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些回忆》作者:懦弱矜持_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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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坐在那个窗台上,心情有些潦倒。明天下午,我这一走,也不知什么时候又能回来呢。
    
    我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沈芳。这一年,因为她,过得竟然如此迅速。我想起第一次,在我生日那天,在雨中见到她,她送我到地铁站,想起那个在草地里给我唱歌看着我掉眼泪的大姐姐,想起她生日那个夜晚,她在单薄的礼服下显得那么软弱,抛下朋友来看我,想起……她对我的照顾……想起……很多,很多。我忽然发现,在我的脑海中,似乎只记得沈芳对我的种种好处。是我这个人太善良,还是,她对我的好,实在太多了?
    
    我有点冲动了。直到最后,她都还想送我那么贵重的礼物,而我,除了胡搅蛮缠无理取闹跟她赌气,我还留给了她什么?会不会很久以后,若是我们再也无法见面,她偶尔想起我的时候,只能叹口气,然后像那晚说得那样,我真的让她很心寒。
    
    我抓起衣服跑出去。我想,我得送点什么给沈芳,我要让她知道,我其实不想惹她生气。
    
    我打算送她一瓶红酒。至于为什么。我只是想起那首唱烂了的诗:“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签证的事儿,永远是掌握在别人手里。我这一走,或许也就见不到了呢。
    
    我先跑去一家专卖酒的连锁店。我问他们最贵的红酒多少钱,他们看了看,50几。我觉得,太少了。于是,又去一家很大的百货公司,他们有一个专门卖代理红酒的专区。我看了看标价,最贵的也只有100多。我本来想豁出去300镑来着,想想这100多镑也还不如国内一瓶陈年精装五粮的价钱。倒是香槟有很贵的。不过,我觉得香槟虽然也算葡萄酒,但是,也,也,也太喜庆了吧。弄得跟我一回国,沈芳立马开香槟??我这不是自己给自己买着过不去吗?
    不过,看样子是来不及了,都快下班了。只好很是不满意的买了一瓶第二贵的红酒。第一贵的那个名字,我不喜欢。
    
    直到我后来正式工作后,因为少不了的出差、会议和同事往来。我才知道150多镑一瓶的红酒对英国人而言意味着什么。是红酒,不是香槟,更不是超级老的XO,我当时真是烧大了。河南话:新俅!
  作者:懦弱矜持 回复日期:2006-12-1 09:22:52 
    ________________黑,一黑到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看着店员帮我包好拿瓶酒,怀着有点抓挠的心情,先是搭地铁倒上次的那个站。然后,订了辆出租去了我记得名字的那间小学。然后,慢慢摸到了沈芳家。
    
    天已经有点黑了。我站在她家马路对面。那红色的房子隐在树丛中只露出右边的一侧。看上去屋子里和院子里都亮着灯。我想,她在干吗呢?
    
    我就这样呆呆的站着,我望着她家的灯光,幻想着,她在吃饭或是喝茶的样子。我觉得那灯光好像也慢慢柔和起来,和我的心一样。她呢,明天我要走了,她又没有想过或许我真的回不来了?如果她想到这些,她的心情又会怎样呢?会感到如释重负,还是也会和我一样惆怅。为什么,她竟然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我想了又想。天慢慢完全黑了下来。
    
    我觉得应该给她打个电话。但是,说什么?
    我有点说不出口那些煽情的话,并且,万一,一个没说好,没出息哭了,那岂不是更让她笑话我。我看时间已经不早了,我是该回去了。我想,要不,干脆把酒放在院子门口好了。我记得包装的时候专门有赠送了卡片。我打开那细长的袋子,把包好的酒取出,底下果真有张卡片。
    
    卡片上写着一行英语:祝愿幸福和快乐包围着你每一天。我想,真好,句子都不用造了。但是还是犹豫一下,摸出我口袋的瑞士小刀,我在上面配了一个小型的原子笔,我借着路灯,尽量工整地写道:对不起,没关系。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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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起小时候好像有首儿歌,对不起,没关系,两个朋友不分离……什么的。是为了让我们多使用文明用语来着。我想沈芳对这个含义应该不知道。这样很好,即抒发了我的矫情,她又看不出来,这样我也比较有面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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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完后,我吸了口气,一笔一划在抬头处写上:
    
    Dear 沈芳
    
    
    我蹑手蹑脚在沈芳家的大铁门那儿藏我的酒,不能太正,免得被人拎走了;也不能太偏,要是看不到,开车出来碾了怎么办。我卖力地撅着屁股藏,时不时瞄一眼大门上放的CCTV,我想,操,真是个摆设。这么大会儿功夫还没逮着我,埋一地雷都有了。
    
    这时远处一阵光从背后照来,我下意识回头,有车过来。我马上拎上酒顺着路往前走了几步,做贼心虚地心想,别让人给当贼报警了,这要是演砸了,那还不得让人笑死,又叹了口气,哎,天下有我这号送礼的吗?
    
