏品总库的继承人更换了,这收藏品总库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遗产;至于新继承人是谁,卡基斯却讳莫如深——甚至对自己的律师也严格保密。我认为,如果推测新继承人是格里姆肖,或者是个由格里姆肖出面做为代表的人物,也许不能算是牵强附会吧。然而,卡基斯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出奇的举动呢?根据格里姆肖其人及其犯罪历史来进行分析,答案显然就是敲诈勒索。况且,请别忘记,格里姆肖与这个行业是有关系的;他曾经当过博物馆的职员,并且由于偷窃名画未遂而坐过牢。由格里姆肖来进行讹诈,就说明从事同一行业的卡基斯,有什么把柄被格里姆肖抓在手里了。在我看来,十之八九是牵涉到艺术品买卖中的黑暗勾当,再不就是某件古董的非法交易之类。
  “现在,且让我根据这个显而易见是假设性的动机,把这个罪案描绘出来吧。星期四晚上,格里姆肖拜访卡基斯——我们不妨认为,这个刚出监牢的囚犯就在这次拜访时发出了最后通牒,也就是抛出了讹诈方案。卡基斯同意按照格里姆肖或者格里姆肖所代表者的旨意来更改遗嘱,作为代价——很可能卡基斯这时经济状况已陷入困境,付不出现款了。而卡基斯在指示他的律师起草了一份新遗嘱之后,或者是感到即使更改了遗嘱将来也难免继续受敲诈,或者是想干脆另做打算;不论是出于哪一种原因,反正他横下了一条心,与其付出代价,还不如把格里姆肖干掉——而他这样一横心,却在无意之中强有力地表明了一个事实:格里姆肖是为了自身而不是为了别人来勒索的,否则的话,杀死格里姆肖对于卡基斯就毫无好处了,因为后面照样有人能拿起死者所使用的敲诈的把柄。总而言之,第二天,星期五的晚上,格里姆肖又来了,来收取他所要的那份新遗嘱,这就落进了卡基斯的上述圈套,被干掉了;卡基斯也许是把尸体在附近的什么地方先藏一藏,打算另作永久性的处置。然而,劫数难逃,卡基斯由于这一番折腾,过度紧张,在他还来不及一劳永逸地把尸体处理掉之前,自己却在第二天上午心力衰竭而死了。”
  “不过,这儿还有——”桑普森开腔了。
  埃勒里咧嘴一笑。“我知道你是要问我:如果是卡基斯杀害了格里姆肖,接着他自己也死了,那么,在卡基斯下葬之后,把格里姆肖埋进卡基斯棺材里去的,又是谁呢?
  “不言而喻,必定有人发现了格里姆肖的尸体,并且利用卡基斯的坟墓作为永久的藏匿场所。这不错呀——那么,这个不知何许人的掘墓者,为什么不把尸体拖出来,却要偷偷摸摸埋掉呢,他发现尸体为什么不来报告呢?我们不妨推测:他猜出了这件罪行的来头,或者他另有错误的猜想,于是就采取了这样的办法来处理尸体,以便把这案子永远隐瞒掉——他目的是为了保护一位死人的名誉,也可能是为了保护一个生者的性命。无论其真情实意是什么,在我们的怀疑对象当中,至少有一个人是符合规格的:这个人在被三申五令不得擅离的时候,却从他存款的银行里提走了全部款项,销声匿迹了;这个人,在坟墓出乎意料之外被掘开,并且格里姆肖尸体被发现之后,必定认识到一切全完了,吓坏了,慌了神,所以逃之夭夭。我所讲的,当然就是卡基斯的外甥,艾伦·切尼。
  “我还认为,诸位,”埃勒里心满意足到了沾沾自喜的程度,微笑着总结自己的意见,“我认为,只要逮住了切尼,就可以结案了。”
  诺克斯脸上的表情奇怪到了极点。自从埃勒里发表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以来,探长现在第一次开口了。他暴躁地说:“那么是谁从卡基斯靠墙的保险箱里偷走新遗嘱的呢?那时卡基斯已经死了——他不可能干这事吧。难道是切尼干的吗?”
  “未必是他吧。你瞧,要说偷遗嘱,那么,首当其冲的应该数吉尔伯特·斯隆具有最强烈的动机,因为我们知道,他是新遗嘱的唯一受害者。这就意味着,斯隆偷遗嘱这事跟杀人案无关——无非巧合罢了。当然啦,我们无凭无据,不能证实斯隆的偷窃。另一方面,只要逮住了切尼,就不难发现是他把遗嘱销毁了。当他埋葬格里姆肖的时候,一定会发现藏在棺材里的新遗嘱——本是斯隆放进去的——他一读之下,得知新的继承人原来是格里姆肖,于是连盒子带遗嘱一起拿走,销毁了事。遗嘱一毁,就只好把卡基斯当作是未立遗嘱而死亡,这样一来,切尼的母亲,作为卡基斯近亲,在遗产分配的时候必能到手大部分产业。”
  桑普森露出焦切的神情。“那么,在格里姆肖被杀的前夜,那几个到旅馆去找他的人,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些人起了些什么作用呢?”
