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楼。我独自坐在饭厅里,再也没有了吃饭的兴趣。我心里有点怪她,这人怎么这么混啊。
过了一会儿,下楼的声音传来。我赶快装作吃饭的样子,还装得吃得很欢畅。那只纤细的手臂从一旁伸过来,递给我一张纸,“拿去,自己填。”我顺手接过,那是一张某家银行的个人支票,上面填好了日期和签名。我仍旧是不依不饶地笑着,“不是吧,我收现金啊老板。这个玩意儿汇丰也给我寄来一本本啦,你以为只有你们资本家才有啊?哎,你看电影看多了啊?别是空头支票吧?我们又不熟……”我看着沈芳绝决转身而去地背影,仍旧嘀嘀咕咕个没完。
自从她回屋进房,就基本是躲着没出来。
到了晚上,我约莫着她的气估计是消了。于是走到她屋门口,我觉得我还是应该主动跟她道歉好了,尽管我不认为是自己先找的事儿。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尽管她比我大,我还是想让着她好了,大不了再哄哄。
我站在门口,敲敲门儿,没人应声。我一边转开门锁,一边嚷着,“没想不开上吊吧?”一边走进去。
屋里的灯都开着。我穿过外屋,走到卧室门口。沈芳正躺在床上看电视。她当然知道我来,不过,没搭理我。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我甚至舔着脸笑了几下。不过,这一招儿失效了。于是,我想了想,干脆二话不说走过去爬到床上和她并排躺着。我打算,只要她一开口赶我,我就趁机道歉好了。不过,我躺了一会儿,她仍是一点反映都没。我有点急了,一下子坐起来,当着她的视线。她倒好,拿起遥控一下子把电视关了。然后干脆躺了进去,一副准备睡觉的样子。我真的有点没辙了。我先是说,“沈芳,你别生气了。”我本想说,我错了。但是又寻思,又不是我点的火儿,干什么每次都让我道歉啊。
她仍是不理我。我坐了一会儿,怪没意思的。又想了想,她没赶我走,是不是等着我和她亲近啊?于是,我就伏下`身子,趴在她身上,亲亲她的脸。仍是没动静。我胆子大了很多。我的吻也开始火辣,我顺着她的脸颊,耳垂,脖子吻下去,就在我拉开被子的时候,她终于开口,“我今天没要求。”
我抬起头,看着她的侧面,她的眼睛幽幽地看着别处,一脸的冷漠。不过,我倒是吃了熊心豹胆一般,很色情的笑着说,“你没,我有啊。”说完,我接着干我该干的事儿,在我的压迫之下,她的身子终于躺平了。我解开她的睡衣,我吻到她的胸口,我听到砰砰的心跳。随着我的嘴唇,她的胸口也开始了剧烈地起伏。她的身体在我手掌中烫的厉害,我开始意乱神迷。不过,在我完全进入之前,我的嘴依然欠抽的很,我说,“你看,我多爱岗敬业啊。”(砖头上)
真的可惜了沈芳,遇到我这样一个货色,她说的最重的话也不过就是下面这句了。当我说完刚才那些后,沈芳一下挣扎着推开我,她的声音似乎有些因为失态而变型了,“景明,你不是人。”
我看着她激动的样子,当然明白自己伤害了她。我想去抱着她然后跟她道歉,不过,她近乎疯狂的拒绝着我一切的悔意,枕头,被子,一切手边的东西都被她拿起来砸在我身上,很庆幸,当时她手边没有砖头之类的凶器,不然,我现在也坐不到这里了。我真的慌了,平时嘴尖舌利却一下子变成了结巴,我只能没出息的说,“沈芳,你冷静一下,沈芳……”。后来,我想,我果真不是人,若是换了是我,我能冷静吗?
我的结巴换来的却是沈芳郁藏了很久对我的不满和失望。我听到她不断的重复着我不是人,后来又说,“我早看出来了,你就是因为我有钱,因为我长得漂亮,你和他们一样……”
本来,我被沈芳劈头盖脸一顿猛砸倒是没什么意见。我觉得我就是活该。不过,当沈芳说出我是为了她的钱和相貌才找上她时,我立马就跟心里吃了个苍蝇一般恶心起来。我蹭的一下火就上来了,我一把夺过她手里的枕头,也扯高了嗓门冲她喊着,“没错!我就是奔着这个来的!你才看出来啊!”
沈芳呆了一下,恶狠狠地盯住我,眼里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温和与端庄。她的脸似乎因为过于激动有点陌生了,她的嘴唇哆嗦着,手也是。然后,我听到她冷冷地从嘴里吐出几个字,“你滚。”
我跳起来,一把把枕头“叭”的摔在地上,头也不回地闯了出去。
回到我自己的房间,我摸黑走进去,一下子把自己埋在床上。我真的挺失望,对沈芳,也对自己。我一直想当然的认为沈芳是因为我的正派,而对我有的好感,可是没想到啊,我在谁的眼里,都是一个可以为了金钱,连自己灵魂都能出卖的卑鄙小人。男友这样认为,现在,沈芳也是。
也……或许,我真的这么卑鄙?只是,我在心中把自己想象的过于崇高了,可能我对自己前段所做一切的解释,只是为了安慰自己。想想,我对我爸做的事。想想,我得势时对男友的趾高气昂和不屑一顾。男友心中最后一句话又出现在我脑海里。我猛地哆嗦了一下,似乎,我这样的道貌岸然真的有点可怕。
不,不是的。我怎么可能是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不,我绝对不是的!