    我也不敢回头,只等那车过去。但是,那车好像背后停住了。我回头看了一眼,竟是泡屎。当然,我首先看到的是车左边做的那个人,隔着车窗,她也在看着我。
    
    门开了。她穿了超短裙,低胸装,头发盘上去,很现代,很,性感。
    
    维尔森也下了车,站在车门边,冲我笑着说,嗨。我也嗨回去。
    沈芳转身对独臂侠说,“你先开进去吧。”
    独臂侠就钻回车去。门徐徐开了。车子发动,慢慢驶入。回家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酸。我敢快跟沈芳说,“你们赶快回去吧。我没事儿,就是明天要走了,给你们拎瓶酒来,正好一会儿你们把它喝了。行,我先走了,我这还得回去打行李呢。”
    
    我把酒往沈芳怀里一塞,她下意识接着。她脸上还是很平静。没有我想见到的那种,那种——感动。
    
    我觉得我的腿开始有点抖。我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胸口一闷。我挣扎着笑了一下,摆了摆手,我转身就走。我也不知道这路是往那里去的,我只想先消失一下再说。
    
    我走走走,走到第一个路口。我右转。拐过去。我背着不知谁家的围墙,开始掉眼泪。或许因为维尔森的出现是我未曾预料的。
    
    我努力深呼吸了几口气。平静了一下。其实,这样的出现倒也正常不是吗?只是,我都要走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你们就算约会,也不差这一天吧。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你为什么都没有想过我的心情呢。算了,或许,人家本来就是一个随和的人,人家或许对很多人都这样。是你自己太爱依赖了,是你自己太没出息,有点,自做多情了吧。
    算了,我还是走好了。他们,现在应该是,十指紧扣,令人发指地相拥在温暖的家里。她会带他去她的闺房。她拉着他的手上楼的时候,会不会想起一个月前,就在那里,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身影。他们回去了。对吗?
    我伸出头悄悄往她家的方向看去……◤◤網◤文◤檔◤下◤載◤與◤在◤線◤閱◤讀◤
    
    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我看到的情景。漆黑的夜晚,淡黄色的路灯下,一个年轻的女子,短短的裙子飞扬着,跑在寂静的街道上。她的高跟鞋似乎让她的动作看起来有些滑稽,手臂夸张的摆动着,像是努力保持平衡,她的身子一扭一扭,随着跑动,鞋子发出哒哒哒的节奏。若是平日,我当是要笑出来的吧。
    
    我的心里猛地一紧。我不知为什么收回身子。我慌张地四下看去,我看到几米处有一个断开,是谁家的门口,门前,贴着两棵树。我敢快跑过去,把身子藏在阴影里,站直,屏住气。我心里砰砰直跳。心似乎马上要蹦了出来。天那,不知道这家人明早出来,会不会看到一具因为心动过速而毙命的尸首。
    我紧张极了,我似乎都不会呼吸了。我听到那哒哒哒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似乎浑身开始发抖,抖的厉害。终于,我看那身影从眼前扭了过去。我没有动,我听到跑步声远去,小心翼翼作贼似的,又站了一会儿。
    
    我慢慢走出来。那个影子在我的视线里越来越远。我见她跑到下一个路口,她站在那里,左看看,右看看,然后过了马路。她转往左边,接着费力的,不知为什么,那样仍要固执地扭过去,然后,消失在拐角处。我看到她的手里,抱着那个曾经在我手指上勒出印子的袋子。我忽然觉得鼻子一酸,我开始很心疼那个身影。真傻,夜很凉,你为什么也不穿件外套呢。
    我不由自主朝那个拐角走去,走着走着,我跑起来,越跑越快。
    
    我跑着,跑得飞快,我想,如果当年被大学推选去参加全国大运会的地区预选时,如果也让她这样从我眼前跑过,那我可能就不会在决赛的时候只跑了第七名。那么,我再跟人吹嘘我的短跑时,我说不定就可以说我梦想的,百米14秒6或着更好,而不是14秒8。
    
    我的手机在兜里剧烈的震动着,我边跑边看,我没有接,我有点激动,我来了,你别急。
    
    我跑到那个转角,却收住脚步。我尽量安静地转过墙角,一边大口的喘气。我的心似乎跳的更剧烈了,狠狠地撞击着我的胸腔,马上要开膛而出一般。我对我的心说,哥们儿,你要是真不想跟我混了,能不能等会儿再走,就一会儿,求你了。
    
    我又看到了那个单薄的身影,在差不多100m外的下一个路口,她低着头,不知看着什么。我就站在这100m外的这个路口。我感觉好像回到了大学的操场上,我屏气凝神,一触即发。
    
    只是,这次的发令,没有我熟悉的各就各位,预备,呯~
    我也不再使用练习的再标准不过的蹲踞式。
    我只是看着前方的终点,我似乎用心再等待着号令。
    
    手机在右手的手掌中忽的震动,我冲出了跑线。
    
    那晚,似乎是我倒目前为止最后一次跑100m。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拿了胜利的冠军,又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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