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传》作者:窦忠如_第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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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还有王国维对在光绪年间于河南洛阳出土的魏石经做了排比整理,并撰写出了《魏石经考》一文。后来,当王国维从书商手中购买了一部由张金吾撰写的《两汉五经博士考》时,遂感到有必要纠正其中舛误之处。于是,王国维在参阅大量汉魏史书后,潜心撰写出了堪称中国第一部古代学制的研究专著《汉魏博士考》(3卷)。在这部著述中,王国维不仅纠正了以往学者“不知博士与博士弟子之别”的舛误,而且根据新出土的魏石经等实物史料详细考释了自汉代以来中国诸经立学的沿革变化。对此,罗振玉大加赞赏,在给王国维的回信中连呼“快事,快事”。关于博士一词,也许应该向读者作一解释。博士,作为现代学位的名称,在中国古时则是一种官职的名称。例如,秦汉时博士就是专门掌管书籍文典和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来又衍变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而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例如,在《三国志·吕蒙传》中就有“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的记载,又如《送东阳马生序》中也有“有司业、博士为之师”等。由此可见,王国维所撰写的《汉魏博士考》很显然是对汉魏时期博士这一官职所进行的考释。
与以上几篇著述有所不同的是,这时王国维由于与沈曾植在学术交流上的日益密切,特别是在古文字和古音韵学方面多有受益,遂将其与沈曾植的日常谈论之语整理成了一部《尔雅草木虫鱼鸟兽释例》。在这部著述中,王国维将《尔雅》一书中使古今学者都感到极为古奥棘涩、佶屈聱牙的“草木虫鱼鸟兽”几部进行诠释,使其达到通俗易懂、雅俗共赏。那么,《尔雅》到底是怎样一部书,王国维为什么要对《尔雅》中“草木虫鱼鸟兽”这几部进行诠释,他又是如何诠释的呢?
《尔雅》是中国最早的释问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成体系的词典。有研究者认为,此书是西汉初年学者们编辑周秦至汉诸书的旧文递相增益而成,全书虽然只有19篇,但累计各篇条目则有2091条,共释词语4300多个。在这部书中,学者们采用通用语词与专科语词既结合又分科的编注体系及方式,开创了中国百科词典的先例,其中极为丰富的词汇训释,不仅是研究古代语言学的重要资料,而且其释词方法与编辑体例也对后世训诂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至于王国维为什么要对这部书中“草木虫鱼鸟兽”等声部进行诠释,他曾在《尔雅草木虫鱼鸟兽释例》的自序中这样写道:
丙辰春,复来上海,寓所距方伯处颇近,暇辄诣方伯谈。一日,方伯语余曰:“栖霞郝氏《尔雅义疏》,于诂言训三篇,皆以声音通之,善矣。然草木虫鱼鸟兽诸篇,以声为义者甚多,昔人于此似未能观其会通,君盍为部分条理之乎?”又曰:“文字有字原有音原,字原之学,由许氏《说文》以上溯殷周古文,止矣。自是以上,我辈不获见也。音原之学,自汉魏以溯诸群经《尔雅》,止矣。自是以上,我辈尤不能知也。明乎此,则知文字之孰为本义,孰为引申、假借之义,盖难言之。即以《尔雅》权舆二字言,释诂之权舆,始也;释草之权黄华,释木之权黄英,其义亦与此相关。故谓权舆,▲萮之引申可也;谓蠸萮▲舆,即用权舆之义以名之,可也。谓此五者同出于一不可知之音原,而皆非其本义,亦无不可也。要之欲得本义,非综合其后起诸义不可,而亦有可得有不可得,此事之无可如何也。”
王国维有感于沈曾植以上之言,遂决定对《尔雅》中的“声部”进行诠释。不过,在这一过程中王国维还是遇到了诸多困难,以致诠释工作一度进展缓慢。对此,王国维说:
为《尔雅》声类以观其义之通,然部分之法,辄不得其衷,盖但以喉牙齿舌唇分类,则合于《尔雅》之义例,而同义之字,声音之关系,苦不甚显。若以字母分之,则声音之关系显矣。然古之字母与某字之属何母,非由魏晋六朝之反切,以上溯汉人读为读若之字,及诸经传异文,与篆文古文之形声无由得之。即令假定古音为若干母,或即用休宁戴氏古二十字母之说,以部居《尔雅》,则又破《尔雅》之义例,盖古字之假借转注,恒出入于同音诸母中,又疑泥来日明诸母字亦互相出入,若此者,《尔雅》既类而释之,今欲类之,而反分之,颠倒孰甚,因悟此事之不易,乃略推方伯之说,为《尔雅草木虫鱼鸟兽释例》一篇。
既然是释例,王国维“遂并其例之无关声音者亦并释之”。在诠释过程中,王国维主要采取了14条原则:一、释雅以俗;二、释古以今;三、草木虫鱼鸟多异名,故释以名;四、兽与畜罕异名,故释以形;五、雅与雅同名而异实,则别以俗;六、俗与俗异名而同实,则同以雅;七、雅与雅异名而同实,则同于俗;八、雅与俗同名而异实,则各以雅与俗之异者异之;九、雅与俗异名而同实,则各以其同者同之;十、凡雅俗多同名而稍变其音;十一、凡俗名多取雅之共名,而以其别名别之;十二、同类之异名与异类之同名,其音与义往往相关;十三、同类之异名,其关系尤显于奇名;十四、异类之同名,其关系尤显于偶名。于是,自从王国维采用这14条原则撰写了这篇《尔雅草木虫鱼鸟兽释例》后,艰涩难解的《尔雅》中竟有大部分能够比较容易地读懂了。
