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何破僧?谓异相诸阴和合积聚,究竟断彼,名为破僧。大慧,不觉外自共相,自心现量,七识身。以三解脱无漏恶想,究竟断彼七种识佛,名为恶心出佛身血。若男子女人行此无间者,名五无间,亦名无间等。复次大慧。有外无间,今当演说。汝及余菩萨摩诃萨,闻是义已,于未来世,不堕愚痴。云何五无间?谓先所说无间。若行此者,于三解脱,一一不得无间等法。除此法已,余化神力,现无间等。谓声闻化神力,菩萨化神力,如来化神力。为余作无间罪者,除疑悔过。为劝发故,神力变化现无间等。无有一向作无间事,不得无间等。除觉自心现量。离身财妄想,离我我所摄受。或时遇善知识,解脱余趣相续妄想。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贪爱名为母 无明则为父 觉境识为佛 诸使为罗汉
阴集名为僧 无间次第断 谓是五无间 不入无择狱
五种无间重罪的反辞巧譬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您说有人犯了某种的五无间业(无可逃避的罪行),但却不致入于无择地狱,(不受时空的限制,而永远沉沦的痛苦。)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呢?”佛回答说:“怎样叫作五无间业呢?①杀父。②杀母。③杀害得道的阿罗汉。④破坏和合修持的清净僧众。⑤恶心蓄意出佛身血。这就叫五无间业,是无可逃避的罪行,没有时空的限度,会永堕泥犁(地狱)的。何以又说犯了五无间业,却不受地狱的苦报呢?大慧啊!你要知道,①什么才是众生们最亲的母性呢?那就是说:由内在的爱心引发倩欲和贪著喜爱的感觉,这才是与生命同时俱来,为养育众生最亲的母性源泉。②那内在的一念无明,便是众生父性的根本。所以断了这两种根本的,就名为害父和母。③那些一切心理状态所支使的沉迷妄想等等,犹如传染病一样的可怕;如果能够把它完全断除,就名为杀害罗汉。(因为罗汉的境界,他的心中,虽然不再生起妄想的作用,但是潜在能受外界感染的习气种子,还是没有绝对的转变和断除得了。)④毕竟断了身心五阴——色、受、想、行、识的互为因果所累积的业力活动,就名为破坏和合僧众。⑤在凡夫心境中所不觉的内外各种境界和现象,它所发生的七种识的作用,其实都是自心的现量境界所变现的。如果能够用三解脱门(性净解脱、圆净解脱、方便净解脱)而毕竟得到解脱,以此断除七种识的作用,转第八如来藏识(阿赖耶)而变为大圆镜智,就名为恶心蓄意出佛身血。倘使有人能够做到这样的五无间业,虽然名之为犯五无间罪,其实却是证得真如自性平等的无间善业。大慧啊!此外还有一种外在无间罪业,现在再为你解说,使你们学大乘道的人们,知道了其中的妙用,将来再不会被外境所迷惑,被愚痴所蒙蔽,因此而发生怀疑。那是什么呢?就是说,如前面所讲的五种无间罪行,有人真实犯了杀父、母,害阿罗汉,破坏清净僧众,和害佛身出血等罪,他们又不能觉知修三解脱门以得解脱。因此,为了要救度罪恶中的众生们,如来和菩萨,或已得声闻、缘觉的阿罗汉们,就以自在神力化身来做他们的同伴或同事,而示现做出五种罪行,然后示现果报,教他们必须彻底地忏悔,使他们知道解脱这种由罪行所得痛苦的方法;除了由衷的忏悔,是无法得究竟解脱的。他们以身作则,证明这些情形,都是自心现识境界所发生的。除了觉悟自心现量,舍离绝对自私的我身和妄想执著,以及灭除那些基于我身所发出的物欲要求等等的妄想;从此真能做到无我和无我执的一切外缘等等,才能得到毕竟的解脱。不然,要想解脱这些五无间的罪行,除非有了机会,遇见真正的善知识,才可能脱离妄想相续的无间苦报。”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语说:
贪爱名为母。无明则为父。觉境识为佛。诸使为罗汉。
阴集名为僧。无间次第断。谓是五无间。不入无择狱。
(这就是说:贪爱的欲念和无明的活动,比做长养众生的父母。能够分别内外一切的境界,都是心识之所生,倘能证得纯觉无识,便比做佛的境界。破贪欲等心念所生的八十八结使(注三十五),比做罗汉的境界。断身心五阴等苦恼的积集,比做清净的僧众。如果有人能够依次地断除了这五种无间之业,当然就不会堕入无间地狱了。)
(注三十五)八十八结使:八十八者,于一切烦恼中贪、瞋、痴、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禁戒取见之十惑,名为本惑,余悉名随惑,此十惑就所迷之谛理而差别为八十八结使也。结与使皆烦恼之异名,系缚心身,结成苦果,故云结。随逐众生又驱使众生,故云使。苦集灭道之四谛为所迷之真理,迷其真理而起,于欲界为三十二,于色界为二十八,于无色界为二十八,通三界而为八十八也。欲界之三十二者,失迷于苦谛之理而起十惑,次迷于集谛之理而起七惑,前十惑中除身边戒之三见。集谛者业因也,无以业因而迷执我体者,故无身见,无身见故无边见,戒禁取见。次迷于灭谛之理而起七惑,如集谛下。次迷于道谛之理而起,有八惑,于前之七惑加戒禁取之一,已上总为欲界之三十二惑。然色界与无色界各有二十八者,于四谛下之惑各除瞋之一故也。上二界为定地,故不起瞋恚之粗动烦恼。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唯愿为说佛之知觉。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觉。佛告大慧:觉人法无我,了知二障,离二种死,断二烦恼,是名佛之知觉。声闻缘觉得此法者,亦名为佛。以是因缘故,我说一乘。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善知二无我 二障烦恼断 永离二种死 是名佛知觉
