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人之学备
矣。其守官举职,而不坠天工者,皆天下之师资也。东周以还,君师政教不合於
一,於是人之学术,不尽出於官司之典守。秦人以吏为师,始复古制。而人乃狃
於所习,转以秦人为非耳。秦之悖於古者多矣,犹有合於古者,以吏为师也。
孔子曰:“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及其身者也。”李斯请禁《诗》、
《书》,以谓儒者是古而非今,其言若相近,而其意乃大悖。後之君子,不可不
察也。夫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不知礼时为大,而动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
者也。是不守法之乱民也,故夫子恶之。若夫殷因夏礼,百世可知。损益虽曰随
时,未有薄尧、舜,而诋斥禹、汤、文、武、周公而可以为治者。李斯请禁《诗》、
《书》,君子以谓愚之首也。後世之去唐、虞、三代,则更远矣。要其一朝典制,
可以垂奕世而致一时之治平者,未有不於古先圣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故当代
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於《诗》、《书》六艺之所垂。而学者昧於知时,
动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蚕桑,讲神农之树艺,以谓可御饥寒而不须衣食也。
○史注
昔夫子之作《春秋》也,笔削既具,复以微言大义,口授其徒。三传之作,
因得各据闻见,推阐经蕴,於是《春秋》以明。诸子百家,既著其说,亦有其徒
相与守之,然後其说显於天下。至於史事,则古人以业世其家,学者就其家以传
业。(孔子问礼,必於柱下史。)盖以域中三大,非取备於一人之手,程功於翰
墨之林者也。史迁著百三十篇,(《汉书》为《太史公》,《隋志》始曰《史记》。)
乃云:“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其後外孙杨恽,始布其书。班固《汉书》,自
固卒後,一时学者,未能通晓。马融乃伏阁下,从其女弟受业,然後其学始显。
夫马、班之书,今人见之悉矣,而当日传之必以其人,受读必有所自者,古人专
门之学,必有法外传心,笔削之功所不及,则口授其徒,而相与传习其业,以垂
永久也。迁书自裴る为注,固书自应劭作解,其後为之注者,犹若干家,则皆阐
其家学者也。
魏、晋以来,著作纷纷,前无师承,後无从学。且其为文也,体既滥漫,绝
无古人笔削谨严之义;旨复浅近,亦无古人隐微难喻之故;自可随其诣力,孤行
於世耳。至於史籍之掌,代有其人,而古学失传,史存具体。惟於文诰案牍之类
次,月日记注之先後,不胜扰扰,而文亦繁芜复沓,尽失迁、固之旧也。是岂尽
作者才力之不逮,抑史无注例,其势不得不日趋於繁富也。古人一书,而传者数
家。後代数人,而共成一书。夫传者广,则简尽微显之法存。作者多,则牾复
沓之弊出。复流而日忘其源,古学如何得复,而史策何从得简乎?是以《唐书》
倍汉,《宋史》倍唐,检阅者不胜其劳,传习之业,安得不亡?
