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殇》作者:张洪涛_第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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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手上没有了军刀,自然失去了挥军刀时的那种武威。35
  岁的矮个子的野田岩4个月前在日本被捕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
  还会算10年前的这笔血债。当像军刀一样闪亮的镣铐锁住他的
  手腕的时候,这个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的鹿儿岛人可能没有想到
  会被押送到南京来。
  比他大1岁的向井敏明是9月2日在东京被捕的。这两位创
  造了“杀人比赛”的日军少尉是坐同一条船从日本引渡到中国来
  的。犹如10年前他们坐同一条船从日本到中国来作战一样。
  审判官龙钟煜审讯野田岩的时候,野田岩连连摇头否认与向
  井敏明有过什么“杀人比赛”。
  审判官向他出示了10年前的一张日本《东京日日新闻》报,
  报纸上醒目的标题和大幅的照片记录了他们超纪录的这场“杀人
  比赛”。这张作为证据的报纸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寄来的。
  野田岩看了一眼,说:“报纸上的记载是记者的想象。”
  “照片是记者给我们两人合拍的。”
  野田岩全然没有25岁时的那种勇气。他想抹掉这笔血债。他
  认为,军刀上的血早被他擦干净了。
  留一撮浓密的八字胡子的向井敏明是11月8日关入南京小
  营的战犯拘留所的。第二天就审讯。他也否认与野田岩进行过
  “杀人比赛”。审判官提及《东京日日新闻》报上的新闻时,向井
  说:“为了回国后好找老婆,所以,叫记者虚构了这条消息。”
  经过辩论,法庭认为向井敏明有与野田岩杀人比赛的罪行,是
  同类案件,应该合并公审。12月18日,南京人民参加了对这两个
  杀人魔王的审判。判决书上这样写着:
  “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
  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
  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
  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
  纲而维正义。”
  当拥挤的法庭内外的南京市民听到“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的
  声音时,有的鼓掌,有的叫好,有的竟然哭起来了。
  与野田岩和向井敏明一起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的,还有手
  待“助广”军刀斩杀了300个中国平民的日军第6师团45联队大
  尉、42岁的中队长田中军吉。虽然在初审时他一再申辩没有杀人,
  但在检察官出示了他持刀杀人的照片后,他低下了头。1947年12
  月18日,是侵华日军在草鞋峡集体屠杀南京军民5万多人10周
  年的祭日。
  5万多冤魂听到了这报仇雪恨的枪声!
  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敖正在东京的帝国饭
  店房间里翻阅战犯的案卷。随着一阵敲门声,进来的是盟军总部
  法务处处长卡本德:
  “中国政府来电请示盟军总部,说中国公众情绪非常激烈,政
  府压力很大,要把谷寿夫引渡到中国受审,梅博士个人意见如
  何?”
  梅汝敖作为中国4万万5千万同胞的代表,作为中国政府审
  判战犯的代表,自然支持和理解国内公众的心情。双手沾满中国
  人民鲜血的刽子手理应受到中国人民正义的审判。此时此刻,法
  官的正义感和民族的自尊心一齐在梅汝敖胸中奔涌:“应该满足中
  国政府和公众的要求。”
  卡本德点了点头,他转而说:
  “我担心的是中国法庭能不能给谷寿夫将军一个公平的审
  判。”
  “这点尽可放心。”梅汝敖回答:“根据一般国际法的原则和
  远东委员会处理日本战犯的决议,对于乙级和丙级战犯直接受害
  国有提出审判的要求,盟军总部是不能拒绝引渡的。”
  已经从侵占南京时的第6师团长升为日本国中部防卫司令
  官、广岛军管区司令官的谷寿夫,在巢鸭监狱中关押了半年后,于
  1946年8月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批准,被引渡到中国上海战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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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的最后下场:谷寿夫伏尸雨花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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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所。
  谷寿夫是日本昭和军阀中,惯于冲锋陷阵,生性残暴不仁的
  一员悍将。远在清光绪30年(1904)日俄战争时期,即已从军,
  在我国东北与俄军激战中为日军立下功勋,从此在日本陆军中不
  断擢升,青云直上。
  8月,对于谷寿夫来说,是他军人生涯中难以忘怀的月份。
  1928年的8月,47岁的谷寿夫作为日军第3师团的参谋长,第一
