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获释是在被杀害之前的星期二——也就是九月二十八日。他还没来得及改邪归正呢——你总知道,他是为了伪造假货的罪名而连续坐了五年牢。他犯罪三年之后才被关进监狱的——因为在此之前没被捕获。早期档案表明,他在十五年前曾坐过两年牢,罪名是图谋偷窃芝加哥博物馆的一幅藏画未遂,他原是该博物馆的工作人员。”
“这正是我上次话里的含意,”佩珀说,“当时我讲,伪造假货只不过是他的特长之一罢了。”
埃勒里竖起耳朵。“博物馆的窃贼?这难道不是无巧不成书吗?在我们手头,一个是艺术品巨商,一个是博物馆小偷……”
“其中确有蹊跷呀,”探长喃喃说道,“不管怎么说吧,就追查一下他九月二十八日之后的行动吧,他出了新新监狱就来到这儿第四十九西大街上的一家旅馆——本尼迪克特旅馆,是家三等货——他在那儿登记时用的是他的真姓氏格里姆肖。”
“他好像没有用化名,”佩珀发表意见说,“这厚颜无耻的家伙。”
“你盘问过旅馆里的人吗?”埃勒里问。
韦利说:“无论是白天在前台上的办事员,或是那个经理,都讲不出什么来。不过我已派人去叫夜班办事员了——马上就会来的。说不定他会晓得什么情况吧。”
“探长,这个人还有什么别的行动吗?”佩珀问。
“有的,先生。上个星期三夜里,也就是他出狱的第二天,有人看见他在第五十五西大街一家贩卖私酒的店里——这是他的老去处之一——跟一个女人碰过头。托马斯,希克来了吗?”
“在外面。”韦利起身走了出去。
“希克是谁?”埃勒里问。
“那个私酒店老板。跟我老打交道了。”
韦利进来了,身后带着一个身材高大、神采奕奕、满脸红光的人——那张逢人便笑的脸,一望而知过去是当酒吧服务员的。他非常忐忑不安。“早、早啊,探长。天气真好啊,不是吗?”
“是呀——是呀,”老头子含糊应承,“坐下吧,巴尼。我要跟你打听些事。”
希克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这儿要谈的,该不是我的老底吧,探长,是吗?”
“唔?你意思是指杯子里的事?绝对不是。”探长敲敲书桌,“现在,你听我说吧,巴尼。咱们知道,上个星期三的夜里,有个名叫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是个造假货的,刚出了牢门,就钻进了你那个窝里。可有这事吗?”
“好像有这事的,探长。”希克不安地转动身子,“就是那个已被人干掉的家伙,是吗?”
“正是他。听说,有人看见他那天晚上跟一个女的在一块儿。是怎么回事呀?”
“好吧,探长,让我来告诉你吧。”希克显得十分亲切,“他俩无非是厮混罢了。我不认识那个女人——以前从来没见过她。”
“她是什么模样?”
“高头大马,头发金黄。简直像牛一样。估计是三十五岁左右。两只眼窝下都有皱纹了。”
“往下讲。后来呢?”
“唔,他俩大约是敲过九点钟进店的——挺早吧;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人呢——”希克干咳了一下,“他俩坐下后,格里姆肖点了烈酒,那个女的什么也没要。不多一会儿,两个人拌起嘴来了——看来是常吵常闹的。我没搞清他俩在争些什么,不过听到了那个女人的名字——莉莉,他这样称呼她。仿佛是他硬要支使她去做什么事,可她不干。她说着说着,不知怎么一来闹翻了,扬长而去。他十分激动——自言自语。又坐了五分钟或者十分钟,他也离开了。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探长。”
“莉莉,高头大马,头发金黄,唔?”探长摸摸自己的小下巴,深思起来。“行啦,巴尼。星期三晚上以后,格里姆肖还来过吗?”
“没来过。我敢起誓,探长。”希克脱口而出。
“好。你走吧。”
希克一跃而起,轻松地走出了办公室。
“要我来抓住金发高头大马这根线吗?”韦利嘎声问道。
“赶快搞清楚,托马斯。她可能是他在进监牢之前交往或姘居的什么情妇。既然他俩吵了起来,那正说明她决不是一个他在出狱之后仅仅一天就随便找上的不相干的人。你去查查他的档案看。”
韦利走出了房间。他回来时,推进来一个面孔白皙的年轻人,此人眼里露出惊慌紧张的神色。“探长,他叫贝尔,是本尼迪克特旅馆的夜班办事员。走呀,走呀,笨蛋,又没人要吃掉你。”他把贝尔按在椅子里,居高临下地望着他。
探长挥手让韦利走开。“好吧,贝尔,”他和气地说道,“咱们大家交个朋友吧。我们只要打听一点儿小事。你在本尼迪克特旅馆值夜班有多久啦?”
“四年半了,先生。”此人坐着,手里玩着自己的毡帽。
“九月二十八日以来,你一直上班吗?”
“是的,先生。一个夜晚也不缺——”
“你认识有个客人叫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吗?”
“认识,先生,我认识的。报纸上说,这个人在第五十四大街教堂墓地里发现被人杀害了。”
“对呀,贝尔。你这样回答问题很好嘛。是你给他登记的吗?”
“不是我,先生。给他登记的是日班办事员。”
“那你怎么会认识他的呢?”