关于王国维在主笔《学术丛编》期间于甲骨文研究上的成果,除了在前面“罗王之学”一章中有少许简介之外,并没有对其在甲骨文研究史上有着石破天惊贡献的那几篇著述进行细致解析。当然,在这里限于篇幅等原因同样不能一一解析,只好挑选其中《殷周制度论》这一最能代表王国维在甲骨文研究上的独特创见和伟大贡献之作,进行一番很难到位而精确的解说了。
王国维自日本回国前正在进行甲骨文研究,而到上海哈同花园就“食”以来应该说始终未曾间断过。比如,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12月王国维非常幸运地购买到国学大师孙诒让当年撰写的《契文举例》一书手稿,其兴奋心情在写给罗振玉的信中表露无余:
兹有一事堪告者。傍晚出蟫隐,见孙仲容比部《契文举例》手稿,乃刘彝仲(书商)携来者,以五元从蟫隐得之(今日出甚得机会,刘彝仲适在彼处售书,否则蟫隐畏其人,未必购之)。书连序共九十六页,每半页十二行,行二十三字,其所释之字虽多误,考证亦不尽然,大辂椎轮,此为其始,其用心亦勤矣。
罗振玉在收到王国维的这封信后,亦表现得“惊喜若狂”,不仅急切地希望王国维“即日双挂号邮示”,以便自己能在几天内收到、影印并奉还,而且还特别对王国维准备立即影印在《学术丛编》上刊登,以供更多的甲骨文研究者参考这一举动表示了赞赏。毫无疑问,王国维得到孙诒让《契文举例》手稿后,更促使他加快了甲骨文研究的步伐。于是,王国维关于甲骨文研究那震惊世界的“两考一论”终于横空出世。所谓“两考一论”,即指王国维在哈同花园内先后撰写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和《殷周制度论》这三部甲骨文研究著述。关于王国维在甲骨文研究上的“两考”,笔者曾在“罗王之学”一章中引录陈梦家先生的《殷墟卜辞综述》时有所涉及,其主要贡献就是考证出殷商先王的姓名及其世系延递,这不仅纠正了绵延两千年的司马迁在《史记》中关于殷商王室世系中个别人名和世系次序的舛误,而且为后世甲骨文研究者破除了严重的障碍,也开拓出了一条光明而正确的学术研究之路。当然,王国维在这一基础上随后又参照罗振玉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春节时从日本带来的新辨识出的千余字甲骨文书契拓片,以及研究哈同花园内所藏千余片甲骨的拓片,遂撰写出了堪称当时条件下甲骨文研究的封顶之作——《殷周制度论》。**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在这部著述中,王国维将甲骨文研究由原先考释文字、识别人名和梳理世系等,上升到了考证殷周历史和制度这一层次,并竭力分辨出从殷商过渡到周朝时的制度衍变过程,以及商周两朝制度中的人文精髓。这无论如何也是王国维在甲骨文研究史上所做出的突出而不朽的伟大贡献。其实,王国维在撰写《殷周制度论》之前是想写《续三代地理小记》一文的,也就是说要考证夏、商、周这三朝都城之变迁情况。而之所以最初有此想法后来却又有所改变,主要是因为王国维首先精确地认定都城是解析一个朝代政治和文化的最佳实体,而随后改变初衷则由于王国维更清楚地明了了“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这一论断的高明之处。另外,王国维以自己精深的历史和地理学养,极为清晰地梳理出“自上古以来,帝王之都皆在东方”,而“惟周独崛起西土”这一学术敏[gǎn]点。很显然,一个王朝都城由商到周的这种地理方位上之迁移,必然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于是,王国维随即改变了原先撰写《续三代地理小记》的思路,将学术研究视角瞄准了由殷商到周朝都城地理位置的变迁而深入到对两朝制度衍变的解析,这无疑属于学术研究上一次高屋建瓴的思路转变。随后,王国维经过深思熟虑后将自己的这一想法写信告诉了老朋友罗振玉,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王国维对将要撰写的《殷周制度论》这一鸿篇巨制在全文体例上的精准把握:
前日拟作《续三代地理小记》,既而动笔,思想又变,改论周制与殷制异同:一、嫡庶之制;二、宗法与服术(此二者因嫡庶之制而生);三、分封子弟之制;四、定天子诸侯君臣之分;五、婚姻姓氏之制;六、庙制。此六者,皆至周而始有定制,皆周之所以治天下之术,而其本原则在德治。
在这里,王国维点出了“以德治国”作为周朝制度之根本,这应该算作是王国维在中国当时社会状况下渴望恢复“周孔”以还社会和谐秩序的一种学人心愿。也就是说,“周之制度典礼乃道德之器械,而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四者之结体也”,同样应该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制度。关于王国维的这一论述,其可行性、合理性以及是否具有进步意义姑且不论,而他对于殷周两朝社会制度作出如此清晰合理的梳理,则对中国史学研究实在有着难以估量的重大贡献。对此,王国维后来在清华国学研究院的门人赵万里在《王国维先生年谱》中曾就《殷周制度论》这一著述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此篇虽寥寥不过十数叶,实为近世经史二学第一篇大文字。盖先生据甲骨及金文字,兼以《诗》、《书》、《礼》参之,以证殷之祀典及传统之制,均与周大异。而嫡庶之别即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