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上这种枪要是真拿出来伤了人,秦时鸥就等着上法庭打官司吧。
awp一直没有实现民用版的流通,最亲民的可能也只是让粉丝们能在枪店一睹真容,这枪只出了军用和警用两个版本,威力太大、射程太远,对人的威胁性太可怕。
萨格罗这份见面礼可不轻,这枪在加拿大市场没有流通,在美国即使有,价格也得一万美金往上。
由此可知,玩收藏的都是土豪,不管他们收藏的是汽车飞机还是枪支邮票。
得到这把awp,秦时鸥就像刚刚得到玩具的小孩子,抱着研究了一会之后,跑到沙滩上对着海洋漫无边际的来了一梭子子弹。
反正这几天没事干,趁着薇妮休假一天,秦时鸥索性带上伯德和尼尔森从渔场上山逛一圈,当做散散心也好。
法裔雇佣兵绑架一案在告别岛造成的影响慢慢被抚平,这种事毕竟距离普通人生活太远。
对于秦时鸥来说,这件事影响却很深刻,他通过亲身经历之后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已经距离普通老百姓很远很远了,要想继续像以前那样做个吃饱喝足就睡觉的平头老百姓,已经只是奢望。
背着枪拿着弓,秦时鸥肩膀上架着小布什,头顶上飞着尼米兹,身后跟着虎子、豹子、熊大和大白,连松鼠小明这次也跟来了,在枫树上蹦蹦跳跳,很是欢欣。
菠萝和熊大还在闹别扭,它看到熊大跟着秦时鸥,自己要么跑到前面要么拖在队伍最后,总之双方不对眼。
坎巴尔山现在进入了一年当中最雄奇壮美的时节,漫山遍野都是金黄色的树叶,阳光照射,恍如金山。
“我觉得再过一个月,等红枫的叶子彻底变成红色之后,那才叫一个瑰丽!想想吧,整座山都好像燃烧了起来,多么壮观的场景。”尼尔森一边走一边说道。
伯德到来之后,尼尔森总算找到了基友,以前他显得有些冷漠,服从性很强,人情味不够。伯德一来,他立马变成了叽叽喳喳的那一个。不断展现高冷的换成了伯德。
顺着山上小路走了一段,秦时鸥看到有一片浆果林。就停下脚步做休息。
这片浆果林大多是蓝莓、黑莓、红莓、野葡萄、野山梨、野苹果之类的水果,除了虎子和豹子。其他的几个小家伙都喜欢。
熊大坐在林子下,大白擅长爬树,快速攀爬上去用爪子拨拉,熟透了的果子好像下雨一样噼里啪啦的落下来,这样它伸着爪子去捡就可以了。
菠萝走到林子另一边,探头几下想要咬果子吃,结果它太矮,小短腿努力翘了翘也够不着。
熊大注意到,吃果子的时候嘴巴‘吧唧’的格外有力。薇妮过去捏了捏它的胖腮,嗔道:“不许吧唧嘴,像我这样,默默地咀嚼。”
熊大翻着眼皮看了看薇妮,从地上捡起一串野葡萄爬到秦时鸥身边递给他,薇妮拍了它屁股一巴掌,笑骂道:“你个小白眼狼,平时都是妈妈喂你吃东西,现在有了好吃的为什么不先给妈妈?”
秦时鸥乐得呵呵笑。野果子没农药,他伸手擦了擦就塞进嘴里,‘吧唧吧唧’的咀嚼着吃了起来。
熊大看看秦时鸥,回到浆果林下。张嘴含住一圈黑莓,继续‘吧唧吧唧’的吃。
薇妮看着秦时鸥,秦时鸥看着熊大。张嘴吐出葡萄籽,骂道:“熊大你个坑爹货!”
