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笺疏》作者:余嘉锡_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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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文】

 注“充起家为尚书” 沈本“充” 下有“早知名”三字;“书”下有“郎”字。案晋书本传作“尚书郎”。

  7  山司徒前后选,〔一〕殆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皆如其言。唯用陆亮,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为贿败。〔二〕晋诸公赞曰:“亮字长兴,河内野王人,太常陆乂兄也。性高明而率至,为贾充所亲待。山涛为左仆射领选,涛行业即与充异,自以为世祖所敬,选用之事,与充咨论,充每不得其所欲。好事者说充:‘宜授心腹人为吏部尚书,参同选举。若意不齐,事不得谐,可不召公与选,而实得叙所怀。’充以为然。乃启亮公忠无私。涛以亮将与己异,又恐其协情不允,累启亮可为左丞相,非选官才〔三〕。世祖不许,涛乃辞疾还家。亮在职果不能允,坐事免官。”

【校文】

 注“左丞相” “相”,沈本作“ 初”。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选上当脱一领字。晋书作‘前后选举,周遍内外,而并得其才’。 ”

〔二〕 嘉锡案:赏誉篇注引山涛启事曰“吏部郎史曜出处缺当选。涛荐阮咸,诏用陆亮” ,可与此条互证。此出王隐晋书见书钞六十。

〔三〕 嘉锡案:晋无左丞相,且安有不可为吏部尚书而可为丞相者?“相”字明是误字,作“初”是也。

  8  嵇康被诛后,山公举康子绍为秘书丞。〔一〕山公启事曰:“诏选秘书丞。涛荐曰:‘绍平简温敏,有文思,又晓音,当成济也。犹宜先作秘书郎。’诏曰:‘绍如此,便可为丞,不足复为郎也。’”晋诸公赞曰:“康遇事后二十年,绍乃为涛所拔。”王隐晋书曰:“时以绍父康被法,选官不敢举。年二十八,山涛启用之,世祖发诏,以为秘书丞。” 绍咨公出处,竹林七贤论曰:“ 绍惧不自容,将解褐,故咨之于涛。”公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而况人乎?”〔二〕王隐晋书曰:“绍字延祖,雅有文才,山涛启武帝云云。”

【笺疏】

〔一〕 程炎震云:“绍十岁而孤。康死于魏景元四年,则绍年二十八,是晋武太康元年。 ”

〔二〕 嘉锡案:绍自为山涛所荐,后遂死于荡阴之难。夫食焉不避其难。既食其禄,自不得临难苟免。绍之死无可议,其失在不当出仕耳。御览四百四十五引王隐晋书曰:“河南郭象着文,称嵇绍父死非罪,曾无耿介,贪位死闇主,义不足多。曾以问□公曰:‘王裒(原误褒,下同)之父,亦非罪死,裒犹辞征,绍不辞用,谁为多少?’□公曰:‘王 胜于嵇。’或曰:‘魏、晋所杀,子皆仕宦,何以无非也?’答曰:‘殛鲧兴禹。禹不辞兴者,以鲧犯罪也。若以时君所杀为当耶?则同于禹。以不当耶?则同于嵇。 ’又曰:‘世皆以嵇见危授命。’答曰:‘纪信代汉高之死,可谓见危授命。如嵇偏善其一可也。以备体论之,则未得也。’”郭象之言甚善,不可以人废言。□鉴、王隐之论,尤为词严义正。由斯以谈,绍固不免于罪矣。劝之出者岂非陷人于不义乎!所谓“天地四时,犹有消息”,尤辩而无理。大抵清谈诸人,多不明出处之义。

    日知录十三曰:“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魏、晋人之清谈,何以亡天下?是孟子所谓杨、墨之言使天下无父无君而入于禽兽者也。昔者嵇绍之父康被杀于晋文王,至武帝革命之时,而山涛荐之入仕。绍时屏居私门,欲辞不就。涛谓之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而况于人乎?’一时传诵以为名言,而不知其败义伤教,至于率天下而无父也。夫绍之于晋,非其君也。忘其父而事其非君,当其未死,三十余年之闲,为无父之人,亦已久矣。而荡阴之死,何足以赎其罪乎?且其入仕之初,岂知必有乘舆败绩之事,而可树其忠名,以盖于晚也。自正始以来,而大义之不明,遍于天下。如山涛者,既为邪说之魁,遂使嵇绍之贤,且犯天下之不韪而不顾。夫邪正之说,不容两立。使谓绍为忠,则必谓王裒为不忠,然后可也。何怪其相率臣于刘聪、石勒,观其故主青衣行酒,而不以动其心者乎?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 嘉锡案:顾氏之言,可谓痛切。使在今日有风教之责者,得其说而讲明之,尤救时之良药也。 明诗纪事辛签卷五转引明李延是南吴旧话云:“夏存古十余岁,陈卧子适访其父。存古案头有世说,卧子问曰: ‘诸葛靓逃于厕中,终不见晋世祖,而嵇绍竟死荡阴之役,何以忠孝殊途?’存古拱手对曰:‘此时当计出处。苟忆顾日影而谈琴,自当与诸葛为侣。’卧子叹曰: ‘君言先得吾心者。’”

    易丰卦彖曰:“日中则昊,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嘉锡案:山涛之言,义取诸此,以喻人之出处进退,当与时屈信,不可执一也。然绍父康无罪而死于司马昭之手。礼曰:“父之雠,弗与共戴天。”此而可以消息,忘父之雠,而北面于其子之朝,以邀富贵,是犹禽兽不知有父也。涛乃傅会周易,以为之劝,真可谓饰六艺以文奸言,此魏、晋人老、易之学,所以率天下而祸仁义也。

  9  王安期为东海郡,名士传曰:“王承字安期,太原晋阳人。父湛,汝南太守。承冲淡寡欲,无所循尚。累迁东海内史,为政清静,吏民怀之。避乱渡江,是时道路寇盗,人怀忧惧,承每遇艰险,处之怡然。元皇为镇东,引为从事中郎。”小吏盗池中鱼,纲纪推之。〔一〕王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孟子曰:“齐宣王问:‘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若是其大乎?’对曰:‘民犹以为小也。’王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邪?’孟子曰:‘
文王之囿,刍荛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今王之囿,杀糜鹿者如杀人罪,是以四十里为阱于国中也,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池鱼复何足惜!”

