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 一至四部》作者:达伦·山_第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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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的帽子盖住了他长长的黄绿色头发,一副墨镜遮住了上半个脸,但下半个怎么办呢?

在试过绷带和鲜艳的油彩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一副假胡子!我们在玩笑商店买了一副,尽管它看上去很傻——没人会认为它是真的——但效果不错。

“我们看上去一定是很般配的一对。”一天我们在动物园里溜达的时候,埃弗拉咯咯地笑着说道,“你穿着海盗服,我带着这身行头,人们可能以为咱俩是逃出来的一对疯子。”

“旅馆里的人肯定是这么想的。”我也咯咯地笑了,“我听见侍者和女仆谈论过我们,他们认为暮先生是个疯医生,我们俩是他的病人。”

“真的吗?”埃弗拉哈哈大笑,“想想看,如果他们知道了事实真相——你们俩是吸血鬼,而我又是个蛇娃!”

“我想没关系,”我说,“暮先生的小费给得很慷慨,而这才是最重要的。一名女仆抱怨有个男的总是不穿衣服在走廊里闲逛,我听见一个经理说:‘金钱能买来隐私。’”

“我见过他!”埃弗拉叫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被锁在门外了。”

“才不是呢,”我笑了,“四五天来,他一直光着屁股走来走去。经理说他每年都来住上两三个星期,只是四处溜达,像个婴儿一样赤条条的。”

“他们就让他这样?”埃弗拉难以置信地问道。

“金钱能买到隐私。”我又重复了一遍。

“我认为怪物马戏团就够怪了,”埃弗拉哭丧着脸咕哝着,“人类比我们还要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随着人们准备迎接十二月二十五日的来临,城里圣诞的气氛越来越浓。圣诞树立了起来;晚上的彩灯和其他装饰照亮了橱窗和街道;圣诞老人也降临世间收取定单;各种形状、各种大小的玩具塞满了商店的架子,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

我期待着这个圣诞节:去年圣诞节无声无息地就过去了,怪物马戏团的人才不会烦神去庆祝什么圣诞呢。

埃弗拉无法理解这种忙乱的意义。

“这有什么意思呢?”他不停地问,“花大把的钞票,给彼此买其实并不想要的礼物;为了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把自己弄得半疯半傻的;种树,养火鸡,然后又以惊人的数量把它们砍倒、杀掉。真是可笑。”

我试图告诉他,这是和平的一天,是表达良好意愿的一天,亲人团聚,平家欢庆,但他听不进去。在他看来,这是疯狂诈钱的闹剧。

当然,每次谈起这个话题,暮先生都嗤之以鼻。“愚蠢的人类风俗。”这就是他的评价。他根本不想跟它沾边。

没有家人的圣诞会很孤单——一年里的这一天,我比任何时候都想念我的家人,尤其是安妮——但我还是期待着它的来临。旅馆的服务人员正在忙着为客人们准备一个盛大的晚会,有火鸡、火腿、圣诞布丁,还有烟花。我下定决心要让埃弗拉了解圣诞精神:我想只要他亲身体验了圣诞节,他就会改变看法。

一个寒冷的下午,我往脖子上裹着围巾,问埃弗拉:“想去购物吗?”(我不需要围巾——吸血鬼的血让我浑身热乎乎的——也不需要羊毛毛衣和厚厚的外套,但如果我不穿,就会太引人注目了。)

埃弗拉瞥了一眼窗外。从早上就开始下雪,外面的世界一片银白。

“不麻烦了,”他说,“我不想再套上那厚厚的衣服。”我们早上出去打了场雪仗。

“好的,”我很高兴他拒绝了,因为我想给他挑几件礼物,“我一两个小时就回来。”

“天黑前你能回来吗?”埃弗拉问道。

“可能吧。”

“你最好回来。”他冲暮先生睡觉的房间点点头,“你知道事情就是这样:只有一个晚上他醒来的时候你不在,而正好就是这个晚上他要你帮忙。”

我笑了。“我要冒冒险。你要我给你带点什么吗?”埃弗拉摇摇头。“那好,回头见。”

我踏雪而行,独自吹着口哨。我喜欢雪:它吸收了大部分气味和许多声音。一些住在广场周围的孩子正在外面堆雪人。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但在他们邀请我加入之前,我就走了——最好不要和人类打交道。

我在一家大百货商店门前停住了脚,研究着橱窗里陈列的商品,思忖着给埃弗拉买什么好。一个女孩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她肤色有点黑,留着长长的黑发,年纪跟我差不多,比我矮一点儿。

“嘿,船长。”她说,敬了个礼。

“你说什么?”我愣了一下。

“海盗服,”她咧嘴笑着,拉开了我的外套,“我认为这很酷,看上去真像个海盗。你要进去,还只是看看?”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给朋友买份礼物,但不知道送什么好。”

“哦,”她点点头,“他多大?”

“比我大一点。”

“剃须润肤水。”她坚定地说。

我摇摇头。“他还没开始刮胡子呢。”埃弗拉永远也不会刮胡子,鳞片上根本长不出毛发。

“那好吧,”她说,“那么CD机怎么样?”