“都是你教的好孩子啊。”薇妮恨恨的拧了拧秦时鸥的耳朵。
那边菠萝垂涎的看着头顶挂的金黄色野梨。小短腿抖了抖,‘嗖’的一下子跳了起来。张嘴咬住那梨子给拽下,嘴巴也使劲‘吧唧’,斜着眼看向熊大。
还能这样啊,熊大顿时傻眼了。不服输之下,它晃着肥屁股站起来,仰头看向头顶的果子,前爪使劲伸了伸,结果爪子抬起来之后,还没有展开的脖子高……
凌空拍了两把,熊大除了拍到两把空气,再没有别的收获。
薇妮看到这一幕就笑了起来,掏出手机一边拍照一边调侃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飞鸟与鱼的距离,而是果子都贴着头皮,熊大举起爪子却无论如何也隔着段间隙。”
秦时鸥听了这话就开始笑,尼尔森和伯德听不懂汉语,所以不明白这句话有什么好笑的,一脸莫名其妙。
熊大这边脸上则全是怒意了,它使劲伸爪子也够不着,就学着菠萝也跳了一下。
跳起来的熊大,脚掌距离地面,大概能有两公分……
带上得意不已的菠萝和忿忿不平的熊大,秦时鸥一行人有说有笑继续上路。
秋天的坎巴尔山有另一种风采,山高不见人,唯有风声响。
感受着潇潇的秋风吹过皮肤,秦时鸥心里有一种怆然的沧桑感,这是和春天的万物复苏、夏天的百花齐放完全不同的体验。
中午时分,一行人找了个隔着小溪比较近的背风山坡处准备吃饭。
人一坐下,菠萝立马就撒蹄子没影了,虎子和豹子发现了一只花尾锦鸡的踪影,就一前一后追了上去。这样一眨眼,就剩下熊大坐在旁边,腆着肥脸一幅蠢萌蠢萌的样子。
“你是丛林之王啊,你是科迪亚克棕熊呀,快,去树林里给我弄个野猪回来。”秦时鸥蹲在熊大面前教训它说道。
熊大眨眨小眼睛,一把将圆咕噜的脑袋塞进秦时鸥的胸膛里,磨蹭着开始卖萌。
后面没多久,虎子和豹子就跑了回来,嘴里叼着那只倒霉的锦鸡,而菠萝一直不见踪影。
薇妮有些担心,问道:“菠萝第一次上山,不会出事吧?”
秦时鸥也担心,但不能说出来吓唬薇妮,就装作胸有成竹的说道:“怎么会,那小子最机灵,如果有危险……嘿,你瞧,它不是跑回来了吗?”
一阵嘈杂蹄子叩击地面声音响起,秦时鸥扭头一看正是菠萝,顿时一脸欣喜。
等菠萝窜出林子露出全貌,秦时鸥感觉不对劲了。只见此时,菠萝那一身神骏的金毛上染了一溜溜的血迹,颈部和肋下都有伤口,而它的鹿角上血迹更多,好像刚刚和谁大战过一样。
很快,答案揭示了出来,又有一群驼鹿跟着从树林里跑了出来,看那样子杀气腾腾、气势汹汹,带头的一个身上也有血迹……
330.从今以后是战友
这个鹿群大概有二十多头驼鹿,带头的那头鹿体长得有两米半,肩高两米多,浑身棕色皮毛,头顶的鹿角得有十多个杈,膘肥体壮,好像一辆小坦克一般。
菠萝刚刚钻出丛林不久,后面的驼鹿一出来,它就没有继续逃跑,而是不断甩头打着响鼻,垂下头竖起鹿角,爪子刨着地面,摆出攻击架势。
面对这头大驼鹿,不到一米长的菠萝跟一个小鸡仔一样。
它能保持斗志面对这大鹿,已经足够让人钦佩,如果说这大驼鹿身上的伤口是它划出来的,那就只能说菠萝是天生战士了。
看到鹿群呈半圆形包围了菠萝,秦时鸥反手一抄先将滑轮弓拿到了手里,伯德拉住他,摇头道:“不,boss,如果在菠萝面前我们用武器射杀它的同类,不,那它永远不会再属于我们渔场。”
对于任何物种,猎杀自己同类的都是敌人。像屠狗人家里就养不了狗,不管对狗多好,以后那狗找到机会都会逃跑,甚至反咬主人。
薇妮着急道:“如果我们不动手,那怎么办?”
