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作者:清·章学诚_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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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五也。初制布政使司有左右,使分理吏户礼工之事。都司掌兵,按察使司提刑。
是布政二使,内比六部;而按察一使,内比都察院也。今裁二使归一,而分驿传
之责於按察使,裁都司而兵权归於督抚,其职任与前异。故上自诏旨,下及章奏
文移,皆指督抚为封疆,而不曰轺使;皆谓布政之司为钱谷总汇,按察之司为刑
名总汇,而不以布政使为封疆。此尤准时立制,必当称部院者六也。督抚虽同曰
封疆,而总督头衔则称部堂;盖兵部堂官,虽兼右都御史,而仍以戎政为主者也。
巡抚头衔则称部院;盖都察院堂官,虽兼兵部侍郎,而仍以察吏为主者也。故今
制陪京以外,有不隶总督之府州县,而断无不隶巡抚之府州县也。如河南、山东、
山西,有巡抚而无总督。巡抚不必兼总督衔。直隶、四川、甘肃,有总督而无巡
抚,则总督必兼巡抚衔。督抚事权相等,何以有督无抚,督必兼抚衔哉?正以巡
抚部院,画一职方制度,并非无端多此兼衔。此尤生今之时,宜达今之体制,其
必当称部院者七也。今天下有十九布政使司,而《会典》则例,六部文移,若吏
部大计,户部奏销,礼部会试,刑部秋勘,皆止知有十八直省,而不知有十九布
政使司;盖巡抚止有十八部院故也。(巡抚实止十五,总督兼缺有三。)故江苏
部院,相沿称江苏省久矣。苏松布政使司,与江淮布政使司,分治八府三州,不
闻公私文告,有苏松直省、江淮直省之分。此尤见分部制度,今日万万不当称使
司,必当称部院者八也。洪君以巡抚印用关防,不如布政使司正印,不得为地方
正主,可谓知一十而忘其为二五矣。如洪君说,则其所为府厅州县之称,亦不当
也。府州县固自有印,厅乃直隶同知,止有关防而无印也。同知发知府印,而关
防可领职方;巡抚分都察院印,而关防不可以领职方,何明於小而暗於大也?此
当称部院者九也。洪君又谓今制督抚,当如汉用丞相长史出刺州事,州虽领郡,
而《汉志》仍以郡国为主,不以刺史列於其间。此比不甚亲切。今制惟江苏一部
院,有两布政使司;此外使司所治,即部院所治,不比汉制之一州必领若干郡也。
然即洪君所言,则阚氏《十三州志》,自有专书,何尝不以州刺史著职方哉。此
当称部院者十也。
夫制度更改,必有明文。前明初遣巡抚与三使司官,宾主间耳。其稍尊者,
不过王臣列於诸侯之上例耳。自後台权渐重,三司奉行台旨。然制度未改,一切
计典奏销,宾兴祭祀,皆布政使专主,故为统部长官,不得以权轻而改其称也。
我朝百馀年来,职掌制度,逐渐更易。至今日而布政使官与按察使官,分治钱谷
刑名,同为部院属吏,略如元制行省之有参政参议耳。一切大政大典,夺布政使
职而归部院者,历有明文,此朝野所共知也。而统部之当称使司,与改称部院,
乃转无明文,何哉?以官私文告,皆沿习便而称直省,不特部院无更新之名,即
使司亦并未沿旧之名耳。律令典例,诏旨文移,皆有直省之称;惟《一统志》尚
沿旧例,称布政使司,偶未改正。洪君既以乾隆名志,岂可不知乾隆六十年中时
事乎?
