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记》是
也;有有志著述,先猎群书,以为薪者,若王氏《玉海》,司马《长编》之
类是也;有陶冶专家,勒成鸿业者,若迁录仓公技术,固裁刘向《五行》之类是
也。夫及时撰集以待论定,则详略去取,精於条理而已。先猎群书,以为薪,
则辨同考异,慎於核而已。陶冶专家,勒成鸿业,则钩玄提要,达於大体而已。
比次之业,既有如是之不同;作者之旨,亦有随宜之取辨。而今之学者,以谓天
下之道,在乎较量名数之异同,辨别音训之当否,如斯而已矣;是何异观坐井之
天,测坳堂之水,而遂欲穷六合之运度,量四海之波涛,以谓可尽哉?
夫汉帝春秋,(年寿也。)具於《别录》;(臣瓒注。)伏生、文翁之名,
徵於石刻;高祖之作新丰,详於刘记;(《西京杂记》)孝武之好微行,著於外
传;(《汉武故事》)而迁、固二书,未见采录,则比次之繁,不妨作者之略也。
曹丕让表,详《献帝传》;甄后懿行,盛称《魏书》;哀牢之传,徵於计吏;
(见《论衡》)先贤之表,著於黄初;而陈、范二史,不以入编,则比次之私,
有待作者之公也。然而经生习业,遂纂典林,辞客探毫,因收韵藻。晚近浇漓之
习,取便依检,各为兔园私册,以供陋学之取携;是比次之业,虽欲如糟粕粪土,
冀其化朽腐而出神奇,何可得哉?
夫村书俗学,既无良材;则比次之业,难於凭藉者一矣。所徵故实,多非本
文,而好易字句,漓其本质,以致学者宁习原书,怠窥新录;则比次之业,难於
凭藉者二矣。比类相从,本非著作,而汇收故籍,不著所出何书,一似己所独得,
使人无从徵信;则比次之业,难於凭藉者三矣。传闻异辞,记载别出,不能兼收
并录,以待作者之决择,而私作聪明,自定去取;则比次之业,难於凭藉者四矣。
图绘之学,不入史裁,金石之文,但徵目录,後人考核,徵信无从;则比次之业,
难於凭藉者五矣。专门之书,已成钜编,不为采录,大凡预防亡逸而听其孤行,
渐致湮没;则比次之业,难於凭藉者六矣。拘牵类例,取足成书,不於法律之外,
多方购备,以俟作者之辨裁,一目之罗,得鸟无日;则比次之业,难於凭藉者七
矣。凡此多端,并是古人未及周详,而後学尤所未悉。句有忐於三月聚粮,则讲
习何可不豫?而一世之士,不知度德量力,咸嚣嚣以作者自命,不肯为是筌蹄嚆
矢之功程,刘歆所谓“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者也。术业如何
得当?而著作之道,何由得正乎?
○答问
或问:前人之文辞,可改窜为己作欤?答曰:何为而不可也。古者以文为公
器,前人之辞如已尽,後人述而不必作也。赋诗断章,不啻若自其口出也。重在
所以为文辞,而不重文辞也。苟得其意之所以然,不必有所改窜,而前人文辞与
己无异也。无其意而求合於文辞,则虽字句毫无所犯,而阴仿前人之所云,君子
鄙之曰窃矣。或曰:陈琳为曹洪报魏太子,讳言陈琳为辞。丁敬礼求曹子建润色
其文,则曰後世谁知定吾文者。唐韩氏云:“惟古於文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窃。”
古人必欲文辞自己擅也,岂曰重其意而已哉?答曰:文人之文,与著述之文,不
可同日语也。著述必有立於文辞之先者,假文辞以达之而已。譬如庙堂行礼,必
用锦绅玉佩,彼行礼者,不问绅佩之所成。著述之文是也。锦工玉工,未尝习礼,
惟藉制锦攻玉以称功,而冒他工所成为己制,则人皆以为窃矣。文人之文是也。
故以文人之见解,而议著述之文辞,如以锦工玉工,议庙堂之礼典也。
或曰:古人辞命草创,加以修润,後世诗文,亦有一字之师;如所重在意,
