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裘皮的维纳斯》作者:利奥波德·萨克·马索克_第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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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墙。在火光闪闪的祭坛前,在圣徒们的画像面前我会惊慌失措。我偷偷地喜欢上了我父亲小图书室里的维纳斯石膏像。我跪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学到过的祈祷,包括主祷文、万福玛丽亚的教诲和基督教的信条。
  “有一个晚上,我起床去看她,镰刀般的月亮给了我光芒,照亮了黑暗的路,将我的女神笼罩在一层浅蓝色的冰冷的光辉下。我拜倒在她面前,亲吻着她冰冷的脚,就像是那些农民亲吻着死去的救世主的脚一样。
  “一种不可控制的向往的感觉牢牢地将我抓住。
  “我站起来,拥抱着她那冷冰冰的曼妙的身体,亲吻着那冰冷的双唇。突然我打了个冷颤,然后就逃跑掉了。后来在梦里,好像女神来到我的床边,举起手臂威胁着我。
  “我很早就被送入学校,很快,我就念到了高级中学。我狂热地学习着古代给我们留下的所有东西。不久,我对希腊诸神的了解比对基督教还熟了。我与帕里斯王子一起给了维纳斯那个决定命运的苹果,我看到了特洛伊城在燃烧,跟着尤利塞斯一起流浪。所有这些故事的原型都已经深深地烙在我心灵深处。当其他男孩变得粗鲁、猥亵的时候,我对所有那些低级、粗俗、丑陋的事物感到无比的讨厌。
  “对那时正在慢慢成熟的年轻人——我来说,爱上女人看起来是特别低级、丑陋的事,因为爱上女人是所有男人都会做的事。我避开所有跟性有关系的接触,简单地说,我是个疯狂的超感觉者。
  “当我大概14岁的时候,我妈妈有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仆,她身材凹凸有致,很是迷人。有一天,当我在研究我的塔西佗,沉浸在古代日耳曼民族美德中的时候,她正好在打扫我的房间。突然间,她在我面前停了下来,弯向我,她手里还紧握着扫帚,她那鲜嫩、丰满、可爱的双唇亲了我一下。这个迷恋我的小猫的吻令我浑身颤唞,我举起我那本有关日耳曼民族的书当盾牌,挡住这个勾引男子的女仆,然后愤怒地跑出了房间。”
  旺达大笑起来:“确实很难找到一个像你这样的男人了,继续吧。”
  “那个时期还有件令人难忘的事情。”我继续讲我的故事。
  “索波尔伯爵夫人,我的一个远方姑姑,来拜访我的父母。她是个带着迷人笑容的漂亮高贵的女子。然而,我却憎恨她,因为全家都将她当作梅萨林娜皇后般对待。我就总是对她特别粗鲁、敌意,尽可能地让她难堪。
  “有一天,我父母去了当地首府。我姑妈决定趁他们不在的时候,给我点颜色瞧瞧。她突然走了进来,穿着一件貂皮边的外套,后面跟着厨子、厨房帮佣,还有那个令我瞧不起的可恶女仆。他们一声不响就将我抓住,尽管我尽力挣脱,他们还是把我的手脚绑了起来。然后,我的姑妈,带着邪恶的笑,卷起袖子,用一根结实的鞭子鞭打我。她用力鞭打着,我的血都流出来了。最后,尽管带着我心里的英雄气概,我还是哭着向姑妈求饶。然后她才给我松绑,但是我还是跪在地上,感谢她对我的惩罚,还亲了她的手。”
  “现在你明白我这个笨蛋超感觉者了吧!在漂亮女人的体罚下,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女人对我的意义。裹在裘皮夹克下的她对我来说就像是个愤怒的皇后,从那时候开始,在我心目中,姑妈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有吸引力的女人。”
  “我的弱点——比如拘谨和见到女人变害羞的毛病现在都不算什么了,现在我渴望的是对美女的感觉。在我的想像里,性欲变成一种祭拜。我对自己发誓,绝不把这神圣的财富用在凡人身上,我要保留给我的理想情人,如果她本身就是个爱的女神。”
  “我非常早就上了大学。那所大学就在姑妈居住的城市里。在那时,我的房间看上去就像是浮士德的房间。那里什么东西都有,而且还很乱。硕大的壁柜塞满了书,这些书都是从一个赛凡尼卡街的犹太人手中买到的,买这些书仅仅是为了一首歌。屋里还有地球仪、地图、小水瓶,一些高空制图、动物骨架、头颅、名人的半身像等等。似乎墨菲斯托菲里斯随时都可能像个思考中的学者那样从那个巨大的绿色储物柜背后走出来。”
  “我杂乱无章、毫无筛选地学各种各样的东西:化学,炼金术,历史学,天文学,哲学,法律,解剖学和文学;我读了许多作家的作品:荷马,维吉尔,奥西恩,席勒,歌德,莎士比亚,塞万提斯,伏尔泰,莫里哀,我还读《古兰经》,《宇宙论》和卡萨诺瓦的《回忆录》。我每天都感到更迷惑,幻想得越来越多,更像是个超感觉者了。一直以来,有一个美丽的理想情人的形象在我的想像里盘旋,时不时地,她像个幻影般出现在我眼前,出现在那包着皮边的书上,在那动物的骨架上,她仿佛躺在盛开的玫瑰花丛上,被丘比特们环绕着。有时,她穿着奥林匹亚山神的长袍,有着像石雕维纳斯那般苍白的面容,有时留着棕色的头发,湛蓝的眼睛,还穿着姑妈那件红色的貂皮边外套。”
