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作者:托克维尔_第3頁
在线阅读
上─页第3/49页 下─页
我却没有找到。我看到这样一部著作的各个部分,却看不出它的整体;我抓住了经纱,但是没抓住纬纱,无法织成布。我必须找到某个部分,为我的思想提供牢固而连续的事实基础。我只有写历史才能碰到它;潜心研究一个时代,对它的叙述使我有机会刻画我们时代的人与物,使我能把所有这些零散的画构成一副画面。只有法国大革命这出长剧,能够提供这样一个时代。很久以来我便有此想法,这点我曾向你表露,我把自1789年至今这个大时段(grandeétenduedetemps)继续称为法国大革命,从中挑选出帝国的十年,论述这惊天动地的事业的诞生、发展、衰落和灭亡过程。我越思考越认为要描述的时代必须选择好。至于时代本身,则不仅要伟大,而且要独特,甚至独一无二;可是时至今日,至少依我所见,它的再现都带有虚假庸俗的色彩。此外,它要把强烈的光线投向前一个时代与后一个时代。这肯定是对全剧作了最好的评价,最能使人对整出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法国大革命的一幕。我的疑虑不在选择主题,而在论述方式。我最初想以我的方式将梯也尔先生的著作重写,就写帝国的功业,只是避开军事部分不写;相反,梯也尔先生再现了帝国的战争,写得春风得意,充满才华。但是,我对用这样的方式处理主题仍然犹豫不定。著书立说是需要漫长努力的事业。历史学家的拿手戏是善于组织史实,我不知道自己能否掌握这种本领。迄今我最擅长的,是评价史实,而不是叙述史实;就这种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而言,我所知道的这种能力除非越出体裁并使叙述变得累赘,只应偶或以附带方式运用。最后,这有步梯也尔先生后尘之嫌。公众很少会因这类试图而感谢你;两位作家写同一主题,人们当然认为后者是老调重弹。这些便是我的疑虑;向你合盘端出,听听你的意见。
  “在上述考虑主题的方式外,我又想出一种方式,即:不再写长篇巨著,而写相当短的也许就一卷的著作。确切地说,我不想再去写帝国史,而是写对这段历史的全部思考与评价。
  “无疑我要指出史实,要遵循史实的线索;但我主要的事不是讲述史实。特别是我要使人们明白那些大事,要使人们看到由此产生的种种原因;帝国是怎样产生的;它何以能够在大革命创造的社会中间建立起来;它所使用的手段有哪些;缔造帝国的那位人物的真实本质是什么;看到导致他成功的因素,导致他败北的因素;他对世界命运尤其是法国的命运所起的暂时影响与长期影响。我觉得一部极其伟大的著作的题材就在这里。但是困难重重。最使我伤脑筋的难题是历史本身与历史哲学相结合。我还没看出怎样使二者结合(可是它们必须结合,因为人们会说前者是画布,后者是颜料,必须二者具备才能作画)。我担心一个损害另一个,担心自己缺乏那种要选择好支持思想的史实就必须具备的极大本领;叙述史实要充分,以便自然而然地通过对叙述的兴趣把读者从一种思考引导到另一种思考,又不能赘述过头,以便使著作的特点始终清晰可见。这一类著作中无与伦比的典范是孟德斯鸠论述罗马人盛衰的著作。可以说透过罗马历史会不断看到其盛衰兴亡;然而罗马历史有相当多内容仍需作者加以解释才能理解。但是孟德斯鸠抛开那些一向奉为楷模的上乘之作,在自己的著作中显示了在我所谈论的著作中尚不具备的才能。孟德斯鸠研究一个极其广大极其遥远的时代,他只能相隔很远挑选最大事件,而对这些事件,他只说最普遍的东西。假如把他局限在十年这段时间内,穿过大量细致精确的事件来探索路径,这著作的难度肯定要大得多。
  “我是想通过前面这番话使你明了我的心境,刚才我对你吐露的所有想法苦恼着我;但是现在仍然是一片黑暗,至多是半明半暗,看到的仅仅是主题重大,但并不清楚这广阔空间的种种事物。我多想让你帮我看得更清楚些。我自豪地相信我比任何人更能把伟大的思想自由带进这样的主题,对人物和事件毫无保留地加以不偏不倚的评说。因为对于人物,尽管他们曾在我们这个时代生活,我可以保证既无爱也无恨;至于名为宪法、法律、王朝、阶级的那些事物的形式,我不谈论其价值,只论我亲眼见到的它们的存在,避而不谈它们产生的效果。我没有传统,没有党派,除了自由与人类尊严的事业,我并无事业;对此,我可以保证;就这种工作而言,这类倾向与天性是有用的,正如在事情涉及的不是评说而是介入人类事务时它们常常有害一样……”
  没有谁能比作者本人再清楚不过地界定《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写作目的与方法了。也许有必要指出,托克维尔在这两封信中提到了最使他头疼的难题:“历史哲学与历史本身相结合”。实际上,赋予他的著作独一无二特征的就是这“结合”。托克维尔之前或之后写的所有大革命史,人们都可以推定其产生时代,都带有时代的烙印;但是托克维尔的著作永葆青春,因为这是一部比较历史社会学著作。不论是维科的《新科学》,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还是布克哈特的《普遍历史论见》,都没有陈旧过时,哪怕我们的历史学或社会学方法已变得更为专门化。毫无疑问,《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必须列入这一类经典著作。