而辞非所计,譬如庙堂行礼,虽不计其绅佩,而绅佩敝裂,不中制度,亦岂可行
邪?答曰:此就文论文,别自为一道也。就文论文,先师有辞达之训,曾子有鄙
悖之戒,圣门设科,文学言语并存,说辞亦贵有善为者,古人文辞,未尝不求工
也。而非所论於此疆彼界,争论文必己出,以矜私耳。自魏、晋以还,论文亦自
有专家矣。乐府改旧什之铿锵,《文选》裁前人之篇什,并主声情色采,非同著
述科也。《会昌制集》之序,郑亚削义山之腴,元和《月蚀》之歌,韩公擢玉川
之怪;或存原款以归其人,或改标题以入己集,虽论文末技,有精焉者,所得既
深,亦不复较量於彼我字句之琐也。
或曰:昔者乐广善言,而挚虞妙笔,乐谈挚不能封,挚笔乐不能复,人各有
偏长矣。然则有能言而不能文者,不妨藉人为操笔邪?答曰:潘岳亦为乐广撰让
表矣,必得广之辞旨,而後次为名笔,史亦未尝不两称之。两汉以下,人少兼长,
优学而或歉於辞,善文而或疏於记。以至学问之中,又有偏擅,文辞一道,又有
专长;本可交助为功,而世多交讥互诋,是以大道终不可得而见也。文辞末也,
苟去封畛而集专长,犹有卓然之不朽,而况由学问而进求古人之大体乎?然而自
古至今,无其人焉,是无可如何者也。
或曰:诚如子言,文章学问,可以互。苟有黠者,本无所长,而谬为公义,
以滥竽其中,将何以辨之?答曰:千钧之鼎,两人举之,不能胜五百钧者,仆且
蹶矣。李广入程不识之军,而旌壁垒,为之一新。才智苟逊於程,一军乱矣。 ☉☉網☉文☉檔☉下☉載☉與☉在☉線☉閱☉讀☉
富人远出,不持一钱,有所需而称贷,人争与之,他人不能者何也?惟富於钱,
而後可以贷人之钱也。故文学苟志於公,彼无实者,不能冒也。
或曰:前人之文,不能尽善,後人从而点窜以示法,亦可为之欤?答曰:难
言之矣。著述改窜前人,其意别有所主,故无伤也。论文改窜前人,文心不同,
亦如人面,未可以己所见,遽谓胜前人也。刘氏《史通》,著《点烦》之篇矣。
左、马以降,并有涂改,人或讥其知史不知文也。然刘氏有所为而为之,得失犹
可互见。若夫专事论文,则宜慎矣。今古聪敏智慧,亦自难穷,今人所见,未必
尽不如古。大约无心偶会,则收点金之功;有意更张,必多画墁之诮。盖论文贵
於天机自呈,不欲人事为穿凿耳。
或问:近世如方苞氏,删改唐、宋大家,亦有补欤?夫方氏不过文人,所得
本不甚深,况又加以私心胜气,非徒无补於文,而反开後生小子无忌惮之渐也。
小慧私智,一知半解,未必不可攻古人之间,拾前人之遗,此论於学术,则可附
於不贤识小之例,存其说以备後人之采择可也。若论於文辞,则无关大义,皆可
置而不论。即人心不同如面,不必强齐之意也。果於是非得失,後人既有所见,
自不容默矣,必也出之如不得已,详审至再而後为之。如国家之议旧章,名臣之
策利弊,非有显然什百之相悬,宁守旧而毋妄更张矣。苟非深知此意,而轻议古
人,是庸妄之尤,即未必无尺寸之得,而不足偿其寻丈之失也。方氏删改大家,
有必不得已者乎?有是非得失,显然什百相悬者乎?有如国家之议旧章,名臣之
策利弊,宁守旧而毋妄更张之本意者乎?在方氏亦不敢自谓然也。然则私心胜气,
求胜古人,此方氏之所以终不至古人也。凡能与古为化者,必先於古人绳度尺寸
不敢逾越者也。盖非信之专而守之笃,则入古不深,不深则不能化。譬如人於朋
友,能全管、鲍通财之义,非严一介取与之节者,必不能也。故学古而不敢曲泥
乎古,乃服古而谨严之至,非轻古也。方氏不知古人之意,而惟徇於文辞,且所
得於文辞者,本不甚深,其私智小慧,又适足窥见古人之当然,而不知其有所不
尽然,宜其奋笔改窜之易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