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本我》作者:弗洛伊德_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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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超我再一次作为本我的代表出现了。超我实现保护和拯救的功能,这同一件工作在早期是由父亲来完成的,以后由上帝或命运来完成。但是,当自我发现自己处于它认为单凭自已是无力克服的过分真实的危险之中时,它一定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它看到自己被所有保护力量所抛弃,只好一死了之。而且,这里再次出现相同的情况,就象处在诞生的第一个巨大的焦虑状态13和婴儿的渴望焦虑——由于与保护他的母亲分离而产生的焦虑14——的情况一样。

  这些考虑使我们有可能把死亡恐惧,象良心恐惧一样,看作是阉割恐惧的发展。在神经症中,罪恶感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使得人们相信,在严重的病例中一般的神经症焦虑被自我和超我之间的焦虑生成(阉割恐惧,良心恐惧,死亡恐惧)所加强。

  我们最后回到本我上来,本我没有向自我表示爱或恨的方法。它不能说什么是它所需要的;它没有获得统一的意志。爱的本能与死的本能在本我中斗争着;我们已经看到了,一组本能使用什么武器保护自己、反对另一组本能。这就有可能把本我看作在沉默的但却强大的死的本能的控制下,死的本能的愿望是平静,(在快乐原则的促进下)使爱的本能——惹是生非者——安歇下来;不过,这样也许会低估了爱的本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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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以这么说,精神分析的或元心理学的自我和解剖学上的自我——“大脑皮层人象”——一样倒立着.
  2  对分析者来说,与无意识罪恶感这一障碍的斗争不是容易的事情。没有直接反对它的事情可做,间接的也没有,除去了解无意识按压抑根源的缓慢程序和这样渐渐地把它变成意识罪恶感的缓慢程序。当这个无意识罪恶感是“借来的”一当它是一个对其他曾经作为性精力贯注对象的人发生自居作用的产物时,人们就有了把握它的特殊机会。这样来认识的罪恶感常常是被抛弃的爱关系(1ove—relation)遗留下来的唯一痕迹, 因此根本不容易认出它是一种爱的关系。(这个进程与在忧郁症中历发生的事情的相似是十分清楚的。)如果人们能暴露无意识罪恶感后面的这个以前的对象精力贯注,那么疗效常常是十分显著的,否则一个人努力的结果就毫不确定。疗效主要取决于罪恶感的强烈程度;这里常常没有治疗措施能用来反对罪恶感的同等强度的对抗力量,也许疗效也取决于分析者的人格是否允许病人招分析者放在他的自我理想的位置上,这会诱惑分析者使他想当病人的先知、救世主和挽救者的角色。因为分析学的法则正好反对医生以任何这类方式运用他的人格,所以必须如实坦白承认我们在这里对分析学的效力又有一个限制;总之, 分析学并不表明产生病理的反应是不可能的,但是却给病人的自我决定这种方法或另一种方法的自由。——[弗洛伊德在《受虐狂的心理经济问题》中又回到了这个论题(1924年,《标准版全集》第19卷第166页),他在那里论述了无意识罪恶感与道德受虐狂之间的区别。《文明及其不满》(1930年)中第7章和第8章中也有论述
  3  这个主张仅仅在表面上是一个反题;它只是说人的本性无论善、恶,都有一个比它所自以为的范围——即他的自我通过意识知觉所知道的范围远为广泛的范围。
  4  弗洛伊德的论文《在精神分析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性格类型》的第三部分中有关于这一点的充分论述(及一些参考资科)(1916年,《标难版全集》第14卷第332—333页。
  5  弗洛伊德在《作为整体的释梦的补充说明》第二章(1925年,《标准版全集》第19卷第134页)和《受虐狂的心理经济问题》(1924年,同上书第170页)中又谈到了这个问题。在《文明及其不满》第7章里作了更充分的论述(1930年)。
  6  请参见《无意识》(1915年)《标准版全集》第14卷绍188页。
  7  请参见《详论心理功能的两个原则》(1911年,《标准版全集》第12卷第221页)
  8  弗洛伊德在1920牢讨论过这些微生物(《标准版全集》第10卷第48页),现在这些也许会被描写为“原生动物门”,而不是“原生生物”
  9  在焦虑的问题以后出现的问题必须与弗洛伊德在《抑制、症状和焦虑》(1926年)中表述的修正了的观点联系起来看, 书中对这里提出的许多观点有了进一步论述。
  10   [关于自我被“制服”(of an “Uberwaltigung”)的概念出现在弗洛伊德早期的著作中。例如在他的《防御性精神神经症》(1894年)的第一篇论文中的第二部分提到了这概念。但是,在致弗莱斯的信中的1896年1月1日草稿k中论述神经症的机制时,他才给它以显著的地位(弗洛伊德,1950年)。这里与《抑制、症状和焦虑》中提出的“创伤情境”(trgumatic situation)有明显的联系 (1920年)
  11   “Gewissensangst"(良心谴责)。《抑制、症状和焦虑》的第7章有关于 如何使用这个词的编者注释(《标准版全集》第20卷第128页)
  12   见斯台珂尔的著作(Stekel,L908年)第5页
  13   《抑制、症状和焦虑》的编者序中有对这个概念的出现的论述。《标准版全集》第20卷第85—86页
  14   这里预示了《抑制、症状和焦虑》(1926年)中叙述的“分离焦虑”(separation anxiety)。(《标准版全集》第20卷第151页)