  埃勒里摇摇手,说:“全不相干,桑普森。这几个人是无关紧要的。你瞧——”
  有人慌张地敲门,探长急忙说:“进来!”门启处,进来的是个矮小的、不显眼的警官,名叫约翰逊。“怎么啦,怎么啦,约翰逊?”
  约翰逊急步走了过来,在探长坐椅旁俯下`身子。“长官,那个名叫布莱特的姑娘等在外边呢,”他咬着耳朵说,“她硬要马上进来。”
  “找我吗?”
  约翰逊不好意思地说:“她说她要见埃勒里·奎因先生,长官……”
  “领她进来吧。”
  约翰逊开门让她进来。在座的男人们都站了起来。琼打扮得淡雅素静,特别显得妩媚,但她目光里流露出忧郁的神情,在门口犹豫着。
  “你要找奎因先生吗?”探长爽爽气气问道,“咱们目前正有事呢,布莱特小姐。”
  “这——我认为这事说不定很重要呀,奎因探长。”
  埃勒里立刻说:“你有切尼的消息啦!”可是她摇摇头。埃勒里皱了皱眉。“恕我卤莽,布莱特小姐,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诺克斯先生,这位是桑普森先生……”
  地方检察官微微点点头;诺克斯说:“咱们早就认识了。”接着是片刻难堪的沉默。埃勒里给这姑娘搬过一把椅子,于是大家坐下。
  “我——我简直不晓得从何说起,该怎么说起,”琼一面说,一面捏弄着自己的手套。“你一定会认为我真傻。这事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太可笑了。可是,不过……”
  埃勒里给她打气,说:“布莱特小姐,你发现了什么事了吗?还是你有什么事忘了告诉我们呢?”
  “是呀。我是说——我有件事忘了告诉你们。”她低声说话,轻得不能再轻了。“有件事——关于茶杯的事。”
  “茶杯!”这两个字眼像火箭似的从埃勒里口中喷射出来。
  “唔——是的。你瞧,起先问起我的时候,我确实忘了……我是刚刚才想起来的。我一直在——我一直在回想那些事,你瞧。”
  “请往下说吧。”埃勒里严肃地吩咐。
  “那就是——就是那天我把放着茶具的小架子从书桌搬到凹室。我把它从当路口挪开——”
  “你早已对我们讲过一遍了,布莱特小姐。”^o^^o^文^o^檔^o^共^o^享^o^與^o^在^o^線^o^閱^o^讀^o^
  “可是我没讲得齐全呀,奎因先生。我现在记得了,这些茶杯的情况是有些不一样了。”
  埃勒里高踞在他父亲的办公桌上,像一尊在山顶打坐的菩萨。肃静得出奇……他顿失常态。他呆若木鸡地望住琼。
  她急着往下讲:“你瞧,当你在书房里发现那些茶杯的时候,一共有三只脏杯子——”埃勒里掀了掀嘴唇,但是没有作声。“可是我现在想起来了,举行葬礼那天下午,在我把小架子从当路口挪开的时候,只有一只脏杯子呀……”
  埃勒里陡然站直了身子,幽默的表情一扫而光,板着脸,几乎是生气的样子。“你必须回忆得非常仔细,布莱特小姐。”他嗓音也嘶哑了,“这事非同小可。你现在是说,上个星期二,当你把小架子从书桌移到凹室去的时候,茶盘里有两只干净杯子——只有一个杯子看得出来是用过的,对吗?”
  “正是这样。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上,我现在记得,那一只杯子里的变质冷茶差不多是满的;茶托里有一片干柠檬,还有一把脏茶匙。茶盘里其余各件全都是干干净净——未曾使用过。”
  “柠檬碟子里有几片柠檬呢?”
  “对不起,奎因先生,我可记不得了。我们英国人不吃柠檬,这你总知道吧。这是俄国佬的陋习啊。还有那套茶球!”她耸耸肩,“不过对那几只杯子,我记得十分真切。”
  埃勒里固执地问:“这是在卡基斯死了之后吗?”
  “对呀,一点儿不错,”琼叹息道,“不仅是在他死后,而且是在他下葬之后。是星期二,我早讲过了。”
  埃勒里紧咬住下唇,眼睛像石头一样。“万分感谢你,布莱特小姐。”他声音微弱,“你使我们总算没有陷入一个下不了台的局面……现在你请回吧。”
  她腼腆地笑着,似乎是在等待热情的夸奖,打算听两句好话。不料却没有谁再来理会她了;大家全都揶揄地望住埃勒里。她只好一声不响地起身走出了房间;约翰逊跟在她后面走出去,顺手轻轻地关上了门。
  桑普森第一个发言。“好吧,小伙子,刚才是一个大败仗。”他慈祥地说,“现在这样吧,埃勒里,别太难受啦。咱们都犯过错误。而你犯的是个很体面的错误。”
  埃勒里有气无力地摇了一下手,脑袋耷拉到了胸口,嗓音像闷在鼓里。“错误吗,桑普森?这是绝对不能饶恕的。我真该打板子,应该夹着尾巴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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