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似乎不外是:(1) 君主阴险残酷的御下之术;(2) 君主有权无限纵欲的说教。这两者,在法家的全部武器库中是积极作用起得最少、消极作用起得最多的东西。二千年来法家被攻击为刻薄寡恩,目标首先是韩非。这么说来,从“法家立场”来说,韩非也是害群之马。说他“集大成”,起商鞅、李悝于地下,一定坚决反对。
2. 利害关系说与与君主中心说, 是韩非思想的两个中心――或者说,是他的“法术势”学说的两个前提。笔记揭露他这两个前提,当然材料丰富。
不过在这里,我倒想对他这两个前提略加分析。
3.利害关系说不是韩非首创的。韩非的描写犀利泼辣,到了赤摞裸的程度,然而:
第一,他根本没有考虑人性中善良的一面,而且这是从动物式的本能中发展出来的。动物中的本能是食、色、幼小保护。两口子之间,至少有一段时期是相互依恋的。“女性弱,为母则强。”这些都是超乎利害以上的关系。有人说,人是狼,然而狼群之中还有一定的秩序,这说得很对。
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兼论及人性善与恶的两个方面,颇可参看。
第二,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导致了“尔虞我诈”,然而也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利害结合,这是阶级斗争学说的前提。当甲乙丙丁四个人利害一致的时候,可以结合为一个小集团。为了与利益相反的人或集团斗争,这个小集团内部还必须保持为团结所必要的秩序。韩非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事实上,利害关系并不一定导致专制主义,它也可以导致民主主义。韩非的利害学说,是专制君主立场上的利害学说,这是他的特点。
我十分厌恶这点。当然,冷静一点说,这是历史的必然,因为中国自殷到韩非,政治舞台上只有大大小小的专制君主,从这里发展不出来类似希腊那种渊源于海外移民中建立起来的城邦制度上的民主学说,这是无可奈何的。
4.韩非的两个前提:“利害”,有充分论证;“君主中心”,就我记忆所及全无论证,是作为不成问题的前提,不加论证就资为根据的。
上面所说,这是中国历史的必然,原不能责备韩非,然而君主中心虽非韩非倡导,君主中心与利害关系二者相结合,而且以如此丑恶的方式相结合,则必须归罪于韩非。
你读《尚书》,周公有以文王艰苦创业的故事以及纣王沉湎酒色以致亡国的故事教导后代帝王的。专制主义本来必定一代不如一代,必定愈来愈腐化堕落。韩非不注意这一点,倡导君主乘势以术御下,无限纵欲,那些地方的文笔犀利,简直是无耻!--你留心一下,秦二世诛杀李斯前后那个纵欲诏书,所引的就是韩非的文章。
5.韩非装腔作势,与棠溪公论辩中甚至慷慨激昂,不惜以身殉道,似乎他也有充分的道义根据。
最善意地了解韩非,他是认为列国相争,战乱频仍,必定要大一统,人民才得保全,才得休息。他的法术势是大一统所必要的。
然而,如果我们承认韩非思想突出的一条是君主中心,那么他就不可能有上面的“学术出发点”。
何况,如果有一点点“人民感”的话,他可以倡导君主对贵族残酷,然而他决不可以倡导君主本人纵欲。事实上,秦统一六国后大肆纵欲,阿房宫、陵墓、长城一起来,人民比战乱频仍中还要难受,这才造起反来的。 (顺便说说,现在人们为孟姜女故事翻案,好吧,长城建筑未可非议,然而与长城同时建筑的阿房宫和陵墓呢?) 所以我说他是装腔作势。他的“慷慨殉道”是没落王子想方设法光大王家的一种精神错乱。
6.韩非的方法论,是片面主义的一元主义,是忠于自己所树立的教条的教条主义。他貌似观察细微,然而他从头到尾是“摘其所要”,对于客观事实不多方取材,对于所取材不作多方考察。他有歪道理,他文笔犀利,说明这个人有才气。仅仅才气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价值。我是认为,他在中国史上没有起一点积极作用,而他本人在道义上也毫无可取之处。
197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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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一切判断都得自归纳,归纳所得结论都是相对的
1.真理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这其实是这样一个问题:要在下述两个命题中选定其一:
真理是绝对的。…………(1)
真理是相对的。…………(2)
命题的最朴素、最简单干脆的形式,就是上述(1)、(2)这两种形式。这种形式可以附加许多条件,有时候甚至把两个互相对立的命题“辩证地”统一起来了。例如,《唯物论与经验批判》第2章5节所引《反杜林论》的下述一段话:
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不是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和某一时候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和有限的。
应该略为做一些精密的分析(当然不免是“机械论”的,而不是辩证法的)。我们把上述命题分剖为二:
按人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终极目的来说,
人的思维是至上的。…………(3)
按人的思维的个别实现和某些时候的现实来说,
人的思维不是至上的。…………(4)
显然可见,命题(4) 对应命题(2)。命题(4)的结论,是:“人的思维不是至上的。”这也是说,人所能掌握的真理,是相对的。而命题(3)则对应于命题(1),结论是:“人能够掌握绝对的真理。”可见,命题的形式不一样,一个是“所能”,一个是“能够”。暂时放下不说,到下面再加以讨论。又命题所附条件也不一样,这又和命题的形式不同相互有关。
2.现在我们先来分析命题(2)与(4)。
按恩格斯所附条件,可以又分剖为二:
按人的思维的个别现实。
按人的思维所处的某一时候的现实。
不妨问一下,这所谓个别和某一时候,按照过去的历史和未来可以设想到的状况,是不是所有的人概莫能外?
