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作者:顾准_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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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是“集体英雄主义”,而不是骑士式的“个人突出”的。这种军团,到以后腐化为军阀的雇佣军了,并且有许多蛮族(日耳曼人,阿拉伯人,什么都有)在其中当兵。总之,罗马烂掉了,日耳曼人之征服罗马,没有这个因素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颂扬过日耳曼人,恩格斯是典型的日耳曼血统,对日耳曼人赞扬得更厉害。你手头如有恩格斯全集,可以找到好几篇这样的文章。总之,罗马人从来没有征服过日耳曼人,而在森林中的日耳曼人,则是质朴、勇敢、贞洁的。西方一夫一妻制的传统,尊重妇女的传统,女子可以当继承人的传统,大概都是从森林中的日耳曼人一直传下来了的。

  日耳曼征服罗马,有好几股潮流。但是最初几股潮流,有的长久湮灭了 (例如征服北非以后的汪达尔人);有的留下了辉煌的史迹,却没有建立起持久的国家(如哥德人);唯一建立起国家并在近代现代欧洲还保留了它的传统的部族是法兰克人。开始他们建立起墨洛温琴王朝,后来被丕平篡了位,到查理曼建立了神圣罗马帝国……这是周一良的《世界通史》加以详细叙述了的。欧洲近代封建制度,渊源于查理曼大帝及其前的墨洛温琴法兰克王国。战胜的法兰克王,分封被征服的领土给他的亲兵。还有,查理曼这个帝国要建立地方政权,他的封疆大臣“省长”,最初叫做Dmc, 即后来的公爵。省长之所以变成公爵,就是因为他们的“帝国”,没有一个充分发展的官僚机关,不能不把政权分散下去,封建割据是不可避免的等等。

  5世纪前后的日耳曼征服以后, 欧洲还有另一次也可以算是日耳曼征服的Vikings征服。Vikings是挪威、丹麦、瑞典这些更北地区的日耳曼海盗,船上的征服者。其大胆勇敢、尚武、爱好冒险等等,当然不亚于骑在马上的征服者。这些人,征服过英格兰,法国的诺曼底,地中海的西西里。这也算是一批“新鲜血液”……

  多次的蛮族征服,他们建立起来的国家,一般没有发达的官僚机关,一般采取政权的分散化;而政权的分散化,不可避免和土地权利联在一起,这使欧洲的世俗政权,形成一种封建主义的金字塔。所以马克思说过,10世纪的欧洲的特征是乡村——政权的分散化到最底下的一层,一块最小的封邑,其主人是骑士或“从男爵”;封邑也就是庄园,其中有身份上依附于封建主的农奴。……在这种世俗的政权结构的旁边,是高度集中的教会。它的集中,完全超过了当时的王国的界限,是西方世界的世界性组织。主教是直接受教廷指挥的,教皇是红衣主教选出来的。世俗政权不仅是分散的,而且是粗陋不文的。文化都在教会掌握之下。15世纪文艺复兴以后,欧洲兴起民族国家,有过一段专制主义盛行的时期,王朝的大臣,外交官等等都是教会提供的。

  然后就是《马镫和封建主义——技术造就历史吗?》一文所描绘的状况。兵制,彻底骑士化了,田制也彻底骑士化了。骑士是战争中的主角,也是世俗的经济生活最底下一层的主人。在后来的民族国家中,将军、军官,都是由骑士提供的。

  这些没有文化的骑士的精神面貌,《堂·吉诃德》做了讽刺性的描写。从这本书中可以知道,当时的世俗文学是被骑士文学所统治的。骑士们当然不会关心什么第一原因和最终目的。他们一直保持一种蛮勇、侠义、忠诚、向妇女献殷勤的精神。有一本林琴南翻译的《撒克逊劫后英雄略》(Walter Scott:Ivanhoe),你想办法找来读一下,既可消遣,又可体会一下骑士的面貌。

  我写得出来的就是这些。可以把中国和西欧比较一下。中国自宋以后,得天下的皇帝依靠一批武将;得天下以后,不是杯酒释兵权,就是一个个杀掉,以后就依靠赵普、司马光,或者国子监太学生们来治理,从来不会产生欧洲那样的骑士。不过骑士精神,终究还是富于浪漫色彩的,为人民所喜爱,于是就有了《水浒傅》。可惜,一百二十回《水浒》,遭到了金圣叹的腰斩,而一百二十回《水浒》中,宋江等人的命运也是够悲惨的。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说到过,欧洲文化中骑士文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它是一夫一妻制,是西方传统中的个人主义等等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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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马镫和封建主义——技术造就历史吗?》译文及评注

  (注: 林恩怀德 (小) (Lynn White, Jr) 著:《中世纪的技术和社会变革》(Medieval Techonlogy and Social Change) ,英国牛津克拉林登出版社,出版年份不详。本文原为《经济问题的多方面的透视》 (Perspectives on the EconomicProblem, Prentice Hall,1975)一书所摘录。该书对本文的介绍词中说:“作者根据多种史料(包括地质学的和艺术史的证据)认为马镫在8世纪初才从亚洲到达西欧”云云。)

  译文马镫和封建主义——技术造就历史吗?

