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杯以上?”
“我猜有。”
“请不要猜,约翰逊小姐。你说喝了两杯以上?”
“可能。对,可能。”
“两杯以上?”
“不知道。”
“但可能?”
“对。可能。”
“因此,也许是两杯以上。也许还不止三杯?”
“我不这样想。”
“但你不确定。”
夏米克耸耸肩。
“你得大声说出来。”
“我不认为我喝了三杯。也许两杯。也许还不到两杯。”
“唯一告诉你说你喝的潘趣酒中不含酒精的人是杰瑞·弗林,对吗?”“我想是的。”
“你刚才说的是‘那些人’,意思不止一人。但现在你又说只有一个人。你在改变证词?”
我站起来:“反对。”
弗莱尔摆摆手。“他是对的。小问题。我们继续。”他清了清喉咙,把一只手叉在腰上,“你那天晚上吸毒了吗?”
“没有。”
“甚至没抽一口大麻烟卷?”
夏米克摇摇头。然后,她好像又想起必须大声说出来,便俯身对着麦克风说:“没有,没抽。”
“嗯,好。那你最后一次服用任何种类的药品是什么时候?”
我又站起来:“反对,‘药品’这个单词可能指任何药物一阿斯匹林,泰诺……”
弗莱尔好像很开心的样子:“你不认为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吗?”
“请你说具体点。”
“约翰逊女士,我说的是非法药品。比如大麻或可卡因或150或海洛因,诸如此类的东西。你明白吗?”
“是的,我想明白。”
“那你最后一次服用非法药品是什么时候?”
“不记得了。”
“你说你参加聚会那天晚上没服用?”
“对,没有。”
“聚会前一天晚上呢?”
“没有。”
“再前一天晚上呢?”
夏米克稍微蠕动了一下嘴唇,然后说:“没有。”我不敢肯定能否相信她。
“我看看能否帮助明确一下时间。你儿子十五个月了,是吗?”
“对。”
“他出生之后你服用过非法药品吗?”
她的声音很小:“服过。”
“你能告诉我们是哪种吗?”
我又站起来了:“我反对。我们不要离题。约翰逊女士过去服用过毒品。没人否认这点。这不会让希科里先生的当事人所做的事变得不那么可怕。因此,这有什么区别吗?”
法官看着弗莱尔:“希科里先生?”
“我们相信约翰逊女士是个习惯性的吸毒者。我们相信她那天晚上极其兴奋。而且,如果衡量一下她的证词,也应该会理解这点。”
“约翰逊女士已经说,她那天晚上没有服用过毒品或者摄取过”一我故意讽刺地强调这个词一“任何酒精。”
“我,”弗莱尔说,“有权怀疑她的记忆力。她喝的潘趣酒中的确搀入了酒精。我会请弗林先生出庭作证,他会证明原告喝的时候知道这一点。我还想证明这是一个会毫不犹豫地服用毒品的女人,甚至在她给小孩子哺乳的时候。”
“法官大人!”我喊道。
“好啦,够了。”法官敲着木槌,“希科里先生,我们可以继续了吗?”
“可以,法官大人。”
我重新坐下。我的反对是愚蠢的。看上去,我好像试图妨碍弗莱尔,更糟糕的是,我还给了他向我做更多叙述的机会。我的策略是保持沉默。我已经失去原则,而且让我们俩都付出了代价。
“约翰逊女士,你在指控这些孩子强奸你,是吗?”
我又站起来:“反对。她不是律师,也不熟悉法律术语。她已经把他们向她所做的事告诉你了。找到正确的术语是法院的工作。”
弗莱尔再次显出开心的样子:“我又不是在让她说什么法律术语。我对她的语言能力感到好奇。”
“为什么?你想对她进行词汇测试吗?”
“法官大人弗莱尔说,”我可以询问这个证人吗?“
“希科里先生,你为何不解释一下你的目的呢?”
“好,我换一种说法。约翰逊小姐,你和朋友交谈时,你告诉他们说你被强奸了吗?”
她犹豫了一下。“是的。”
“嗯。约翰逊女士,告诉我,你认识任何别的自称被强奸过的人吗?”
我又说话了:“反对。这个问题与本案有关吗?”
“反对无效。”
弗莱尔正站在夏来克旁边。“你可以冋答。”他说,好像在帮助她解决困难一样。
“认识。”
“谁?”
“和我一起工作的几个女孩子。”
“有几个?”
她看上去好像在回忆:“我能想起的有两个。”
“她们都是脱依舞女或妓女吗?”
“都是。”
“其中一种还是一一”
“不,她们俩都是脱依舞女和妓女。”
“明白了。她们是在工作时被强奸的还是休闲时被强奸的?”
我又站起来了:“法官大人,够了。这些与本案有什么关系?”