如果回答“是”,美满过于武断。谨慎一点,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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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按过去历史,未见例外;
(B)推测未来状况,我们还想不出会有例外状况。
如果这样,那么,我们可以说,它或许是普遍妥当的――它的或然性极大。
归纳法所能得到的结论,只能这样。
归纳法以经验为根据。归纳法是笨办法,就已有证据一一检验,有时候,甚至流于极端机械的统计方法,用机械的数字来举出或然率到底是大是小,――而且仅限于已经经验到的。至于未经验到的,只能根据已有的经验来推测,而这种推测的可靠性就更小了。
假如我们笨,缺乏想象力,只敢用经验方法――归纳方法,那么,我们说命题(2)或(4)是几近于完全普遍妥当。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曾经痛骂过归纳法。不过,我们姑且把这个问题暂时放一下吧!
3.再来看一看命题(1)和(3)。
这里的条件是:按人(或人的思维)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终极目的,结论是:“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原文。从这命题推到真理的性质的时候,我妄加窜改成为“人能够掌握绝对真理。”因为这里,从“人的思维是至上的”,推出“人掌握的真理是绝对的”,似乎与条件的性质不合。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条件。条件是“按照”……,所按照的有:a.本性,b.使命,c.可能,d.历史终极目的。
这四个按照的“东西”,可以说,无一不是理想性质的。其中“可能”一项,理想性似乎不太明显。不过,假如把它解释为人的潜在的神性的话,理想性就十分突出了。我相信,我不至于曲解了恩格斯的本意。
所按照的“东西”是理想性质的,所以推出的结论,不是一个简单的“是”,只是或然性极大(允许我说,其实这个或然性还是未曾验证的)的能够。
4.所以,用凭依的、笨的、人间世的、经验的语句来分析恩格斯的话的意思,似乎可以说成下列二节话:甲、按经验归纳,人所掌握的真理,从来都是,今后也将几近于完全是,相对的。乙、但是这太缺乏想象力了。人是万物之灵,就人类总体,及其所要达到的历史终极目的来说,人能够掌握绝对真理。
5.人要有想像力,那千真万确的是对的。没有想象力,我们年轻时哪里会有革命?还不是庸庸碌碌做一个小市民?不过,当我们经历多一点,年纪大一点,诗意逐步转为散文说理的时候,就得分析分析想象力了。我转到这样冷静的分析的时候,曾经十分痛苦,曾经像托尔斯泰所写的列文那样,为我的无信仰而无所凭依。现在,这个危机已经克服了。首先,我不再有恩格斯所说过的,他们对黑格尔,也对过去信仰过的一切东西的敬畏之念了。我老老实实得出结论,所谓按人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终极目的的绝对真理论,来自基督教。所谓按人的思维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终极目的的绝对真理论,来自为基督教制造出来的哲学体系,黑格尔体系。我也痛苦地感到,人如果从这种想象力出发,固然可以完成历史的奇迹,却不能解决“娜拉出走以后怎样”的问题。“娜拉出走以后怎样”,只能经验主义地解决。
6.当我对哲学问题和现实问题继续进行一些探索的时候,我发现,理想主义并不是基督教和黑格尔的专利品。倡导“知识就是力量”的培根,亦即被恩格斯痛骂的归纳法的大师,是近代实验科学的先知。至少,在他的书中,他说,他倡导实验科学,是为了关怀人,关怀人的幸福。这个效果,我们看见了。我想,应该承认,他的效果,并不亚于马克思主义在历史上的功绩。我还发现,当我愈来愈走向经验主义的时候,我面对的是,把理想主义庸俗化了的教条主义。我面对它所须的勇气,说得再少,也不亚于我年轻时走上革命道路所需的勇气。这样,我曾经有过的,失却信仰的思想危机也就过去了。
我还发现,甚至理想主义也可以归到经验主义里面去。胡适的“少谈主义,多谈问题”可以归结为缺少理想主义,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