【笺疏】

〔一〕 程炎震曰:“文选三十六傅季友为宋公修张良庙教注曰:‘
纲纪,谓主簿也。教主簿宣之,故曰纲纪,犹今诏书称门下也。’虞预晋书:‘东平主簿王豹白事,齐王曰:“况豹虽陋,故大州之纲纪也。” ’”

  10 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一犯夜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宁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一〕吕氏春秋曰:“宁越者,中牟鄙人也。苦耕稼之劳,谓其友曰:‘何为可以免此苦也?’其友曰:‘莫如学也。学三十岁,则可以达矣。’宁越曰:‘请以十五岁。人将休,吾不敢休;人将卧,吾不敢卧。’学十五岁而为周威公之师也。”使吏送令归家。

【笺疏】

〔一〕 嘉锡案:致理当作致治,唐人避讳改之耳。

  11 成帝在石头,晋世谱曰: “帝讳衍,字世根,明帝太子。年二十二崩。”任让在帝前戮侍中钟雅、晋阳秋曰:“让,乐安人,诸任之后。随苏峻作乱。”雅别传曰:“雅字彦胄,颍川长社人,魏太傅钟繇弟仲常曾孙也。少有才志,累迁至侍中。”右卫将军刘超。晋阳秋曰:“超字世逾,琅邪人,汉成阳景王六世孙。封临沂慈乡侯,遂家焉。父征为琅邪国上将军。超为县小吏,稍迁记室掾、安东舍人。忠清慎密,为中宗所拔。自以职在中书,绝不与人交关书疏,闭门不通宾客,家无儋石之储。讨王敦有功,封零阳伯,为义兴太守。而受拜及往还朝,莫有知者,其慎默如此。迁右卫大将 军。”帝泣曰:“还我侍中!” 〔一〕让不奉诏,遂斩超、雅。雅别传曰:“苏峻逼主上幸石头,雅与刘超并侍帝侧匡卫,与石头中人密期拔至尊出,事觉被害。”事平之后,陶公与让有旧,欲宥之。许柳许氏谱曰 “柳字季祖,高阳人。祖允,魏中领军。父猛,吏部郎。”刘谦之晋纪曰:“柳妻,祖逖子涣女。苏峻招祖约为逆,约遣柳以众会峻。既克京师,拜丹阳尹。后以罪诛。”儿思妣者至佳,诸公欲全之。许氏谱曰:“永字思妣。”若全思妣,则不得不为陶全让,于是欲并宥之。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诸公以少主不可违,并斩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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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父征” “征”,景宋本作“ 微”。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据文侍中下当脱右卫二字。晋书刘超传亦有,下同。”

  12 王丞相拜扬州,〔一〕宾客数百人并加沾接,人人有说色。唯有临海一客姓任语林曰:“任名颙,时官在都,预王公坐。”及数胡人为未洽,公因便还到过任边云:“君出,临海便无复人。”任大喜说。因过胡人前弹指云:“兰阇,兰阇。 ”〔二〕群胡同笑,四坐并欢。晋阳秋曰:“王导接诱应会,少有牾者。虽疏交常宾,一见多输写款诚,自谓为导所遇,同之旧昵。”

【校文】

 注“时官在都” “官”,景宋本作“宦”。
 注“少有牾者” “牾”,景宋本作“迕”。
 注“旧昵” “昵”,景宋本作 “昵”。

【笺疏】

〔一〕 程炎震云:“王导拜扬州,一在建兴三年王敦拜江州之后;一在明帝太宁二年六月丁卯。此似是初拜时。”

〔二〕 朱子语类百三十六曰:“王导为相,只周旋人过一生。谓胡僧曰:‘兰奢,兰奢。 ’乃胡语之褒誉者也。” 嘉锡案:兰奢当作兰阇,盖记者之误。然朱子不言所以为褒誉之义。王伯厚又以为即兰若。考释慧琳一切经音义五云:“阿练若,或云阿兰若,或但云兰若,此土义译云寂静处,或云无诤地。所居不一,皆出聚落,一俱卢舍之外,远离喧噪,牛畜鸡犬之声寂静,安心修习禅定。”又二十一云:“阿兰若者,此翻为无诤声。谓说诸法本来湛寂无作义,因名其处为法阿兰若处,此中处者,即菩提场中是也。”释法云翻译名义集七云:“阿兰若大论翻远离处。萨婆多论翻闲静处。天台云:不作众事,名之为闲。无愦闹,故名之为静。或翻无诤,谓所居不与世诤。”慧琳、法云释兰若之义甚详,而不言及兰阇。伯厚谓兰阇即兰若,当别有所本。译音本无定字也。茂宏之意,盖赞美诸胡僧于宾客喧噪之地,而能寂静安心,如处菩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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