  1856年6月,经过5年深入研究,《旧制度与大革命》出版了。几乎与此同时,这部著作也在英国出版,译者是托克维尔的朋友、已经翻译过《论美国的民主》的亨利·里夫;他的堂姊妹达夫·戈登夫人帮助进行了这一工作。“她干这行尽善尽美”,里夫写信给托克维尔道。在1856年4月27日同一封信中,里夫对他的朋友说道:“我越是钻研已收到的你的著作的各章,就越是为之感染和欣喜若狂。就像一件所有人都为之打动的艺术作品,在这里我重又见到希腊雕塑的痕迹与真面目。”里夫是托克维尔著作的第一位读者。他把托克维尔著作中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与孟德斯鸠著作中的《法的精神》置于同等地位。(1856年5月20日里夫致托克维尔的信。)
  从1856年到1859年——托克维尔早逝那年——这部著作在法国印刷了四版;1856年印了两版;1857年印了一版,1859年印了最后一版,该版本构成本版的基础,但它在1858年12月即已出版,是为第四版;另一个版本印行于1860年,也称为第四版。被误称为第七版的新版本于1866年由居斯塔夫·德·博蒙出版,作为他编订的《托克维尔全集》第四卷。
  我曾找到继1866年以后的各版本:1878年,1887年,1900年,1902年,1906年,1911年,1919年,1924年,1928年,1934年。本书在法国共印行了16版25000册。在英国,里夫的版本1873年发行第二版,增加了取自《托克维尔全集》(博蒙编订)第八卷的7章;里夫第三版1888年发行。牛津克拉伦登出版社出版《旧制度与大革命》法文版,附有G.W.黑德勒姆的导言与注释;这个版本于1916年、1921年、1923年、1933年及1949年曾经重印。此外在M.W.帕特森的关心下,巴兹尔·布莱克韦尔1933年出版了一个《旧制度与大革命》新英译本,可惜不带托克维尔在其著作上所加的重要注释;这个版本在1947年和1949年曾经重印。可见迄今为止,《旧制度与大革命》在英国已有13个版本,它已成为英国文化的组成部分。这事并不难解释。20世纪开始以来,牛津大学校方即将《旧制度与大革命》指定为基础教程。在美国,托克维尔的著作同样在1856年以《旧制度与大革命》一名出版,由约翰·邦纳翻译,出版者为哈珀兄弟出版社。德文版本在阿诺德·博斯考维茨的关心下,于1856年出版,出版者是莱比锡赫尔曼·门德尔松出版社。
  《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思想渗透到同时代读者当中,对此情况很容易写成一本书。我们仅仅指出些来龙去脉。夏尔·德·雷米扎在前述关于他朋友著作的文章中这样写道:“必须回顾他第一部著作中的深刻思想。20多年前,他把这思想运用到欧洲,他用如下结论作为他论述美国的著作的结语:‘这些人竟以为重新找到了亨利四世或路易十四的君主制度,我觉得他们简直是瞎子。至于我,当我考察好几个欧洲国家已经达到的状况和所有其他欧洲国家的趋向时,我确信,过不多久在欧洲国家中除了民主自由或独裁者的专制,再没有其他的位置。’很久以来他就怀有上述思想,从那时起,他便能用这一思想研究事物中的强与弱,缩小笼统性,划定使用界限或验证精确性;但是民主不断地使他觉得是当代世界的主流,是在不久的将来现时社会的危险或希望,伟大或渺小。 ▽▽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在新著的前言里,他以生动感人的形式概括了当民主原则开始主宰社会时这些社会的特点。这幅图画是坚定稳健的手勾画的,毫无夸张,毫无省略,画图的精确性与着色的真实性融为一体,可见这位画家充满才华,保持了自己的观点。他没有改变体系、方式或思想。无论是20年的沧桑经历,还是致力于著作而进行研究与思考的4年,都没有使他的信念改变。感谢他,他的信念始终不渝。”
  我们可以在上述一席话之外再引证托克维尔的另一位朋友让-雅克·昂佩尔:“今天,德·托克维尔先生在议会和宦海浮沉之后,他的理论得到经验的证实,他的原则也具有了他特有的权威性,他得以利用目前形势给他的闲暇来思考比美国的民主更广阔的事件,思考法国大革命。他的目的是要通过历史来揭示法国大革命如何从旧制度产生。为达到这一目的,他试图重新发现与重建法国旧社会的真实状况,这在以前从未有人问津。这是一部真正博学的著作,取自原始资料,依据好几个省的手抄档案:置于卷末的注释旁征博引,足以为证。归功于他个人的这项工作固然非常重要非常有教益,但是在这位有魄力着手此项工作并把它继续下去的人的思想里,这只是达到对法国大革命作历史解释、理解这场大革命并使它被人们理解的手段而已……”
  我们从昂佩尔殊为详尽的分析中,只记下这些话:“从德·托克维尔先生的著作中我们非常惊奇地看到,几乎所有被视为大革命成果甚或大革命战利品的一切,在何等程度上在旧制度下便已存在:行政的中央集权制、管
上─页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