  “一天早晨,当她又带着那美丽的笑容,在我想像的金色迷雾上缓缓出现。那天,我去看索波尔伯爵夫人,她热情友好地接待了我,还给了我一个吻表示欢迎,这令我心潮彭湃。她虽然已经40岁左右,但就像世界上大多数保养得好的女人一样,仍然很有吸引力。她还是穿着一件貂皮边的外套,而这次是一件棕色貂皮边、绿色天鹅绒的外套。这样的她一点也看不出那当初令我欢愉的残忍来。”
  “相反的,她一点也不残忍,而是允许我崇拜她。”
  “她很快就发现了我超感觉者的愚蠢和无知,这些令她乐意来逗我开心。至于我——我简直是快乐似神仙。令我最兴奋的是她允许我跪在她面前,亲吻她的手,那双鞭打我的手!那是双多么神奇的手啊!手形那么漂亮,那么纤细,那么圆润,那么白,还有可爱的酒窝!在当时,我只爱上她的手。我玩着那双手,让它们在黑色的貂皮中时隐时现,将它们藏在避光的地方,它们简直让我看也看不够。”
  我注意到旺达不自觉地看了看她的手,于是笑了。
  “从以下这些行为你就可以看出来超感觉对我有多大的影响。先说我的姑妈,我只是爱上了她对我的残酷鞭打。大概那之后两年,我对一个年轻演员献殷勤,只是因为我喜欢她扮演的角色。再之后,我爱上了一个令人尊敬的女士。她的品德看上去无可挑剔,但是最后她还是背叛了我,跟一个有钱的犹太人跑了。你看,因为我曾经被那样的女人背叛过,她假装有着高尚的品德和完美的形象。因此我非常讨厌那些理想化的感性的美德。如果一个女人能这样向我坦白:我是一个像蓬帕杜夫人2那样的人,一个像卢克莱西亚·博尔贾3的人,那么我将崇拜她。”
  旺达站起身来,打开窗子。
  “你有一种奇特的方式,它能引起人的想像,刺激人的神经,令人心跳加速。只要够真实,你甚至可以给别人的恶习也加上光环。你理想的对象是一个真正大胆的情妇。噢!你是那种能完全毁掉一个女人的男人。”

  半夜,有人来敲我的门,我起身开门,惊呆了!穿裘皮的维纳斯就站在门口,就像她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样子。
  “你的故事激起我的想像,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说,“你出来陪陪我。”
  “马上来。”
  当我走进旺达房间时,发现她正蜷缩在壁炉旁,煽起一小团火。
  “秋天要来了,”她开始说话,“夜晚已经逐渐变凉了。我担心你会不高兴,但直到屋里足够暖和,我才会脱掉我的裘皮大衣。”◎◎
  “不高兴——你在开玩笑——你知道——”我伸出手抱着她,亲吻她。
  “当然,我知道,但是为什么对裘皮这么情有独钟呢?”
  “天生就喜欢,”我答道,“当我还是小孩的时候,我就这样了。此外,裘皮对这个高度组织的大自然有一种刺激的作用。这是普遍而自然的法则。它就像是一种生理刺激,令人有麻刺的感觉,没有人可以完全忽略它。科学证明电流与温暖有着一定的联系,无论如何,它们在人体组织上的作用是有关联的。住在热带的人通常比较热情,这是由于高温天气引起的。电也一样。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猫对聪明的人能有很大影响的原因,为什么这些动物王国中的长尾的优雅小动物,那些可爱的,像充电电池一样闪耀光芒的动物成为穆罕默德、红衣教主黎赛留、柯瑞比兰、卢梭或者维兰德这一类人的宝贝。”
  “那么,一个穿着裘皮的女人,”旺达嚷道,“不过是一只大点的猫!是充了电的电池?”
  “当然,”我回答道,“这是我关于裘皮作为力量与美貌的象征意义的解释。早期,只有君王和贵族们才能穿它,用它来区分身份。伟大的画家只为如皇后般美丽的女人画上这裘皮大衣。比如拉斐尔将它画在他爱的弗娜芮纳身上,展现她最美丽的线条;提香也用它装扮爱人玫瑰色的身躯。”
  “谢谢你引经据典,在爱情方面作了精彩的阐述,”旺达说道,“但是你并没有把每件事情都告诉我。你还将某些特别的东西和毛皮联系在一起。”
  “确实如此,”我叫道,“我已经再三地告诉你,受折磨对我来说有着非凡的吸引力。再没有什么比专制、残酷,特别是一个漂亮女人的不忠更能引起我的激情的了。而且我无法想像这样一个不穿裘皮的女人的样子,她源于丑陋中的美,是个奇怪却又完美的形象,她有着费蕊茵4的身体和尼禄5的灵魂。”
  旺达打断我说:“我明白了,它赋予女人统治与美貌。”
  “不仅仅是这样,”我继续说道,“你知道的,我是一个超感觉者。对我来说,想像里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根源的,然后被夸大化了。我是个早熟且高度敏[gǎn]的人,在我十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读《殉教者传奇》了。我还记得在读它的时候,我感到恐慌,而这种感觉令我狂喜。我读到书里讲到殉教者被囚禁在牢里受折磨,日益消瘦,他们被利剑穿过,被沸水煮过,被丢到荒野喂野兽,被钉在十字架上。他们在受这么残酷的折磨时,却还是快乐的。从那时开始,经历和忍受这样残酷的折磨对我来说就是很快乐的,特别是被一个漂亮女人折磨。自此以后,对我来说,女人集所有美德与所有邪恶于一身。而我也逐渐地将这样的想法变成一种信念。
  “我认为性是神圣的,事实上,这是唯一神圣的东西。在女人和她们的美貌上我看到这样的神圣,因为她们担负着最重要的生存使命——繁衍后代。对于我来说,女人是大自然的化身,是伊希斯6。男人是她的牧师,是她的奴隶。与男人不同的是,当女人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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