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作者:清·章学诚_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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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人之学备
矣。其守官举职,而不坠天工者,皆天下之师资也。东周以还,君师政教不合於
一,於是人之学术,不尽出於官司之典守。秦人以吏为师,始复古制。而人乃狃
於所习,转以秦人为非耳。秦之悖於古者多矣,犹有合於古者,以吏为师也。
孔子曰:“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及其身者也。”李斯请禁《诗》、
《书》,以谓儒者是古而非今,其言若相近,而其意乃大悖。後之君子,不可不
察也。夫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不知礼时为大,而动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
者也。是不守法之乱民也,故夫子恶之。若夫殷因夏礼,百世可知。损益虽曰随
时,未有薄尧、舜,而诋斥禹、汤、文、武、周公而可以为治者。李斯请禁《诗》、
《书》,君子以谓愚之首也。後世之去唐、虞、三代,则更远矣。要其一朝典制,
可以垂奕世而致一时之治平者,未有不於古先圣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故当代
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於《诗》、《书》六艺之所垂。而学者昧於知时,
动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蚕桑,讲神农之树艺,以谓可御饥寒而不须衣食也。
○史注
昔夫子之作《春秋》也,笔削既具,复以微言大义,口授其徒。三传之作,
因得各据闻见,推阐经蕴,於是《春秋》以明。诸子百家,既著其说,亦有其徒
相与守之,然後其说显於天下。至於史事,则古人以业世其家,学者就其家以传
业。(孔子问礼,必於柱下史。)盖以域中三大,非取备於一人之手,程功於翰
墨之林者也。史迁著百三十篇,(《汉书》为《太史公》,《隋志》始曰《史记》。)
乃云:“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其後外孙杨恽,始布其书。班固《汉书》,自
固卒後,一时学者,未能通晓。马融乃伏阁下,从其女弟受业,然後其学始显。
夫马、班之书,今人见之悉矣,而当日传之必以其人,受读必有所自者,古人专
门之学,必有法外传心,笔削之功所不及,则口授其徒,而相与传习其业,以垂
永久也。迁书自裴る为注,固书自应劭作解,其後为之注者,犹若干家,则皆阐
其家学者也。
魏、晋以来,著作纷纷,前无师承,後无从学。且其为文也,体既滥漫,绝
无古人笔削谨严之义;旨复浅近,亦无古人隐微难喻之故;自可随其诣力,孤行
於世耳。至於史籍之掌,代有其人,而古学失传,史存具体。惟於文诰案牍之类
次,月日记注之先後,不胜扰扰,而文亦繁芜复沓,尽失迁、固之旧也。是岂尽
作者才力之不逮,抑史无注例,其势不得不日趋於繁富也。古人一书,而传者数
家。後代数人,而共成一书。夫传者广,则简尽微显之法存。作者多,则牾复
沓之弊出。复流而日忘其源,古学如何得复,而史策何从得简乎?是以《唐书》
倍汉,《宋史》倍唐,检阅者不胜其劳,传习之业,安得不亡?
