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作者:顾准_第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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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从未被废黜掉。斯巴达这样不同的事变发展方向,部分是可以解释清楚的。恰好,五个世纪中,两个平权国王的世裔,哪一个都从来不曾没有某些男性的代表人物,以致他们优越权势赖以确立的神权情绪,总是滔滔不绝地流溢在一条不偏常道的河渠之中。这种情绪,从未在斯巴达的坚强心灵中整个死灭掉,不过它衰弱下去了,衰弱得足以引起一种保证不得滥用的要求。如果元老院是由更多的人组成的,包括少数主要家族,又包括各种年龄的人,也许它已经把它的权力扩大得那么大,把王的权力都吸收到它那里去了。不过,由28个老人组成的会议,人选又不加区别地来自所有斯巴达人的家族,它本质上是一个附属的和次要的力量。它甚至不足以成为对王的约束——更没有能力成为他的对手;它甚至间接地为王效劳并成为他的支持者,因为它阻碍其他任何有特权的等级形成起来足以超越它的权威。元老院的萎弱无力,导致了年年更新的五人会议称做监察委员会的形成;它最初是像罗巴保民官那样的保护性的委员会,企图约束国王的滥用其权力,然后扩张到成为一个最高的不对任何机构负责的行政委员会在两个平权国王间的无穷无尽的意见参商的帮助之下,监察委员会把它的权力侵入到一切角落,限制国王于某些特别的职能,甚至把它们弄成可以惩罚的,不过从未野望要废除王的尊严。王权在范围上可丧失的(借用蒂奥旁蒲斯王的公正的评论),得之于王裔的持续不变。并存的两王裔,欧制斯蒂尼和普洛克利斯两家,从最早的历史时期起,一直连续持有他们的成双的王芴直到阿基斯三世和克里奥默尼三世的革命——他们是军队的统帅,他们愈来愈富,他们在国内受到崇敬,正如他们之有权势,虽然监察委员会是他们的长上。而监察委员会在国内事务上也及时地变得完全像僭主,正如国王们在他们之前所能做到的那样。因为斯巴达的心灵,深受命令和服从的感情的支配,对控制和责任的观念一直是比较地麻木不仁的,甚至是厌恶这些观念所蕴含的公开议论和谴责公家措施和政府官员的。我们必须记住,斯巴达的宪法,性格上是简单朴素的,宪法的实施,又助之以来客古士式的、对不论穷富、一律看待的、严酷的、平等的包罗一切的纪律压力,这种包罗一切的压力使得在别处产生了煽动的许多肇因在斯巴达起不了作用,使最骄傲和最难驾御的公民习惯于一种永不偏离的忠诚的生活,满足了即存的制度化和正规的要求,使得斯马达人的个人生活习惯甚至达到民主的雅典人所不能比拟的那样平等;但是它同时也有所贡献于造成一种蔑视谈论的人,厌恶有条理的和漫长的讲话的风气,这种风气本身就足以排除集体的公民,不论在政治事务上或司法事务上的一切正当的干预。
这就是斯巴达的事情的实况。但是在希腊的其他地方,原始的英雄政府是以十分不一样的格局来加以修改的:人民成长了,决定地成长得大大超过了原先把权威赋予了国王的那种神权的和人身尊敬的感情。心甘情愿的臣服在人民这方面停止了,在低级的首脑方面更甚;与此同时停止了的是英雄时代的忠诚。现在人们要求制度或者宪法那样的东西了。
王权政治这样的结束,如此遍见于希腊诸地的政治进步,其主要原因之一,无疑应该归于每个不同的希腊社会规模之小及其居住的集中。永久在位,不对任何人负责的单个首脑,要他来维持联合是不行的。在现代欧洲的大部地区,从罗马帝国长成出来的各个政治社会,每一个都拥有相当数量的人口和广阔的领土。王权政治形态表现为各部分之间联合在一起的已知的唯一手段;是民族同一性的唯一看得见和可以利用的象征。条顿进犯者的军事性格也好,他们支解了的罗马帝国的传统也好,一样趋向于要建立一个身为君王的首脑。贬除他的尊严,会被看做,而且实际上也确会成为等于民族国家的破灭;因为要借助于召开大会来维持集团的团结负担如此沉重,以致国王们亲自试图用强力来实现它也是枉费心机,而代议制度政府那时候还是人们所不懂得的。
中世纪的历史——虽然显示出有权势的臣民们的经常的反抗,频繁地废黜个别的国王,和不时的王朝更迭——只出现了三、二次不要国王,无论是世袭的或选举的,而来维持一个巨大的政治聚会体的团结的某种图谋的例子。甚至直到上世纪之末,当人们第一次制订北美合众国的联邦宪法的时候,许多理论家还认为,要在这样广阔无垠和人口众多的地域上,实施并非王政的其他政制,使之足以把整体的联合,和组成整体的一切局部的平等权利和保障两者结合起来是不可能的。也许,在任何粗野的、有强烈的地方特点的、交通困难的,还没有学会代议制政府的习惯的人民中,这大概实在是不可能的。于是,除极少数的例外,遍及于中世纪和现代欧洲的较大诸国,占统治地位的情操是赞成王政的,但是,不论在哪里,凡是单个的城市或区域,或聚集在一起的一批村庄,获得了独立的时候,无论在伦巴底平原或瑞士山区——亦即任何小块从大集合中分裂出来——相反的情绪形成起来了,天然的趋势是趋向某种共和政府的修正版;真的,也像在希腊一样,其中也常常产生出僭主来, 但是总是通过某种暴力和欺诈不自然地混合而产生出来的。