弗莱尔用一只手臂直指我的方向,说:“我的知名同行说得没错。他没错的时候,就没错。我收回这个问题。”
他还对我笑笑。我慢慢坐下,心里恨得痒痒的。
“约翰逊女士,你认识任何强奸犯吗?”
我又站起来了:“你的意思是说,除你的当事人之外?”
弗莱尔只看了我一眼,就转身看着陪审团,好像在说:天哪,这难道不是最恶意的中伤吗?回答:是。
夏米克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没关系,亲爱的,”弗莱尔说,好像夏米克的回答让他感到乏味似的,“我一会儿再问这个问题。”
我讨厌弗莱尔这样说。
“在这次假设的侵犯中,我的当事人,詹雷特先生和马兰兹先生,戴面具了吗?”
“没有。”
“他们进行了任何伪装吗?”
“没有。”
“他们曾试图把脸藏起来吗?”
“没有。”
弗莱尔·希科里摇摇头,好像这是他听到过的最令人费解的事情。
“根据你的证词,你是被强行拉住并拖进那个房间的。是这样吗?”“是的。”
“那是詹雷特先生和马兰兹先生住的房间?”
“是的。”
“他们没有在外面,在黑暗中,或者某个不会留下踪迹的地方侵犯你。是这样吗?”
“是的。”
☉本☉作☉品☉由☉☉網☉提☉供☉下☉載☉與☉在☉線☉閱☉讀☉
“你不认为这很奇怪吗?”
我本想再次反对,但又忍住了。
“这么说来,你的证词是这样的:两个男人强奸你,他们没戴面具,没对自己进行任何伪装,实际上,他们也没把脸遮住,还是在自己房间里做的这事,而且至少有一个证人看到你被强迫进入那个房间。是这样吗?”
我在心里祈求夏米克的声音听上去不要软弱无力。幸好没有。“对,听上去是这样。”
“而且,出于某种原因”一弗莱尔再次露出可以想象出来的最迷惑不解的表情一“他们使用化名了吗?”
没回答。
弗莱尔·希科里继续摇着头,好像有人要求他把二和二加起来必须等于五一样。“侵犯你的人使用了卡尔和吉姆这两个名字,而不是他们自己的名字。这就是你的证词,对吗,约翰逊小姐?”
“对。”
“你觉得这有任何意义吗?”
“反对。”我说,“这样野蛮的行径对她没有任何意义。”
“啊,我明白了。”弗莱尔^希科里说,“我只是在希望,约翰逊女士一鉴于她是当事人一可能会有自己的推测:他们为什么要把脸露出来,在自己房间里侵犯她,但却使用化名?”他愉快地笑了,“你有吗,约翰逊小姐?”
“有什么?”
“你有推测过为什么两个叫爱德华和巴里的男孩会自称吉姆和卡尔吗?”
“没有。”
弗莱尔^希科里走回他的桌子前面:“我刚才曾问过你是否认识任何强奸犯。你还记得吗?”
“记得。”
“好。你认识吗?”
“我想,不认识。”
弗莱尔点点头,拿起一张报纸:“最近,一个男人由于进行性侵犯而被关进拉维的监狱。这个男人名叫一请注意,约翰逊女士一吉姆·布鲁德维。怎么样?”
夏米克的眼睛睁大了:“你的意思说詹姆斯?”
“我的意思是说过去住在新泽西州纽瓦克市中央大道1189号的吉姆一一或者詹姆斯,如果你想使用正式称呼的话一布鲁德维。你认识他吗?”
“认识。”她的声音变得温和起来,“过去认识。”
“你知道他现在在监狱里吗?”
她耸耸肩:“我认识很多现在在监狱里的人。”
“我相信你认识”一一弗莱尔的声音第一次显得尖刻起来一“但我问的不是这个。我问你是否知道吉姆,布魯德维进监狱了。”
“他不是吉姆。他是詹姆斯一一”
“我再问一次,约翰逊小姐,然后我就会请法庭要求你回答一”我站起来。“反对。他在强迫证人。”
“驳回!回答问题。”
“我听说过一些情况。”夏米克说。她的声音很温顺。
弗莱尔戏剧性地叹了口气:“约翰逊小姐,你知道吉姆,布鲁德维现在正在一个州级监狱里服刑吗?用‘知道’或‘不知道’回答。”
“知道。”
“这不就行了。有那么难吗?”
我又忍不住了:“法官大人……”
“希科里先生,别那么像舞台表演,继续。”
弗莱尔·希科里走回自己椅子前面:“你和吉姆·布鲁德维有过性关系吗?”
“他叫詹姆斯!”夏米克又说了一遍。
“为了方便讨论,我们就叫他‘布鲁德维先生’,行吗?你和布鲁德维先生有过性关系吗?”
我再也无忍受了:“反对。她的性生活与本案无关。法律上说得很清楚。”
皮尔斯法官看着弗莱尔。“希科里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