夫同闻而异述者,见崎而分道也。源正而流别者,历久而失真也。九师之
《易》,四氏之《诗》,师儒林立,传授已不胜其纷纷。士生三古而後,能自得
於古人,勒成一家之作,方且徨乎两间,孤立无徒,而欲抱此区区之学,待发
挥於子长之外孙,孟坚之女弟,必不得之数也。太史《自叙》之作,其自注之权
舆乎?明述作之本旨,见去取之从来,已似恐後人不知其所云,而特笔以标之。
所谓不离古文,乃考信六艺云云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末,或冠篇端,
未尝不反复自明也。班《书》年表十篇,与《地理》、《艺文》二志皆自注,则
又大纲细目之规矩也。其陈、范二史,尚有松之、章怀为之注。至席惠明注《秦
记》,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则杂史支流,犹有子注,是六朝史学家法未亡之
一验也。自後史权既散,纪传浩繁,惟徐氏《五代史注》,亦已简略,尚存饩羊
於一线。而唐、宋诸家,则茫乎其不知涯焉。宋范冲修《神宗实录》,别为
《考异》五卷,以发明其义。是知後无可代之人,而自为之解。当与《通鉴举要》、
《考异》之属,同为近代之良法也。
刘氏《史通》,画补注之例为三条,其所谓小书人物之《三辅决录》、《华
阳士女》,与所谓史臣自刊之《洛阳伽蓝》《关东风俗》者,虽名为二品,实则
一例。皆近世议史诸家之不可不亟复者也。惟所谓思广异闻之松之《三国》、刘
昭《後汉》一条,则史家之旧法,与《索隐》、《正义》之流,大同而小异者也。
夫文史之籍,日以繁滋,一编刊定,则徵材所取之书,不数十年,尝失亡其
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规,可覆按焉。使自注之例得行,则因援引所及,而
得存先世藏书之大概,因以校正艺文著录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且人心日
漓,风气日变,缺文之义不闻,而附会之习,且愈出而愈工焉。在官修书,惟冀
塞责,私门著述,敬饰浮名,或剽窃成书,或因陋就简。使其术稍黠,皆可愚一
时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诚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则闻见之广狭,功力之疏密,
心术之诚伪,灼然可见於开卷之顷,而风气可以渐复於质古,是又为益之尤大者
也。然则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後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於前,而功
效多於旧,孰有加於自注也哉?
○传记 ③③網③
传记之书,其流已久,盖与六艺先後杂出。古人文无定体,经史亦无分科。
《春秋》三家之传,各记所闻,依经起义,虽谓之记可也。经《礼》二戴之记,
各传其说,附经而行,虽谓之传可也。其後支分派别,至於近代,始以录人物者,
区为之传;叙事迹者,区为之记。盖亦以集部繁兴,人自生其分别,不知其然而
然,遂若天经地义之不可移易。此类甚多,学者生於後世,苟无伤於义理,从众
可也。然如虞预《妒记》、《襄阳耆旧记》之类,叙人何尝不称记?《龟策》、
《西域》诸传,述事何尝不称传?大抵为典为经,皆是有德有位,纲纪人伦之所
制作,今之六艺是也。夫子有德无位,则述而不作,故《论语》、《孝经》,皆
为传而非经,而《易·系》亦止称为《大传》。其後悉列为经,诸儒尊夫子之文,
而使之有以别於後儒之传记尔。周末儒者,及於汉初,皆知著述之事,不可自命
经纶,蹈於妄作;又自以立说,当禀圣经以为宗主,遂以所见所闻,各笔於书而
为传记。若二《礼》诸记、《诗》、《书》、《易》、《春秋》诸传是也。盖皆
依经起义,其实各自为书,与後世笺注自不同也。後世专门学衰,集体日盛,叙
人述事,各有散篇,亦取传记为名,附於古人传记专家之义尔。明自嘉靖而後,
论文各分门户,其有好为高论者,辄言传乃史职,身非史官,岂可为人作传?世
之无定识而强解事者,群焉和之,以谓於古未之前闻。夫後世文字,於古无有,
而相率而为之者,集部纷纷,大率皆是。若传则本非史家所创,马、班以前,早
有其文。(孟子答苑囿汤、武之事,皆曰:“於传有之。”彼时并未有纪传之史,
岂史官之文乎!)今必以为不居史职,不宜为传,试问传记有何分别?不为经师,
又岂宜更为记耶?记无所嫌,而传为厉禁,则是重史而轻经也。文章宗旨,著述
体裁,称为例义。今之作家,昧焉而不察者多矣。独於此等无可疑者,辄为无理
之拘牵。殆如村俚巫妪,妄说阴阳禁忌,愚民举措为难矣。明末之人,思而不学,
其为瞽说,可胜唾哉!今之论文章者,乃又学而不思,反袭其说,以矜有识,是
为古所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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