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法医学案例》作者:[美]科林·埃文斯_第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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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场有关DNA测试和概率分析的准确性的令人厌倦的讨论。有时谢克的问题是如此的晦涩难懂,他所使用的句子结构是如此之复杂,以至于主审的兰斯伊托法官问西姆斯说:“你能够理解在他的问题中所涉及的各种因素吗?”西姆斯叹了口气说道:“大概能够听懂一半吧。’8如果那些专家听起来都那么费劲,那么那些陪审团成员能够听懂的机会又能够有多少呢?这时他们已经被与外界隔离了133天。不得不连续几个小时地听着那些专家讨论有关概率和PCR与RFLP之间的细微区别等令人头脑麻木的问题,很明显,他们变得越来越困惑了。最后伊托法官决定批准组织他们出游一次,让他们观看一部名为《西贡小姐》的电影,并乘坐古德伊尔飞艇,以鼓励他们的士气。这次休息对于陪审团来说非常受欢迎,但是也非常短暂。他们很快又回到了单调无聊的法庭程序,听着公诉方的专家一个个走上证人席,在受到谢克交叉讯问的无情敲打之后,再一个个走下证人席。他们每个人都在努力保持自己头脑的清醒。公诉方也表现出了疲劳的迹象。在早些时候他们一直在为某些程序上的错误而与辩护方纠缠不休。现在他们决定改变策略。他们认为,与其让辩护方指出他们的错误,还不如自己主动承认这些错误。于是当洛杉矶县验尸官拉克希玛南?塞斯亚瓦基斯瓦兰作证的时候,他痛决地承认了他的助手欧文戈尔登在验尸的时候犯下了一系列错误,TT (May 22. 1995)第十五章O-J辛普应包括:未能够提取尼科尔胃中的食物;未能记录尼科尔辛普森大脑受到的创伤;将戈德曼的胆汁样本错误地标记为尿样;未能记录戈德曼衬衣和牛仔裤上的几处破损;以及未能提取尼科尔?辛普森的左手掌印。以上这些没有一个是关键性的错误,也不会影响到塞斯亚瓦基斯瓦兰有关戈尔登作出了基本正确的验尸结论的意见。但错误终归是错误。陪审团非常容易受到那些有意引起他们注意的错误的影响,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这些错误在他们心中引起怀疑,然后这些怀疑就像疮细胞一样不断扩散,吞噬他们所能够找到的每一项证据,直到最后所有的证据都失去了可信度和价值。这也正是发生在那副手套上的情况。手套证据走火这副手套本来被认为是公诉方皇冠上的宝石。它们都粘有血迹.而在罗金厄姆街发现的那只手套上则同时粘有辛普森和两名受害者的血迹。这副手套是阿里斯手套公司生产的。暗棕色的皮革、开司米羊毛的衬里、特大号,并且最重要的是,它们是专卖的。纽约市的布鲁明顿手套店是该手套的唯一一个专卖店。在1989年和1992年之间,该店一共仅仅售出了240双这样的手套。1990年12月20日,尼科尔?辛普森在这个店中购买了两副这样的手套。有关辛普森的新闻照片和录像都表明他在1993年和1994年之间曾经戴着这种皮手套主持过电视节目。助理检察官克里斯托弗达登传唤阿里斯手套公司的副主席和总经理理查德鲁宾出庭作证。鲁宾说,他测量过辛普森的手并且估计他戴的是大号或者特大号手套。在较早的时候,公诉方让手的大小与辛普森大致相同的范耐特侦探试戴了与那副手套相同的另一副手套,结果他很轻松地将其戴上了。不等辩护方作出反应,达登先发制人地提出让辛普森试戴一下这副手套.这时科克伦使出了他的一个绝招—他坚持在辛普森试戴那副棕色手套之前先戴上一副橡胶手套,以防止任何证据的转移。在采取了恰当的防护措施之后,辛普森开始试戴那副手套。他努力地作着各种尝试,脸上表现出各种吃力的表情,但是无沦如何也无法将自己的手塞进那副手套中。他嘟嚷着说:“它们太紧了一,此时达登肯定希望地上能够裂开一个口子,将他自己、那副手套、这场审判以及整个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统统都吞下去。这真是一场灾难。而科克伦则在努力控制住自己,以免在脸上露出笑容。审判还有3个月才能够结束,公诉方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弹药,结果还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在辩护方的武器库中还有一颗重型炸弹没有使用呢辩护方通过私人侦探获得了由北卡罗来纳州的一名致力于研究洛杉矶警方种族主义倾向的作家所录制的录音磁带。在这些10年前录制的磁带中,人们能够清楚地听到马克富尔曼侦探使用“黑鬼”一词。由于富尔曼在先前宣誓作证的时候否认他曾经使用过这一侮辱性的字眼,所以这些录音带表明他是一个可憎的作假证者。更糟糕的是,他在这盘录音带中还多次得意洋洋地承认,他和他的同事经常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栽赃,以确保对他们得到有罪判决。虽然这个主要由黑人组成的陪审团没有听到这些录音带的全部内容,但是他们所听到的已经足够了。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富尔曼在9 T7 (Jwe 15, 1995)第十五音O"J"辛普珠本案中有任何不恰当的行为,但是他的可信度已经完全丧失了。