附 录 (一)

描述性的和动力学的无意识




  疑点产生于前面第163页出现的句子。编者在一封来自厄尼斯特。琼斯(Ernest Jones)医生的私人通信中开始注意它,后者是在检查弗洛伊德的信件时偶然发现了这个疑点。

  1923年10月28日,在本书出版几个月以后,费伦采(Ferenczi)在给弗洛伊德的信中写道:“……我还是冒昧地向你提个问题……因为《自我与本我》中有一段,没有您的解释我不能理解……在第13页1我发现了这样的话:…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有两种无意识,但在动力的意义上只有一种。’但是,因为您在第12页1写了潜伏无意识只是在描述性的意义上而不是在动力的意义上的无意识,我以为很明确,正是动力的探讨方式需要两种无意识的假说。然而,描述只知道意识与无意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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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弗洛伊德在1923年10月30日回信说:“……你对《自我与本我》的第13页中的一段话的提问确实使我震惊。这里出现的是与第12页直接相反的意思;并且在第13页的这个句子里‘描述性的’与‘动力学的’已经径直变换了位置。”

  但是,对这件令人吃惊的事情稍加考虑就可以提出,费伦采的批评是建立在误解上的,而弗洛伊德十分仓促地接受了它。隐藏在费伦采的叙述中的混乱不是很容易辨认的,一场更漫长的争论在所难免。但是,因为,除费伦采以外的其他人有可能陷入同样的错误之中,看来澄清这件事情是值得的。

  我们从弗洛伊德后面一句话的前半句开始:“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有两种无意识。”这里的意思十分清楚:术语“无意识”在描述性的意义上包含了两个东西——潜伏无意识和被压抑的无意识。但是,弗洛伊德本来可以更清楚地表达这个思想。他本来可以更明白地说,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有“两种无意识的东西”而不说“两种无意识[zweierlei Unbewusstes]”。实际上,费伦采显然误解了这些话:他以为术语“描述性的意义上的无意识”有两个不同的意思。就象他正确地知道的那样,这话不能被理解为:在描述性的意义上使用的术语无意识只能有一个意思——它所指的那个东西不是有意识的。在逻辑语言学里,他以为弗洛伊德说的是术语的内涵,而实际上他说的是术语的外延。

  我们现在进行弗洛伊德后面一句话的后半句的分析:“但在动力的意义上只有一种[无意识]。”这里的意思仍然十分清楚:术语“无意识”在它的动力的意义上只包含一个东西——被压抑的无意识。这是再一次叙述这个术语的外延;即使它说的是它的内涵,‘这也仍然是正确的——术语“动力的无意识”只能有一个意思。但是,费伦采以“很明确,动力的探讨方式需要两种无意识的假说”为理由,反对这一点。费伦采再一次误解了弗洛伊德。他以为他是在说,如果我们用动力因素的观点来考查术语“无意识”,我们就会知道它只有一个意思——当然,这是与弗洛伊德论证的每一件事情都相反对的。而弗洛伊德的真正意思是所有在动力的意义上是无意识的东西(换言之:被压抑的东西)都属于一类。——在费伦采使用“无意识”(Ucs,)这个符号表示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无意识”的意义时,这个见解被搞得更混乱了,这是由于弗洛伊德自己在第165页的叙述中的疏忽所造成。

  这样,弗洛伊德的后面这句话本身看来完全无可非议。但是正如费伦采所建议而弗洛伊德自己也同意的那样,它是否与前一句相抵触呢?前面一句把潜伏无意识说成“仅仅在描述性的意义上的无意识,并不在动力的意义上.”看来费伦采认为这是与后面的叙述:“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有两种无意识”相矛盾的。但是这两个叙述并不互相矛盾:潜伏无意识只是描述性的意义上的无意识这一事实一点儿也不含有它只是描述性的意义上的无意识这唯一的一件东西的意思。

  确实,在弗洛伊德的《引论新讲》第31讲里有一段文字是在本书大约十年后写下的,在那段文字中全部争论用一些极相似的术语重复着。在那段文字中不止一次地解释了在描述性的意义上,前意识与被压抑的东西两者都是无意识的,但是在动力的意义上,这个术语却限定在被压抑的东西上面。

  必须指出,互相通信发生在弗洛伊德经受了极严重的手术之后的很短几天里。他还不能写作(他的回函是口授的),很可能他没有条件周密地考虑这个争论。似乎是这样,他经过考虑,认为费伦采的发现是个海市蜃楼似的东西,因为在本书的最近几版中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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