“这事说来可滑稽啦,先生。”贝尔的局促不安减轻了,“他住在旅馆的那个礼拜的一天晚上,发生了某件——唔,扑朔迷离的事情,这就使我记住了他。”
“是哪一夜?”探长忙问,“是什么事?”
“他住了两夜之后。上星期四的一天晚上——”
“哈!”
“哎,先生,那一夜有五个人来找过这位名叫格里姆肖的人!并且都是在半个小时之内。”
探长非常老道。他向后靠着,撮了一把鼻烟,就仿佛对贝尔的话满不在乎似的。“讲下去吧,贝尔。”
“那个星期四夜里,约莫十点钟,我看见这个格里姆肖从大街上带来一个人,一起走进了前廊。两个人在一块儿——话讲得很快,急匆匆的样子。我没听见他们说些什么。”
“格里姆肖的那个同伴是什么模样?”佩珀问。
“我讲不上来,先生。他上上下下全都裹得严严实实——”
“哈!”探长第二遍这样说了。
“——全都裹得严严实实。在我看来,他好像是不愿被人认出似的。如果我再看到他,也许能认得出来,但我也不敢保证。后来,他们往电梯走去,我从此再没见到过这两个人了。”
“等一等,贝尔。”探长转身朝着警官,“托马斯,去把那夜班开电梯的找来。”
“已经弄来了,长官。”韦利说道,“海塞随时可以把这个人带进来的。”
“好。往下讲吧,贝尔。”
“是,我刚才是说,这是十点左右的事。也恰恰在这个时候——事实是,当格里姆肖和他那个朋友还在那边站着等电梯的时候——有一个人到前台来,要找格里姆肖。打听他住几号房间。我说:‘他此刻就在那边呢,先生。’这时那两个人正走进电梯。我说:‘他房间号码是三一四。’我这样说,因为那就是他的房间号码。这个人有点儿滑稽——好像神经质。后来,他走过去,等电梯下来。这家旅馆只有一架电梯,”贝尔前言不搭后语地加上这么一句,“本尼迪克特是家小旅馆。”
“后来呢?”
“唔,先生,我发现有个女的在前廊一带游来转去,大约有分把钟的样子,也是显得有点儿神情紧张。后来,她来到前台,说:‘三一四室隔壁房间空着吗?’我猜想她必定听见了刚才前面那个人的问讯。这倒滑稽啊,我心想,开始怀疑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特别是因为她没有行李。也真是无巧不成书,格里姆肖房间隔壁的三一六室正空着。我取下钥匙,喊了声‘来人啊’,可是她不许我喊——她不要侍者,她说,她要独自一个人进房去。我把钥匙交给她,她就乘电梯上去了。这个时候,那个男的早就上去了。”②②文②檔②共②享②與②在②線②閱②讀②
“她外貌怎样?”
“嗯——只要再看到她,我想我是能认得出来的。是个矮胖妇女,中年。”
“她登记的名字是什么?”
“斯通太太。我看得出,她竭力想掩盖自己的笔迹。字写得歪歪扭扭,好像是故意写成这副样子的。”
“她是金发吗?”
“不是的,先生。是花白头发。不管怎样吧,她预付了一夜的租金——不带浴室的房间——所以我对自己说:‘真叫人犯愁啊。如今这年头真是每况愈下——’”
“喂,喂,别扯得离题啦。你刚才讲,一共有五个人。那么,还有两个呢?”
“这个嘛,先生,大约不到十五分钟或者二十分钟,另外两个人来到了前台,打听有没有一个叫做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房客。如果有的话,他住几号房间。”
“这两个人是一起来的吗?”
“不是一起来的,先生。这两个人相隔约莫五分钟或十分钟的样子。”
“你想想,如果再看到这两个人,你能认得出来吗?”
“当然认得出。你知道吧,”贝尔变得相熟起来了,“使我感到奇怪的是,他们这些人全都缩头缩脑,仿佛是怕人瞧见。连那个跟格里姆肖一块儿来的家伙也是鬼鬼祟祟的。”
“你瞧见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离开旅馆吗?”
贝尔长着粉刺的脸挂了下来。“我想我真该卷铺盖滚蛋,先生。我原该把守住的。可是后来一阵忙乱——一群歌女来结清账目——这几个人一定是在我忙乱时溜掉的。”
“那个女人呢?她是什么时候来结账的?”
“这又是件滑稽事。我第二夜来上班时,日班的人告诉我,收拾房间的侍女报告说三一六室的床上没有睡过人。事实是,钥匙插在门上。她必定是在订下房间后不久就走掉了——必定是改变了主意。这倒无妨,反正租金她已经预付了。”
“除了星期四晚上之外,其他几天又怎样呢——星期三晚上呢?星期五晚上呢?格里姆肖有些什么客人?”
“这我可说不上来了,先生,”夜班办事员带着歉意回答说,“就我所知,没有人到前台打听过他。他是星期五晚上大约九点钟来结清账目的,没有留下去向。他也没有带任何包裹——这又是一件使我对他有印象的事。”
“不妨去对那房间实地察看一下,”探长喃喃自语,“三一四室在格里姆肖之后有人住过吗?”
“有的,先生。自从他离开旅馆之后,有三起客人来住过。”
“每天打扫吗?”
“对。”
佩珀闷闷不乐地摇了摇头。“即使留下什么痕迹的话,探长,现在也来不及啦。再也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