  马用于战争的历史分成三个时期:第一时期,用于战车(评注1) ;第二时期,骑士用马,可是他靠双膝的劲道来稳骑在马上;第三时期,马成了配备有巴镫的骑乘。在战争中,马总给它的主人以超乎徒步战士的好,而战争中马的使用的每一次改进,对社会和文化的深远的诸变革都是息息相关的。

  在有马镫以前,骑者的座位是不牢靠的。马嚼子和刺马距可以帮助他控制他的骑乘;没有马镫的鞍子可以固定他在马上的位置,可是他的作战方法还是受到很大的限制。他原初是一个运动迅速的射手和投枪手,剑战是受到限制的,“因为没有马镫,你那位挥剑的骑士,当他出色地大挥转他的剑猛砍他的敌人的时候,只会落得一个打不中敌人却自己翻身落地。”至于说到用长矛,在马镫发明以前,它是在臂膀末端挥动的,打击力量来自肩膀和肩肌。马镫使力量大得无比的一种打击方式成为可能,虽然马镫并不要求这个。现在骑者可以稳稳地横矛于双臂与躯体之间来攻击打他的敌人,打击不仅来自他的肌肉,而且来自他本身和他疾驰前进的骑乘的联合重量。

  马镫,除了由鞍鞯和驰驱所提供的前后两方的支撑之外,又加上了侧面的支撑,于是有效地把马和骑者溶合成为足以发挥前所未见的强力的一个单独的战斗单位。战士的手不再直接用于打击了,它只用来指导打击的方向。马镫就这样用马力代替了人力,无限量地加大了武士损害他的敌人的能力。无需什么准备步骤,它立即使马上白刃战成为可能,而这是一种革命性的新战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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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记录充满了一直蜇伏于一个社会中的诸发明,直到最后——理由何在,往往迄今还是神秘莫测的(评注2) ——它们苏醒过来了,并且成为某种文明形成中活跃的要素。 可是这种发明对社会来说, 却并不是完全新奇的东西。 查理·马特(Charles Martel)和他的顾问们之懂得马镫的潜能,也许已在法兰克人知道它数十年之后了。不过,我们现在的资料表明,当他把马镫用作他的军事改革的基础的时候,事实上它还是一种新东西。○本○作○品○由○○網○友○整○理○上○傳○

  当我们对技术史的理解增多了。我们就看得清楚,一种新方法不过打开一道门,它并不强迫什么人走进去,接受或者拒用某种发明;或者,接受了的话,实现它的含义到什么程度,既取决于该技术项目本身的性质,也在完全同等程度上取决于该社会的状况及其领袖们的想象力(评注3) 。如我们将要看到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用了马镫,但是并不充分了解它,为此,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当年封建的关系和制度久已稠密地散布于文明世界的时候,唯有——可以假设为查理·马特的天才领导下的——法兰克人充分掌握了马镫固有的可能性,并借此创造了,由我们称为封建主义的新奇的社会结构来维持的一种新型的战争。

  欧洲中世纪的封建阶级,是以一种特殊方式作战的——马镫使之成为可能的武装的骑者即骑士的身份而出现的。“精华(注:原文为llite,成语,指社会精华。)创造出来了密切关联于其作战风格而又生气勃勃地和教会的教士文明相并行的一种世俗文明。(评注4) 封建诸法制、骑士阶级和武士文明是变化多端的,它圆满了又消失了;但是,千年之间,它们一直带着它们出生于8世纪新军事技术的胎痣。

  在法兰克人的王国内, 货币决没有绝迹于流通界。不过,8世纪的西方,无论比同时代的拜占庭还是伊斯兰,都更接近于物物交换经济。尤其是,卡罗林王国的官僚机构是如此纤弱(评注5) ,以致由中央政府来征集税款是难以办到的。土地是财富的基本形态。当他们决定要保证骑兵以这种新颍而又十分靡费的方式来作战的时候,查理·马特和他的后继者唯一可能做到的事情,是夺取教会的土地,分配给他的家臣们,条件是,他们要作为骑士服役于法兰克军。(评注6)

  用新方式作战,开支浩大是难免的。马很贵,盔甲为要对付得了马上白刃战的新威力, 愈来愈重了。761年,一个叫做伊散哈德的人,为了一匹马一把剑,卖掉了他祖传的土地,卖掉了一个奴隶。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似乎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但是马会被杀伤,骑士还得骑上马才能打仗,他的扈从也得有合适的骑乘。马吃大量粮食,在农业产量比我们现在微薄得多的那个时代,粮食是一种重要的物资。

  虽然法兰克人的王国内的一切自由人,不论其经济状况如何,都有当兵的权利和义务,大多数人自然力足以徒步前来集合,并携带相对便宜的武器和甲胄。已经指出,查理曼甚至试图从这批人中选拔出骑士来,他命令较不富裕的自由人应该结合成为集群,各按其土地多少出资装备其中的一人让他赴战。这种办法执行起来会有困难, 它没有经得住9世纪后期的混乱而留存下来。但是内在于这种措施的是这样的认识:假如新作战技术要前后一贯地发展起来,军役必须变成阶级性质的。凡是经济上力不足以骑马作战的人,要忍受成为社会上的弱者的苦楚,而且,不久这就成了法律上的卑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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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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