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作者:清·章学诚_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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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是斟酌百王,损
益四代,为万世之圭臬也。历象递变,而夫子独取於夏时;筮占不同,而夫子独
取於《周易》。此三代以後,至今循行而不废者也。然三代以後,历显而《易》
微;历存於官守,而《易》流於师传;故儒者敢於拟《易》,而不敢造历也。历
之薄蚀盈亏,有象可验,而《易》之吉凶悔吝,无迹可拘;是以历官不能穿凿於
私智,而《易》师各自为说,不胜纷纷也。故学《易》者,不可以不知天。(观
此,益知《太玄》、《元包》、《潜虚》之属,乃是万无可作之理,其故总缘不
知为王制也。)
○易教下
《易》之象也,《诗》之兴也,变化而不可方物矣。《礼》之官也,《春秋》
之例也,谨严而不可假借矣。夫子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君子
之於六艺,一以贯之,斯可矣。物相杂而为之文,事得比而有其类。知事物名义
之杂出而比处也,非文不足以达之,非类不足以通之;六艺之文,可以一言尽也。
夫象欤,兴欤,例欤,官欤,风马牛之不相及也,其辞可谓文矣,其理则不过曰
通於类也。故学者之要,贵乎知类。
象之所包广矣,非徒《易》而已,六艺莫不兼之,盖道体之将形而未显者也。
雎鸠之於好逑,つ木之於贞淑,甚而熊蛇之於男女,象之通於《诗》也。五行之
徵五事,箕毕之验雨风,甚而傅岩之入梦赉,象之通於《书》也。古官之纪鸟,
《周官》之法天地四时,以至龙翟章衣,熊虎志射,象之通於《礼》也。歌协阴
阳,舞分文武,以至磬念卦疆,鼓思将帅,象之通於《乐》也。笔削不废灾异,
《左氏》遂广妖祥,象之通於《春秋》也。《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
万事万物,当其自静而动,形迹未彰而象见矣。故道不可见,人求道而恍若有见
者,皆其象也。
有天地自然之象,有人心营构之象。天地自然之象,《说卦》为天为圜诸条,
约略足以尽之。人心营构之象,睽车之载鬼,翰音之登天,意之所至,无不可也。
然而心虚用灵,人累於天地之间,不能不受阴阳之消息,心之营构,则情之变易
为之也。情之变易,感於人世之接构,而乘於阴阳倚伏为之也。是则人心营构之
象,亦出天地自然之象也。
《易》象虽包六艺,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夫《诗》之流别,盛於战
国人文,所谓长於讽喻,不学《诗》,则无以言也。(详《诗教》篇。)然战国
之文,深於比兴,即其深於取象者也。《庄》、《列》之寓言也,则触蛮可以立
国,蕉鹿可以听讼。《离骚》之抒愤也,则帝阙可上九天,鬼情可察九地。他若
纵横驰说之士,飞箝捭阖之流,徙蛇引虎之营谋,桃梗土偶之问答,愈出愈奇,
不可思议。然而指迷从道,固有其功;饰奸售欺,亦受其毒。故人心营构之象,
有吉有凶;宜察天地自然之象,而衷之以理,此《易》教之所以范天下也。
诸子百家,不衷大道,其所以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则以本原所出,皆不
外於《周官》之典守。其支离而不合道者,师失官守,末流之学,各以私意恣其
说尔。非於先王之道,全无所得,而自树一家之学也。至於佛氏之学,来自西域,
毋论彼非世官典守之遗,且亦生於中国,言语不通,没於中国,文字未达也。然
其所言与其文字,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殆较诸子百家为尤盛。反覆审之,而
知其本原出於《易》教也。盖其所谓心性理道,名目有殊,推其义指,初不异於
圣人之言。其异於圣人者,惟舍事物而别见有所谓道尔。至於丈六金身,庄严色
相,以至天堂清明,地狱阴惨,天女散花,夜叉披,种种诡幻,非人所见,儒
者斥之为妄,不知彼以象教,不啻《易》之龙血玄黄,张弧载鬼。是以阎摩变相,
皆即人心营构之象而言,非彼造作诳诬以惑世也。至於末流失传,凿而实之,夫
妇之愚,偶见形於形凭於声者,而附会出之,遂谓光天之下,别有境焉。儒者又
不察其本末,攘臂以争,愤若不共戴天,而不知非其实也。令彼所学,与夫文字
之所指拟,但切入於人伦之所日用,即圣人之道也。以象为教,非无本也。
《易》象通於《诗》之比兴;《易》辞通於《春秋》之例。严天泽之分则二
多誉,四多惧焉。谨治乱之际,则阳君子,阴小人也。杜微渐之端,后一阴,
而已惕女壮。临二阳,而即虑八月焉。慎名器之假,五戒阴柔,三多危惕焉。至
於四德尊,元而无异称,亨有小亨,利贞有小利贞,贞有贞吉贞凶,吉有元吉,
悔有悔亡,咎有无咎,一字出入,谨严甚於《春秋》。盖圣人於天人之际,以谓
甚可畏也。《易》以天道而切人事,《春秋》以人事而协天道,其义例之见於文
辞,圣人有戒心焉。
○书教上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今存虞、夏、商、周之策而已,五帝仅有
二,而三皇无闻焉。左氏所谓《三坟》、《五典》,今不可知,未知即是其书否 =本=作=品=由==網=友=整=理=上=傳=
也?以三王之誓、诰、贡、范诸篇,推测三皇诸帝之义例,则上古简质,结绳未
远,文字肇兴,书取足以达微隐通形名而已矣。因事命篇,本无成法,不得如後
史之方圆求备,拘於一定之名义者也。夫子叙而述之,取其疏通知远,足以垂教
矣。世儒不达,以谓史家之初祖,实在《尚书》,因取後代一成之史法,纷纷拟
《书》者,皆妄也。
三代以上之为史,与三代以下之为史,其同异之故可知也。三代以上,记注
有成法,而撰述无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记注无成法。夫记注无成法,
则取材也难;撰述有定名,则成书也易。成书易,则文胜质矣。取材难,则伪乱
真矣。伪乱真而文胜质,史学不亡而亡矣。良史之才,间世一出,补偏救弊,惫
且不支。非後人学识不如前人,《周官》之法亡,而《尚书》之教绝,其势不得
不然也。
《周官》三百六十,具天下之纤析矣,然法具於官,而官守其书。观於六卿
联事之义,而知古人之於典籍,不惮繁复周悉,以为记注之备也。即如六典之文,
繁委如是,太宰掌之,小宰副之,司会、司书、太史又为各掌其贰,则六典之文,
盖五倍其副贰,而存之於掌故焉。其他篇籍,亦当称是。是则一官失其守,一典
出於水火之不虞,他司皆得藉徵於副策。斯非记注之成法,详於後世欤?汉至元
成之间,典籍可谓备矣。然刘氏七略,虽溯六典之流别,亦已不能具其官;而律
令藏於法曹,章程存於故府,朝仪守於太常者,不闻石渠天禄别储副贰,以备校
司之讨论,可谓无成法矣。汉治最为近古,而荒略如此,又何怪乎後世之文章典
故,杂乱而无序也哉?
孟子曰:“王者之迹息而《诗》亡;《诗》亡然後《春秋》作。”盖言王化
之不行也,推原《春秋》之用也。不知《周官》之法废而《书》亡,《书》亡而
後《春秋》作。则言王章之不立也,可识《春秋》之体也。不知《周官》之法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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