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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名质而著录从文者,有本名文而著录从质者,有书本全而为人偏举者,
有书本偏而为人全称者,学者不可不知也。本名质而著录从文者,《老子》本无
经名,而书尊《道德》;《庄子》本以人名,而书著《南华》之类,是也。(汉
称《庄子》。唐则敕尊《南华真经》,在开元时《隋志》已有《南华》之目。)
本名文而著录从质者,刘安之书,本名《鸿烈解》,而《汉志》但著《淮南内外》;
蒯通之书,本名《隽永》,而《汉志》但著《蒯通》本名之类,是也。(《隽永》
八十一首,见本传,与志不符。)书名本全而为人偏举者,《吕氏春秋》有十二
纪、八览、六论,而後人或称《吕览》;《屈原》二十五篇,《离骚》特其首篇,
而後世竟称《骚赋》之类是也。(刘向名之《楚辞》,後世遂为专部。)书名本
偏而为人全称者,《史记》为书策纪载总名,而後人专名《太史公书》;孙武八
十馀篇,有图有书,而後人即十三篇称为《孙子》之类,是也。此皆校雠著录之
家所当留意。(已详《校雠通义》。)虽亦质文升降,时会有然,而著录之家,
不为别白,则其流弊,无异别号称名之吊诡矣。
子史之书,名实同异,诚有流传而不能免者矣。集部之兴,皆出後人缀集,
故因人立名,以示志别;东京於初唐,无他歧也。中叶文人,自定文集,往往
标识集名,《会昌一品》、元白《长庆》之类,抑亦支矣。然称举年代,犹之可
也。或以地名,(杜牧《樊川集》,独孤及《毗陵集》之类。)或以官名,(韩
《翰林集》。)犹有所取。至於诙谐嘲弄,信意标名,如《锦囊》、(李松。)
《忘筌》、(杨怀玉。)《披沙》、(李咸用。)《屠龙》、(熊。)《聱书》、
(沈颜。)《漫编》,(元结。)纷纷标目。而大雅之风,不可复作矣。
子史之书,因其实而立之名,盖有不得已焉耳。集则传文之散著者也。篇什
散著,则皆因事而发,各有标题,初无不辨宗旨之患也。故集诗集文,因其散而
类为一人之言,则即人以名集,足以识矣。上焉者,文虽散而宗旨出於一,是固
子史专家之遗范也。次焉者,文墨之佳,而萃为一,则亦雕龙技曲之一得也。其
文与诗,既以各具标名,则固无庸取其会集之诗文而别名之也。人心好异,而竞
为标题,固已侈矣。至於一名不足,而分辑前後,离析篇章,或取历官资格,或
取游历程途,富贵则奢张荣显,卑微则酝酿寒酸,巧立名目,横分字号;遂使一
人诗文,集名无数,标题之录,靡於文辞,篇卷不可得而齐,著录不可从而约;
而问其宗旨,核其文华,黄茅白苇,毫无殊;是宜概付丙丁,岂可猥尘甲乙者
乎?(欧、苏诸集,已欠简要,犹取文足重也。近代文集,逐狂更甚,则无理取
闹矣。)
○匡谬
书之有序,所以明作书之旨也,非以为观美也。序其篇者,所以明一篇之旨
也。至於篇第相承,先後次序,古人盖有取於义例者焉,亦有无所取於义例者焉,
约其书之旨而为之,无所容勉强也。《周易·序卦》二篇,次序六十四卦相承之
义,《乾》、《坤》、《屯》、《蒙》而下,承受各有说焉。《易》义虽不尽此,
此亦《易》义所自具,而非强以相加也。吾观後人之序书,则不得其解焉。书之
本旨,初无篇第相仍之义列,观於古人而有慕,则亦为之篇序焉。猥填泛语,强
结韵言,以为故作某篇第一,故述某篇第二。自谓淮南、太史、班固、扬雄,何
其惑耶?夫作之述之,诚闻命矣。故一故二,其说又安在哉?且如《序卦》、
《屯》次《乾》、《坤》,必有其义。盈天地间惟万物,《屯》次《乾》、《坤》
之义也。故受之以《屯》者,盖言不可受以《需》、《讼》诸卦,而必受以《屯》