我对我爸,我是想让他知道做错了事就要得到惩罚。我拿回自己该得的,我让他尝到自己种的苦果,我替天行道驳这社会的歪风,我没错。
我对男友,我甚至没想过让他挣钱养家,甚至,我想用从我爸那里得来的钱给他保证一个稳定的生活。我是言语上对他有些不敬,但是,我做的这一切不就是为了以后能有个舒心环境,和他好好过日子吗。我哪错了?!!
我对沈芳……如果她不美丽,如果她没有这些势力和财富……
到这里,我想不通了。我似乎是有点理屈词穷。不过,我觉得自己就是喜欢她。我喜欢她美丽,我喜欢她富有,我喜欢这样一个女子却对我关怀备至。
不过,这一切还是回到原点——我一直以为沈芳眼中的自己是一个正人君子。没想到,她,也这么想我。
她让我滚。好,我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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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我就起床出了门。我准备离家出走了。这一天,是那一年的最后一天。
不过,很显然我这般出走明显是为了赌气的目的。我基本上没有带我搬来沈芳家的那些物品,我只是简单的收拾了洗漱和钱包,当然还没忘了相机。我的这些举动在我往火车站去的一路上,我都有点担心沈芳会看出我这番心机来,以为我跑出去玩儿了呢。不过,我想,我倒是故意把手机留下了。找不到我,最好能把你急死。又想,急死你最好,叫你打我。⊥本⊥作⊥品⊥由⊥⊥網⊥友⊥整⊥理⊥上⊥傳⊥
其实,我在英国除了沈芳还能认识谁呢?我想了想大学认识的别的系的几个中国人,似乎大家还没有熟到我就可以这样贸贸然闯到人家哪儿去,更别说留宿了。没错,我是打算外面混上几日再说。离家出走不过夜,那算是出走吗。
我在外面逛着,还好,渐渐天亮了,人也多了起来。我搭地铁来到火车站。我有点打不定主意去哪里。本来,我打算去苏格兰看看。后来问了一下票价,居然100多镑。我有点儿缩了回去,这还只是车票,如果到时候还要住宿,吃饭,交通……花这么多钱为了赌气,似乎也不值得。我又想,要不找个便宜的B&B混上几日好了?可是,未免也太没情趣了吧。难道本小姐真的小肚鸡肠到为了躲她而躲她?我又逛了一阵儿,忽然想到一个城市,那是英格兰最北部的一座城市,似乎临着海,新闻上每当提到夜生活总会讲到那里。不过,这些都不是我感兴趣的。我似乎记得,那座城市应该是英国长城的起点。英国和我们一样,将近2000年前也曾修了一座长城,这道伟大的墙贯穿了整个英格兰的东西海岸,在与苏格兰之间竖起了一座屏障。当初的罗马君王修建它的目的自然是和我们的始皇帝一致的,只是,略有不同的是我们修建长城为的是地域外族侵略,而他们则是停战以示修好。书上说那道墙也和我们的长城一般,城台之间烽火传递讯号。这不禁让我有些向往。也可能是因为家乡不远的长城在我心中留下了过多美好和辉煌的印象吧。这座遗址以修建她的罗马帝王的名字命名,在英语中被称为Hadrian’s Wall,Hadrian即是罗马帝国对外扩张史上功勋卓著的伟大君主之一,我们的历史书上翻译为哈德良大帝。当然,和他的长城一样出名的还有他独树一帜的胡须,以及“名垂青史”的Gay身分。(如果没记错,应该是和他的干儿子,就我所知,他可能是西方历史上最早最著名的同性皇帝了。)
不过,有关他性取向的问题,当时我还没来得及想那么多。几乎是将近2000年的遗迹,在我的中国,这倒是去那里可以见到呢?是呀,我们的文化中,一直是讲,除旧迎新的。不把前朝的余孽一把火烧干净了,仿佛就没有继续好好经营天下的信心。2000年前焚书,2000年后,接着焚。中国人喜欢红色,火的颜色。
我问了一下票价,60几镑。我觉得似乎还可以接受。那么,走吧,不到长城非好汉。
在火车上咣荡了3个多小时,我下了车,来到一个古老凝重的城市。我从火车站出来,买了本投币地图顺着摸到市中心。果真比伦敦小太多了,似乎只要不到半小时,我就站在了一座雄伟的直插云霄的纪念碑前。那个纪念碑可真高啊,上面站着一个人,气定神闲指着远方。我坐在纪念碑下的台阶上,很快天就黑了下去,我看看表,才下午3点多。看来,今天是去不成了。索性,我就这么坐在那里,看着来往的行人。我发现我很喜欢这个城市的建筑风格。放眼望去,几乎全是清一色的罗马式雄伟建筑,我喜欢古代的罗马,跟着喜欢上了这个城市。
那地方比伦敦冷多了。坐了一会儿我只好起身,得找个地方填填肚子。于是,我往前走着,看到一家麦当劳,我推门进去,一份最普通的起司汉堡,薯条和可乐。我正吃着,隔壁传来熟悉的母语,我侧过头去,3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学生打扮正在议论,“晚上河边有烟火……”
我一直在麦当劳耗到人家关门才走。其实也只有6点。出了门,街上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