“他不怎么听音乐,”我说,“不过也许我给他买一台CD机,他就会开始听的。”

“很贵的。”女孩说。

“他是我的好朋友,”我说,“他配得到这份礼物。”

“那么进去买吧。”她伸出手来——虽然天气很冷,但她没带手套——“我叫黛比。”

我握了握她的手——跟她的手比起来,我的显得很苍白——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达伦和黛比,”她笑了,“听上去不错,就像邦尼和克莱德①『注:邦尼(1909—1934)和克莱德(1911—1934):三十年代美国出名的强盗小集团。』。”

“你总这样跟陌生人讲话吗?”我问道。

“不,”她说,“但我们不是陌生人。”

“我们不是?”我皱起广眉头。

“我以前见过你。”她说,“我家在广场边,和旅馆只隔几户人家,因此我知道你的海盗服。你总是和那个古怪的家伙,那个戴着墨镜和假胡子的人四处乱逛。”

“他叫埃弗拉,我就是想给他买份礼物。”我努力想回忆起她的脸,但就是想不起来我哪次在孩子堆里见过她。“我以前没注意到你。”我说。

“我不常出来,”她回答说,“我感冒卧床了,所以我看见了你——我整天看着窗外的广场。如果你不得不待在床上,生活是很无聊的。”

黛比往手里哈气,摩攃着。

“你该戴上手套。”我告诉她。

“瞧瞧你自己吧。”她哼着鼻子说——我在出来前,忘了戴上手套。“而且,这就是我到这儿来的原因——我的手套丢了,我一家家商店逛,想找副同样的。我不想爸妈知道我下床的第二天就把手套弄丢了。”

“你的手套什么样儿?”我问道。

“红的,手腕上有圈人造毛。”她说,“几个月前我叔叔送我的,但他没说是从哪儿买的。”

“你看了这家吗?”我问道。

“嗯,”她回答,“我看见你的时候,正往这儿来呢。”

“想跟我一起进去吗?”

“好啊,我讨厌一个人逛商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挑台CD机,这方面我知道得不少。”

“好。”我说,然后推开门,让她进去。

“嘿,达伦。”她笑了,“别人会以为你喜欢我呢。”

我感到我的脸红了。我试图想出合适的回答——但找不到。黛比咯格笑着,走了进去,让我跟着她。

第五章

黛比姓赫姆洛克,她讨厌这个姓①『注:①赫姆洛克(Hemlock),在英文中是一种毒芹属植物。』。

“想想,居然用一个有毒植物的名字做姓!”她愤愤地说。

“没那么糟糕吧,”我说,“我挺喜欢。”

“瞧瞧你的品味。”她嗤之以鼻。②②網②文②檔②下②載②與②在②線②閱②讀②

黛比刚跟她父母一起搬到这儿。她是个独生女。她爸爸是个计算机工程师,为了工作,老是居无定所。自打她出生以来,他们已经搬了五次家了。

听说我也四处流浪,她很感兴趣。我没告诉她怪物马戏团的事,只说我爸爸是个巡回推销员,我经常跟他一起上路。

黛比很好奇为什么没在广场上见过我爸爸。“我见过你还有你哥哥很多次,”——她以为埃弗拉是我哥哥,我也没纠正她——“但从来没见过你爸爸。”

“他起得很早,”我撒谎道,“总是天亮前就起来了,一直到天黑才回来。”

“就把你们俩孤零零地扔在旅馆里?”她嘟着嘴想了想。“那你们上学吗?”她问。

“这副手套像你想要的吗?”我从架子上拿起一副手套,避开了这个问题。

“挺像,”她回答,一边细细地看了看,“我那副颜色还要深些。”我们又去了一家商店,看那成堆的CD机。我带的钱不多,所以什么也没买。

“当然啦,圣诞后是会降价的。”黛比叹了口气,“但你能怎么办?你等的话,就显得太小气了。”

“我不担心钱。”我说。我总能从暮先生那里要到钱。

我们又走了几家商店,也没找到合适的手套,就溜达了一会儿,看着街上和橱窗里的灯慢慢亮起来。

“我喜欢傍晚这个时候,”黛比说,“就像一个老城睡去,而一个新城正在醒来。”

“一个夜行者的城市。”想到了暮先生,我说。

“嗯,”她回答,好奇地看着我,“你是哪儿人?我听不出你的口音。”

“四海为家,”我含糊其辞,“处处是家乡。”

“你不想告诉我,是吧。”她直截了当地说。

“我爸不让我告诉别人。”

“为什么?”她步步紧逼。

“不能告诉你。”我咧嘴微微笑了笑。

“嗯。”她嘟囔了一声,抛开了这个话题。“你们的旅馆怎么样?看上去有点儿脏兮兮的,是吗?”

“不,它比我待过的大部分地方都好:你在走廊里玩,服务员不会骂你。还有一些客人……”我告诉了她那个裸走男人的事。

“不!”她尖叫着,“你一定是在开玩笑。”

“绝对没有。”我发誓说。

“他们不把他给踢出来?”

“他付钱了。在他们看来,他有权以他喜欢的任何方式走来走去。”

“我什么时候得去看看。”她嘻嘻一笑。

“什么时候都行,”我笑着说。“除了白天。”想起了睡觉的暮先生,我又赶紧补充道。我可不想让黛比进来碰到一个熟睡的吸血鬼。

我们转身慢慢地向广场走去。我喜欢跟黛比在一起。我知道我不应该和人类交朋友——这太危险了——但我很难拒绝她。自从我变成半吸血鬼以来,除了埃弗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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