之故也。《蒙》、《需》以下,亦若是焉而已矣。此《序卦》之所以称次第也。
後人序篇,不过言斯篇之不可不作耳。必於甲前乙後,强以联缀为文,岂有不可
互易之理,如《屯》、《蒙》之相次乎?是则慕《易》序者,不如序《诗》、
《书》之为得也。《诗》、《书》篇次,岂尽无义例哉?然必某篇若何而承某篇
则无是也。六艺垂教,其揆一也。何必优於《易》序,而歉於《诗》、《书》之
序乎?(赵岐《孟子篇序》,尤为穿凿无取。)
夫书为象数而作者,其篇章可以象数求也。其书初不关乎象数者,必求象数
以实之,则凿矣。《易》有两仪四象,八八相生,其卦六十有四,皆出天理之自
然也。《太玄》九九为八十一,《潜虚》五五为二十五,拟《易》之书,其数先
定,而後ゼ文,故其篇章,同於兵法之部伍,可约而计也。司马迁著百三十篇,
自谓绍名世而继《春秋》,信哉,三代以後之绝作矣。然其自拟,则亦有过焉者
也。本纪十二,隐法《春秋》之十二公也。《秦纪》分割庄襄以前,别为一卷,
而末终汉武之世,为作今上本纪,明欲分占篇幅,欲副十二之数也。夫子《春秋》,
文成法立,纪元十二,时世适然,初非十三已盈,十二则歉也。汉儒求古,多拘
於迹,识如史迁,犹未能免,此类是也。然亦本纪而已,他篇未必皆有意耳。而
治迁书者之纷纷好附会也,则曰十二本纪,法十二月也,八书法八风,十表法十
干,三十世家法一月三十日,七十列传法七十二候,百三十篇法一岁加闰,此则 ↑↑網↑
支离而难喻者矣。就如其说,则表法十干,纪当法十二支,岂帝纪反用地数,而
王侯用天数乎?岁未及三,何以象闰?七十二候,何以缺二?循名责实,触处皆
矛盾矣。然而子史诸家,多沿其说,或取阴阳奇偶,或取五行生成,少则并於三
五,多或配至百十,宁使续凫断鹤,要必象数相符。孟氏七篇,必依七政,屈原
《九歌》,难合九章,近如邓氏《函史》之老阳少阳,《景岳全书》之八方八阵,
则亦几何其不为儿戏耶?
古人著书命篇,取辨甲乙,非有深意也。六艺之文,今具可识矣。盖有一定
之名,与无定之名,要皆取辨甲乙,非有深意也。一定之名,典、谟、贡、范之
属是也。(《帝典》、《皋陶谟》、《禹贡》、《洪范》,皆古经定名。他如
《多方》、《多士》、《梓材》之类,皆非定名。)无定之名,《风》诗《雅》、
《颂》之属是也。(皆以章首二字为名。)诸子传记之书,亦有一定之名与无定
之名,随文起例,不可胜举;其取辨甲乙,而无深意,则大略相同也。(象数之
书,不在其例。)夫子没而微言绝,《论语》二十篇,固六艺之奥区矣。然《学
而》、《为政》诸篇目,皆取章首字句标名,无他意也。《孟子》七篇,或云万
章之徒所记,或云孟子自著,要亦诵法《论语》之书也。《梁惠王》与《公孙丑》
之篇名,则亦章首字句,取以标名,岂有他哉?说者不求篇内之义理,而过求篇
外之标题,则於义为凿也。师弟问答,自是常事,偶居章首而取以名篇,何足异
哉?说者以为卫灵公与季氏,乃当世之诸侯大夫,孔子道德为王者师,故取以名
篇,与《公冶》、《雍也》诸篇,等於弟子之列尔。《孟子》篇名有《梁惠王》、
《滕文公》,皆当世之诸侯,而与《万章》、《公孙丑》篇同列,亦此例也。此
则可谓穿凿而无理者矣。就如其说,则《论语》篇有《泰伯》,古圣贤也。《尧
曰》,古圣帝也。岂亦将推夫子为尧与泰伯之师乎?《微子》,孔子祖也。《微
子》名篇,岂将以先祖为弟子乎?且诸侯之中,如齐桓、晋文,岂不贤於卫灵?
(弟子自是据同时者而言,则鲁哀与齐景亦较卫灵为贤,不应取此也。)晏婴、
蘧瑗,岂不贤於季氏?同在章中,何不升为篇首,而顾去彼取此乎?孟子之於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