夫同闻而异述者,见崎而分道也。源正而流别者,历久而失真也。九师之
《易》,四氏之《诗》,师儒林立,传授已不胜其纷纷。士生三古而後,能自得
於古人,勒成一家之作,方且徨乎两间,孤立无徒,而欲抱此区区之学,待发
挥於子长之外孙,孟坚之女弟,必不得之数也。太史《自叙》之作,其自注之权
舆乎?明述作之本旨,见去取之从来,已似恐後人不知其所云,而特笔以标之。
所谓不离古文,乃考信六艺云云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末,或冠篇端,
未尝不反复自明也。班《书》年表十篇,与《地理》、《艺文》二志皆自注,则
又大纲细目之规矩也。其陈、范二史,尚有松之、章怀为之注。至席惠明注《秦
记》,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则杂史支流,犹有子注,是六朝史学家法未亡之
一验也。自後史权既散,纪传浩繁,惟徐氏《五代史注》,亦已简略,尚存饩羊
於一线。而唐、宋诸家,则茫乎其不知涯焉。宋范冲修《神宗实录》,别为
《考异》五卷,以发明其义。是知後无可代之人,而自为之解。当与《通鉴举要》、
《考异》之属,同为近代之良法也。
刘氏《史通》,画补注之例为三条,其所谓小书人物之《三辅决录》、《华
阳士女》,与所谓史臣自刊之《洛阳伽蓝》《关东风俗》者,虽名为二品,实则
一例。皆近世议史诸家之不可不亟复者也。惟所谓思广异闻之松之《三国》、刘
昭《後汉》一条,则史家之旧法,与《索隐》、《正义》之流,大同而小异者也。
夫文史之籍,日以繁滋,一编刊定,则徵材所取之书,不数十年,尝失亡其
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规,可覆按焉。使自注之例得行,则因援引所及,而
得存先世藏书之大概,因以校正艺文著录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且人心日
漓,风气日变,缺文之义不闻,而附会之习,且愈出而愈工焉。在官修书,惟冀
塞责,私门著述,敬饰浮名,或剽窃成书,或因陋就简。使其术稍黠,皆可愚一
时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诚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则闻见之广狭,功力之疏密,
心术之诚伪,灼然可见於开卷之顷,而风气可以渐复於质古,是又为益之尤大者
也。然则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後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於前,而功
效多於旧,孰有加於自注也哉?
○传记 ③③網③
传记之书,其流已久,盖与六艺先後杂出。古人文无定体,经史亦无分科。
《春秋》三家之传,各记所闻,依经起义,虽谓之记可也。经《礼》二戴之记,
各传其说,附经而行,虽谓之传可也。其後支分派别,至於近代,始以录人物者,
区为之传;叙事迹者,区为之记。盖亦以集部繁兴,人自生其分别,不知其然而
然,遂若天经地义之不可移易。此类甚多,学者生於後世,苟无伤於义理,从众
可也。然如虞预《妒记》、《襄阳耆旧记》之类,叙人何尝不称记?《龟策》、
《西域》诸传,述事何尝不称传?大抵为典为经,皆是有德有位,纲纪人伦之所
制作,今之六艺是也。夫子有德无位,则述而不作,故《论语》、《孝经》,皆
为传而非经,而《易·系》亦止称为《大传》。其後悉列为经,诸儒尊夫子之文,
而使之有以别於後儒之传记尔。周末儒者,及於汉初,皆知著述之事,不可自命
经纶,蹈於妄作;又自以立说,当禀圣经以为宗主,遂以所见所闻,各笔於书而
为传记。若二《礼》诸记、《诗》、《书》、《易》、《春秋》诸传是也。盖皆
依经起义,其实各自为书,与後世笺注自不同也。後世专门学衰,集体日盛,叙
人述事,各有散篇,亦取传记为名,附於古人传记专家之义尔。明自嘉靖而後,
论文各分门户,其有好为高论者,辄言传乃史职,身非史官,岂可为人作传?世
之无定识而强解事者,群焉和之,以谓於古未之前闻。夫後世文字,於古无有,
而相率而为之者,集部纷纷,大率皆是。若传则本非史家所创,马、班以前,早
有其文。(孟子答苑囿汤、武之事,皆曰:“於传有之。”彼时并未有纪传之史,
岂史官之文乎!)今必以为不居史职,不宜为传,试问传记有何分别?不为经师,
又岂宜更为记耶?记无所嫌,而传为厉禁,则是重史而轻经也。文章宗旨,著述
体裁,称为例义。今之作家,昧焉而不察者多矣。独於此等无可疑者,辄为无理
之拘牵。殆如村俚巫妪,妄说阴阳禁忌,愚民举措为难矣。明末之人,思而不学,
其为瞽说,可胜唾哉!今之论文章者,乃又学而不思,反袭其说,以矜有识,是
为古所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