或曰:《统志》乃馆阁书,洪君遵制度而立例,何可非之?余谓统志初例已
定,其後相沿未及改耳。(初例本当以司为主。)其制度之改使司而为部院者,
以渐而更,非有一旦创新之举,故馆阁不及改也。私门自著,例以义起,正为制
度云然。且余所辨,不尽为洪君书也。今之为古文辞者,於统部称谓,亦曰诸省,
或曰某省。弃现行之制度,而借元人之名称,於古盖未之闻也。雍正、康熙以前,
古文亦无使司之称;(彼时理必当称使司。)则明人便省文,而因仍元制,为古
文之病也久矣。故余於古文辞,有当称统部者,流俗或云某省,余必曰某部院,
或节文称某部;流俗或云诸省及某某等省,余必曰诸部院或某某等部院,节文则
曰诸部某某等部;庶几名正为言顺耳。使非今日制度,则必曰使司,或节文称司,
未为不可,其称省则不可行也。或云:诏旨章奏文移,何以皆仍用之?答曰:此
用为辞语故无伤,非古文书事例也。且如诏旨章奏文移,称布政为藩,按察为臬,
府州县长为守牧令,辞语故无害也,史文无此例矣。
○和州志皇言纪序例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又“以书使於四方,则书其令。”郑氏注
四方之志,“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杌》”是也。书其令,谓
“书王命以授使者”是也。乡大夫於“正月之吉,受教法於司徒,退而颁之乡吏。”
孔氏疏“谓若大司徒职十二教以下”是也。夫畿内六乡,天子自治,则受法於司
徒,而畿外侯封,各治其国,以其国制自为《春秋》。(列国之史,总名《春秋》。)
然而四方之书,必隶外史;书令所出,奉为典章。则古者国别为书,而简策所昭,
首重王命,信可徵也。是以《春秋》岁首必书王正,而韩宣子聘鲁,得见《易象》、
《春秋》,以谓周礼在是。盖书在四方,则入而正於外史;而命行王国,亦自外
史颁而出之。故事有专官,而书有定制,天下所以协於同文之治也。
窃意《周官》之治,列国史记,必有成法,受於王朝,如乡大夫之受教法,
考察文字,罔有奇讶。至晋楚之史,自以《乘》与《杌》名书,乃周衰官失, の本の作の品の由のの網の提の供の下の載の與の在の線の閱の讀の
列国自擅之制欤?司马迁侯国世家,亦存国别为书之义,而孝武《三王》之篇,
详书诏策,冠於篇首。王言丝纶,史家所重,有由来矣。後代方州之书,编次失
伦,体要无当,而朝廷诏诰,或入艺文,篇首标纪,或载沿革。又或以州县偏隅,
未有特布德音,遂使中朝掌故,散见四方之志者,阙然无所考见。是固编摩之业,
世久失传;然亦外史专官,秦汉以来,未有识职故也。夫封建之世,国别为史,
然篇首尚重王正之书。郡县受治,守令承奉诏条,一如古者畿内乡党州闾之法,
而外史掌故,未尝特立专条。宋、元、明州县志书,今可见者,迄用一律,亦甚
矣其不讲於《春秋》之义也!今裒录州中所有,恭编为《皇言纪》一,以时代相
次,蔚光篇首,以志承所自云尔。
○和州志官师表序例
《周官》,御史“掌赞书,数从政”。郑氏注谓“凡数及其见在空阙者。”
盖赞太宰建六典而掌邦治之故事也。夫官有先後,政有得失;太宰存其纲纪,而
御史指数其人以赞之,则百工叙而庶绩熙也。後代官仪之篇,考选之格,(《汉
官仪》、《唐六典》、《梁选簿》、《隋官序录》。)代有成书,而官职姓名,
浩繁莫纪,则是有太宰之纲纪,而无御史之数从政者也。班固《百官公卿表》,
犹存古意,其篇首叙官,则太宰六典之遗也,其後表职官姓氏,则御史数从政之
遗也。范、陈而後,斯风渺矣。至於《唐书》、《宋史》,乃有《宰相年表》,
然亦无暇旁及卿尹诸官;非惟史臣思虑有所未周,抑史籍猥繁,其势亦难概举也。
至於嗜古之士,掇辑品令,联缀姓名,职官故事之书,六朝以还,於斯为盛。
然而中朝掌故,不及方州,猥琐之编,难登史志;则记载无法,而编次失伦,前
史不得不职其咎也。夫百职卿尹,中朝叙官;方州守令,外史纪载。《周官》御
史数从政之士,则外史所掌四方之志,不徒山川土俗,凡所谓分职受事,必有其
书,以归柱下之掌,可知也。唐人文集,往往有厅壁题名之记,盖亦叙官之意也。
然文存而名不可考,自非罗金石,详定碑碣,莫得而知,则未尝勒为专书之故
也。宋、元以来,至於近代方州之书,颇记任人名氏;然猥琐无文,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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