尼尔森笑道:“很简单,我们开枪吓跑它们……”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坐在地上的熊大突然有了动作。先前它一直转悠着咕噜噜的大眼睛看这场景,等鹿群要包围菠萝的时候,它就爬了起来。ωω文ω檔ω共ω享ω與ω在ω線ω閱ω讀ω
起身之后,熊大人立而起随即扑倒,前爪锋利的指甲全数弹出,肥大的爪子拍打在地面上。发出‘砰砰’的闷响,接着它脖子一伸。吼道:“嗷嗷……”
连叫两声,熊大四肢抓地。肥壮的身躯顿时轻灵起来,飞快的向前冲去。虎子和豹子抖了抖身上的黄毛,呲着牙齿也从两边跟上了。
小布什扑楞着翅膀在地上‘嘎嘎’的叫着,看那样子似乎也要参战,秦时鸥把它往前推了推,它又拽着屁股窜了回来。
薇妮拉了他一把,热泪盈眶的嗔怒道:“看孩子们,看孩子们!”
熊大挟带着丛林之王的威猛冲到最前,犹自比菠萝还靠前一个身位。以往总是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张开露出尖锐的利齿,浑身短毛炸起,威风凛凛!
对于棕熊,秦时鸥的印象就是胖乎乎谁都能动手捏捏小耳朵的熊大,现在当熊大面对驼鹿真正发怒的时候,他才明白为什么北美土著要叫棕熊为山林之王。
这家伙,霸道,凶残。狂妄!
作为鹿属动物,驼鹿虽然体型比野牛老虎还要巨大,可是它的性情整体来说是比较柔顺的,毕竟是食草动物。除了发倩期。雄性驼鹿一般不会主动发起攻击。
而棕熊虽然不怎么捕猎驼鹿为食,可毕竟是山野称王的食肉动物,双方一对峙。那种气势上的差距很清晰的就显示了出来。
大驼鹿很强壮,还属于幼年期的熊大在它面前跟个娃娃一样。可是当熊大咆哮起来的时候,它就开始犹豫踌躇了。慢慢抬起贴着地表的鹿角,往后徐徐倒退。
薇妮双手捂嘴松了口气,大驼鹿面对猎犬和棕熊胆怯了,这场冲突不会爆发。
结果让她无语的一幕发生,大驼鹿已经准备离开了,菠萝竟然主动发起攻击,矫健的身躯‘嗖’的一下子跃过去,脑袋一甩,那小铲子一样的鹿角划过大驼鹿的腹部,直接甩出一道伤口。
这下子大驼鹿被激怒了,不管面前出现的是天敌,它的眼角膜像发倩期一样迅速充血,吼叫着狠狠撞击向菠萝。
菠萝虽然个头小可是它灵活,海神能量对它的身体素质改造那不是吹嘘的,落地之后好像踩着弹簧刷的一下子跳起来,愣是给避开了大驼鹿的鹿角。
大驼鹿也是身经百战之辈,鹿角戳进地里往上一撩,竟然将泥土掀起了一米多高,力量惊人。
得了,别说了,开打吧。
熊大吼叫一声缩起脑袋用肩膀狠狠撞向大驼鹿,这是棕熊面对大型对手时候的常用手段,先撞击,然后才是挥巴掌和上嘴啃。
虎子豹子不甘落后,从后面对大驼鹿发起攻击,跳起来张嘴撕咬在驼鹿的腿上,好像狼一样咬开一道狰狞伤口之后接着窜下来,继续飞奔寻找进攻的机会。
连被撞带被咬,这头不擅长作战的大驼鹿惨了,顾不得继续攻击菠萝,‘嗷呵嗷呵’的惨叫着,竟然很没种的转身就逃跑!
至于其他驼鹿?熊大刚才冲上来的时候,它们已经跑掉一大半了。
这也常见,除了母鹿和小鹿,驼鹿一般都是独居动物,团结这种天性,从没有刻进它们的血脉。
大驼鹿逃跑,菠萝凶悍的追在后面,熊大拔脚也追,可是追出去一会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