马克富尔曼就像一条千疮百孔的破船一样沉没了,并且把整个公诉方也一起拖进了水中。在这一案件中,另一个人的名声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害。这个人就是辩护方的证人亨利?李博士。李是康涅狄格州州立法医科学实验室的主任,也是美国最著名的法医学家之一。他是一个充满活力、小心谨慎的人,在法庭上以一种陪审团所喜欢的平和、浅显易懂的方式作证。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但是这并不是说他总是正确的。而在这一案件中他似乎犯了一个十分荒谬的错误。在谋杀发生的13天之后,李来到了邦迪街。他在犯罪现场附近的一张纸和一个信封上发现了看上去像是不明脚印的痕迹。在检查了现场的照片之后,李作证说,他也认为自己也在戈德曼浸满血液的牛仔裤和泥土上看到了所谓的“部分平行线状印迹模式”10。由于这种说法出自一个如此权威的来源,因此它听上去好像有力地印证了辩护方有关凶手不止一人的声称.李的作证进行得很顺利。但就在这时公诉方将曾经在早些时候在该案中作证的联邦调查局脚印专家威廉?布德齐亚克重新请上了证人席。他将于6月13日所拍摄的那条小道的照片与李在一个星期之后所拍摄的照片放在一起。他指出,李所确认的那个鞋印以及与其平行的那个印迹在以前所拍摄的照片中却看不到。这些脚印看来是在警察对犯罪现场解除封锁之后有人在踩踏用于清洗血迹的水之后留下的。布德齐亚克的反驳彻底击败了李。李在回到他所在的康涅狄格州之后召开了一个记者招待会,对联邦调查局的法医实验室大加赞扬了一番,然后垂头丧气地宣布他不打算回到法庭上去为自己以前的观点10 TT (August 23, 1995) 辩护:“我对整个过程感到失望二我的名誉会得到恢复的。”11除了这一个小小的胜利之外,对于公诉方来说整个审判过程都是一次痛苦的经历。马西娅克拉克在她的最后陈述中仍然保持着很高的道德水准。她请求陪审团不要受到富尔曼的种族主义倾向的影响,而是要相信自己的头脑,并且注意法医专家的证言。她说道:“你们已经看到了大量的证据,并且所有这些证据都指向一个人—被告。”12与此相反,科克伦则把目光死死地瞄准了陪审团成员的情感。他像街头魔术师一样狡猾地为0上辛普森涂脂抹粉,把他从人们的眼前隐藏起来,然后将所有人的注意力转移到那个邪恶的富尔曼身上。而富尔曼此时已经被他神奇地转化为阿道夫?希特勒在意识形态上的亲密伙伴。虽然科克伦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但是他的激情却绝非如此。他像一个满腔热忱的布道者一样呼吁陪审团对这个“谎话连篇、带有种族主义甚至种族灭绝倾向的警察”13以及那个庇护他的警察部门说“不”。“你们有能力对他们说:这是错误的。阻止他们掩盖真相!阻止他们掩盖真相!”14这是加利福尼亚历史上最漫长的一次审判,耗费资金超过2亿美元,产生了5万多页审判记录,有150名证人出庭。仅仅听取法医学证言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在此过程中提到DNA的次数超过了1万次。而科克伦仅用伴随着他那臭名昭著的手套展示的一句咒语—蚀口果手套戴不上,那么你们就必须判定他无罪”—就将以上这一切全部推翻了。科克伦在他的最后的布道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咒语,将其深深地印人陪审团的集体意识之中。它是陪审团在审议裁决的时候可以想到的一样具体的东西。第十五竟0J辛普藉 他们仅仅用了5个小时就作出了O J辛普森无罪的裁定。我们想不起有任何其他审判像这一个那样引发了如此多的怨恨和敌视。在审判过程中人们所受到的中伤是无与伦比的。公诉方将所有的赌注押在了法医学之上,结果却得到了一个惨痛的教训,即法医学是一把双刃剑。他们引入越多的科学证据,他们的论点对于陪审团来说就越有说服力,但是同时这些科学证据也会给辩护方留下越多的空子。如果每个被告都像辛普森那样有钱并且—更重要的是—有他那么多的辩护时间的话,那么作出有罪判决的可能性就几乎为零了法庭会被窒息,而陪审团则会被麻痹到只会作出无罪判决的地步.一些看上去无懈可击的法医学证据被人类情感的原始力量给摧毁了。在获得无罪判决之后,辛普森律师团中的所有其他律师都尽量与无耻地利用陪审团种族构成以达到自己目的的科克伦划清界限。但是我们很难想象当时还有任何其他策略可供科克伦选择。他只对他的顾客负责,而不对美国的主流道德负责。再说他的这一策略也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这些“大好人”律师们在美国南部各州的法庭上一直在使用同样的伎俩。他们曾经从那些具有白人种族主义倾向的陪审团的手中为那些谋杀了非裔美国人的被告赢得了无数个不可思议的无罪判决。而科克伦只是变换了一个服务对象。突然这个陪审团获得了一个千载难逢的使天平倾向另一侧的机会,一个行使终极民权的机会—宣布一个如今在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眼中仍然是一个蓄意和残忍的双重谋杀犯山的人无罪在随后举行的民事审判中。辛普森被判定应对尼科尔辛普森和罗纳热井被判定支付总额为3350万美元的惩罚性和补偿性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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