8世纪至13世纪之间从欧洲的无秩序状态中演变出来的封建制度,总是预先假定一个被授予了高出于其藩臣的,混合了人身的财产权利的特征的永恒的宗主,藩臣们虽然臣服于他,也对他负有某种义务:国王的中介藩臣也有他们自己的藩臣,他们对之具有相同的关系:又在这个权力、财产和领土混合在一起的教阶制中,首脑 (不论是王、公或男) 的权利被设想为构成了各自的身份的东西,既无关于最初的授予的承认,也不是在他们上面行使这种授予的人所能任意撤消的。这种关于政治权威根本性质的看法,是现代欧洲社会的三个巨大要素(条顿、罗马和基督教)全都一致同意的,虽然各按不同的方法并附加了不同的修饰;结果是,臣民有各种各样的和他们首脑妥协的企图,却没有任何取而代之的代议制行政权的观念。在这些封建王国的特殊地点上,逐渐成长出来具有集中居住人口的诸市镇,在其间,看得出有一种共和制感情,要求在他们的地方事务上有集体的和负责任的管理,同时迫切要求和王国整体联合在一起并从属于它。以上这二者形成了一种引人注目的结合;由此,又再度兴起了既趋向于维持君主政府的形态,又趋向于预先决定了君主政府向前进展的一支力量。而在实践上,已经发觉后一个目标是可能达到的——使具有固定性行政权的君主政府,不偏私地执行平等的法律,人身和财产的保障,和在代议制形式下的讨论自由数者结合在一起——达到最聪明的古希腊人都会认为毫无希望的程度。君主政府实际运行上这样一种改进,亦即常常为人们和古代叙利亚,埃及,犹太,希腊诸城和罗马相比较而谈论到这种政府的改进——连同一切已经确定的程序手续的增大了的力量,和已经植根于广大地域和人民之中的一切制度和信条的更大的耐久性——已经使得君主制情绪在过去两个世纪知识和政治经验两俱扩张的时期中,一直支配着欧洲人的心灵,虽然并没有不时发生的,生气蓬勃的反对运动。
要以恰当的心情来理解发生于希腊的现象,要不偏私地估量普遍于希腊人之中的关于国王这个观念的感情,要做到这一点,弄清楚中世纪和现代欧洲一直盛行着的君主制倾向,其发生和长期存在下去的原因是这些社会所特有的,而在希腊社会中这些原因却并无存在余地,这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英雄时代的王的原始情操已经死灭了,开始是漠不关心,然后——当得到了僭主的体验以后——转为毫不含糊的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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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密特福先生这样一位心中充满了英国人关于政府的观念的历史家来说,这种反君主制的感情看起来是疯狂,希腊诸共同体看起来是没有看守人的疯子,同时,一切施恩人中最伟大的施恩人是从外面征服了他们的世袭的王——其次则是本国的僭主,亦即夺取了卫城,把他的同胞公民置于压制之下的僭主。以这种心情来读希腊史,真是再好也没有的,误解和歪曲希腊现象的方法,因为它把流行于古代世界的关于审慎的箴言和关于道德的箴言都颠倒过来了。希腊人所坚持的对王的憎恨,(无论现在的人们对类似的感情怎样看法)是一种卓越的美德,它是直接从他们本性中最尊贵最贤良的那一部分中倾泻出来的。这是他们对于普遍的法律约束必不可缺那种根深蒂固的信念的结果;这是要求一无例外地控制个人激情,最最要紧的,是要控制人们把权力交托给了他的那个人的个人激情,是他们的有节制的社会性格的直接表达。希腊人对于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或者一个不会犯错误的王所形成的概念,可以用希罗多德的意味深长的语句来表达:“他颠复本国的风俗习惯;他蹂躏妇女;他不经审判就杀人”。除此而外的别种关于或有的王政倾向有概念,无论对于人性的一般知识,还是梭伦以后持续下来的政治经验,都把它判为不合正义;对待设想中的这种品格,不可能有憎恶以外的别种感情;除怀有无原则野心的人而外,没有别种人会想方设法谋求王权。
我们的比较丰富的政治经验,表明了现代欧洲君主政体的最好的政府,并未发生希罗多德描述的穷凶极恶,从而教导我们修正了这样的意见;教导我们,借助于代议制宪法之运用于风尚、习惯和历史回忆的某种力量之下,宣告臣民对于世袭的、不负责任的、没有宪法外的暴力不得更迭的国王,负有不容置疑的服从义务,从中似乎会泛滥出来的伤害大部分得以缓和,是可能的。但是这种比较深刻的观察,并未展现于最贤明的也是最小心谨慎的古代理论家亚里士多德之前;而且,即使他曾经作过这样的观察,他也不可能有信心地把它的教训应用到希腊单个城市的政府上去。立宪君主,尤其是现存于英国的,安置一个统而不治的立宪君主的理论,他会认为是不切实际的。这种立宪君主是,一切治理都以他的名义来行使,然而他的个人意志实际上不起什么作用或完全不起作用;他不对任何人负责,可是他不利用这种特权;他从每一个人那里受到无限崇敬的表示,可是这决不翻译成为越出周知法律范围的以外的行为;他的人身周围围绕着象征权力的全部行头,可是他是大臣们手里的消极工具,他没有拒绝的自由、按照大臣们标记出来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