如何是佛境界的知觉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佛说:“如何才是佛的知觉境界?”佛回答说:“证觉了人无我和法无我(二无我),断除了烦恼障和所知障(二障),远离了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二生死)。断灭了贪、瞋、痴的根本烦恼,和忿、恨、覆等的随烦恼(二烦恼),这就名为佛的知觉境界。如果那些修声闻、缘觉的人们,得到这种境界,他也就是佛了。所以我说佛法只有一乘之道。”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语说:
善知二无我。二障烦恼断。永离二种死。是名佛知觉。
(这个偈语的意义,已经如上文所说,不必再加解释。)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是过去一切佛,及种种受生。我尔时作曼陀转轮圣王,六牙大象,及鹦鹉鸟,释提桓因,善眼仙人,如是等百千生经说。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尔时作拘留孙,拘那含牟尼,迦叶佛。云何四等?谓字等,语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以四种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云何字等?若字称我为佛,彼字亦称一切诸佛,彼字自性无有差别,是名字等。云何语等?谓我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生。彼诸如来应供等正觉,亦如是。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生,无增无减,无有差别。迦陵频伽,梵音声性。云何身等?谓我与诸佛法身,及色身相好,无有差别。除为调伏彼彼诸趣差别众生故,示现种种差别色身,是名身等。云何法等?谓我及彼佛,得三十七菩提分法,略说佛法无障碍智,是名四等。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迦叶拘留孙 拘那含是我 以此四种等 我为佛子说
佛为什么说生前的因果事迹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说:“为什么您在许多经典上,说过去什么佛等就是您的前生,又说您的前生也做过天帝和人间世的转轮圣王等,又说您也做过善眼仙人,和变过六牙大象及鹦鹉等类众生,这是什么道理呢?”佛回答说:“有四个原因,我才这样说的。哪四个呢?就是所有的文字意义是平等的,所有的言语意义是平等的,所有的法门意义是平等的,所有的身命意义是平等的,因此我才这样说。什么是文字意义的平等呢?就是说:例如称得正觉之道的我,
为佛陀,
但无论用任何一种文字,来表示这个意义,也都是相同的意义。文字虽有不同的形态,但它表示的意义性质是平等没有差别的,这就名为文字意义的平等。什么是言语意义的平等呢?就是说:例如古印度的梵文,有六十四种不同的音韵,但用它们来说,却都是表达相同的旨趣,这就名为言语意义的平等。什么是身命意义的平等呢?就是说:一切证得正觉者的法身(自性的本来),和包身的相,都是同等的。而且宇宙间生物的形形色色,色身虽有差别,也无非是法身佛(自性的本来),为了教化众生而随类示现,(所谓: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会万物于己者,惟圣人能之,便是此意。)这就名为身命意义的平等。什么是法门意义的平等呢?就是说:我和一切佛所广说的三十七菩提道品,以及略说的无障碍智,都是相同的,这就名为法门意义的平等。综合上面所说的这四种平等意义,所以我才有这种生前因果事迹的说法。”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语说:**
迎叶拘留孙。拘那含(注见前十七)是我。以此四种等。我为佛子说。
(这个偈语的意义,已经如上文所说,不必再加解释。)
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所说,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乃至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不说是佛说。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何因说言,不说是佛说。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说。云何二法?谓缘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如是说。云何缘自得法?若彼如来所得,我亦得之,无增无减。缘自得法,究竟境界,离言说妄想,离字二趣。云何本住法?谓古先圣道,如金银等性,法界常住。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成道。譬如士夫行旷野中,见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随入城,受如意乐。大慧,于意云何?彼作是道,及城中种种乐耶。答言不也。佛告大慧:我及过去一切诸佛,法界常住,亦复如是。是故说言,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我某夜成道 至某夜涅槃 于此二中间 我都无所说
缘自得法住 故我作是说 彼佛及与我 悉无有差别
佛证得什么道和说的什么法
大慧又问:“如您所说的:于某天的夜里证得正等正觉。乃至于说:在某夜进入涅槃。可是又说:在这中间,并未说过一字。而且还说:过去已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