  次带领士兵横渡太平洋,踏上了他和他的部下早已向往的土地。那
  时,他的部队占驻在山东半岛。9年后的1937年8月,第6师团
  长谷寿夫中将受命从日本熊本出发,第二次渡海入侵中国。他率
  领部队先在永定河与中国军队作战,然后侵占保定、石家庄和大
  沽口。
  11月,在柳川平助中将的指挥下,他和牛岛、末松师团杀到
  了杭州湾。登陆后,他们升起了高高的汽球,汽球下拖着一条长
  长的标语:“日军百万于杭州湾登陆!”那天阳光像金子一样闪亮,
  蓝的天、白的云、绿的海水。他们没有受到一兵一卒的阻击,很
  快切断了在上海战场的中国军队的退路。接着,谷寿夫部队沿湖
  州——广德——牛首山,直插南京的雨花台和下关。13日凌晨,谷
  寿夫率领他的士兵杀进了中华门和水西门。他们占领了中国的首
  都南京。把六朝古都变成了火海、血海和苦海。
  大海掀起了怒涛。船颠簸得很厉害。1946年的8月,谷寿夫
  又一次渡海到中国。这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次的航行。
  战犯处理委员会认为:“谷寿夫系侵华最力之重要战犯,又为
  南京大屠杀之要犯,为便利侦讯起见,移本部军事法庭审判。”
  第3天,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陈光虞开始了对谷
  寿夫的讯问。谷寿夫承认11月13日由中华门入侵南京,但否认
  在南京有大屠杀的罪行。
  谷寿夫写了一份《陈述书》交给法庭,他说:“南京大屠杀的
  重点在城内中央部以北,下关扬子江沿岸,以及紫金山方向……
  与我第6师团无关。”“我师团于入城后未几,即行调转,故没有
  任何关系。”
  他把两手的血迹抹得一干二净。事实是,谷寿夫部队驻在中
  华门的11月13日至21日,正是南京大屠杀的高峰。当时的中华
  门内外,腥风血雨,阴森恐怖。
  事实是铁,军事法庭在南京全城张贴布告,号召各界民众特
  别是中华门附近的人民揭发谷寿夫部队的罪行。压抑在心底的仇
  恨火山爆发了!尸骨未朽,伤痕犹在。男女老小纷纷揭发和控诉。
  中华门外雨花路第11区公所内临时法庭里,有的慷慨陈词,有的
  痛哭流涕。1000多位证人,证实了谷寿夫部队烧、杀、淫、掠的
  罪行450多起。
  屈死的30万冤魂在地下沉默了整整10年,如今,他们就要
  面对杀害他们的凶手发出无声的怒吼!法官、法医和当年埋葬死②②
  者的红十字会成员一起来到中华门外,寻找荒草下面埋葬的遇难
  者尸骸。
  电影摄影机在不停转动。闪光灯像闪电似的给大地刷上了一
  层又一层惨白。穿着白衣的法医轻轻地从黄土里捧起一个又一个
  的头颅。头骨上多有刀伤,一道被砍裂的缝隙中,仍有暗红色的
  血!
  检察官满怀民族的义愤,以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对战犯
  谷寿夫提起公诉,并请处以极刑。
  接到起诉书的副本后,谷寿夫害怕了。作为与中岛今朝吾、牛
  岛贞雄、末松茂治等师团长共同纵兵大屠杀的战犯之一,他感到
  罪责难逃。他想摆脱罪责。他给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写
  了一封要求“宽延公审”的《恳请书》。可是已经晚了。
  1947年2月6日下午2时正,中山东路励志社彩绘的门楼
  上,高高地挂起白布黑字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长长
  横幅。从法庭拉出来的有线大喇叭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市民。
  宜殿式的大礼堂今日分外威严。红墙筒瓦,飞檐画栋。绿色
  的屋脊上,蹲伏着八头形态生动的野兽。高大的宝塔松华盖似地
  挺立在礼堂门口。庄严的审判席设在礼堂的讲台上,台下分别为
  律师席、证人席、通译席和被告席。四周挤满了2000多位旁听的
  群众,全副武装的宪兵肃立着。
  两名头戴钢盔的宪兵将身体矮胖的谷寿夫押上了法庭。谷寿
  夫一脸漠然麻木的表情,他在万目所视,万手所指之下正襟危座,
  蓄着东洋小胡子,身穿便服。他貌不惊人,语不出众,谁能想到,
  他身上背着10余万惨遭屠戮奸杀者的血债。
  检察官陈光虞首先宣读了浸满石头城人民血泪的起诉书。
  审问到南京大屠杀的罪行,谷寿夫矢口否认。他从公文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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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的最后下场:谷寿夫伏尸雨花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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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出拘留所里想好的辩护词:
  “战争一开始,双方都要死人。对此,我只能表示遗憾。至
  于说我率领部下屠杀南京人民,则是没有的事情。有伤亡的话,也
  是难免。”
  谷寿夫自称为纯粹的军人,对于侵华国策,从不参与。他滔
  滔不绝地推托罪责:“我的部属,除了作战外,没有擅杀一人。”
  石庭长大喊一声:“将被害人的头颅骨搬上来!”
  法庭静极了。人们屏息着,千万双目光注视着。
  宪兵两人抬一个麻袋,把一袋又一袋的中华门外发掘的人头
  骨倒在台下的长桌上,一个一个的头骨堆满了长长的桌子。无言
  的白骨使人毛骨悚然,黑洞洞的眼眶和张大的嘴骨,似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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