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耀州。至於小人,则留之。着刘都司率尔周围之汉人摘取棉花。又,未动之乡人,视其贫富分为两半,近牛庄则往於牛庄,近耀州则住於耀州,诸申一边,汉人一边,妥善办理而居之。”
二十六日,都堂致诸千总书曰:“前颁告示云:凡地方之人皆详查各所辖之众。傥往他处,则所往之人及容纳逃人之人,皆贼也。故抄没容纳者之家产,使逃人为奴等悟。复州城,原
计有七千男丁。据复州之人来此首告称:复州城比原计七千男丁多出一万一千男丁。由彼方前来之奸细业已受书,其地方之人皆欲叛去等情。首告之言无信,故遣大贝勒往察。经查,男丁果然比原数多一万一千。且将所有之粮,皆做成炒面。叛情属实,故将复州人杀之。各地之人,傥似复州隐匿额外人口,亦照此例。尔千总当详察所辖之人,其人名皆录於册内。所计之数【原档残缺】终一次报来。尔千总所辖之人,若往他处,尔查明执之,其窝主之家产,分尔一半,其逃人亦给尔。傥尔容纳他人,为其主查获,亦按此例将尔治罪。”
石副将、王备御:着尔二人率盖州、耀州、海州三处所辖之汉人,往割复州所属迁散乡屯之麦,并晾干,妥为收藏。至於棉花亦妥为摘收。为恐逾时,大田之庄稼亦遣出官差之汉人
收割之。
是日,遗书佟参将,曰:“佟参将:着尔率周围未迁散乡屯之汉人,往割岫岩地方迁散乡屯之麦,并晾干贮存。棉花亦妥为摘收。为恐逾时,大田之庄稼亦遣出官差之汉人收拾之。”
二十七日,革叶赫之锡林备御职,按常例拟以罚罪,缴回自辽东以来之赏赐。其罪之缘由,乃因於南边戍守地,杀逃往之汉人,藏匿其衣服。经其家奴首告,法司审理,拟罪。准首告之奴离去。
格巴库曾授以代理游击备御之职。因於戍守南汤山一带时,遣往彼处取粮之人,竟未遣放额真,致使二人被杀,被掠去马十三匹、驴五头、骡一头。该被杀之人,被掠之马、骡、
驴等,皆令格巴库赔偿,革其备御之职,没收所给之赏,并按常例拟罚十五两之罪。
萨克斋牛录之札立堪,於奉集堡阵上隐匿一人一牛。又,依勒都缠以其劣马换取良马。该牛录【原档残缺】拟销二十两之功,销札立堪十两,销依勒都缠九两。浩色前来销之。
二十八日,授库尔禅备御之职,并赏给汉人。
爱巴里因其父之功,授备御之职,并赏给汉人。
大贝勒由复州至,复州备御王彬曾告大贝勒曰:“交哈兴旺红马一匹、银五十两馈送王都堂。去年十二月,为筹王都堂之年礼,交汉人骆三萨银一百两,令其购蟒缎、珍珠支去。今
年四月又支银一百三十两。十二月二十一日,交骆三萨纯金十两、上等妆缎一疋,由我偕从人霍世勒送去。五月初三日,五备御与我於我上房北屋交给骆三萨,并曰:‘沈阳,甜水站无官,尔以此银送王都堂,询之彼处曾赏我乎?’吴善送佟驸马马一匹,蟒缎衣服一件。赵三奎送佟镇国银八十两。送李大成金二两,银瓢一个,粗布二十疋,细布二疋、棉二包、黄马一匹。送毕志赛金十两、银瓢一个。送佟都司骡一头。送牛永成花马一匹、银三十两。”又永宁监备御李殿魁告曰:壬戍年八月十九日,都堂取我李殿魁之金二十两,王游击知之。十月初九日,都堂以狐肷皮袄兑银十两,由王游击支击。十二日王游击取青马一匹、驴一头、白马一匹,送都堂。十二月十五日,王游击取狼皮子一个,送都堂。五游击带去铁匠一人,名马二,皮匠二人,名张九、李配,留都堂处。遂取其书呈汗。经审其言,将王都堂拟罪,罗其官为庶人。 (原注:王都堂乃哈达国王汗之孙,英明汗之婿)。
二十九日石城一人持书前来首告石城炼铁参将王子登,谓其受彼方汉人之书。上审其书,书末云於正月遣书,并书参将等语。然授其为参将乃四月,其伪一也。又据来告之人云:“此
书与诸档册皆放於大竖柜内,金游击遣人取男丁之数目册时,因王子登酒醉,将该书与档册一并检出,是以得之。”此书若实系彼方所遣,则应另藏於严密之处,岂能与各档册同藏一处?
其伪二也。故此乃诬告之遣诸申四人汉人二人赍书於王子登曰:“尔勿怀疑惧,仍宜好生管理地方。”
阿敏贝勒至。遗书曰:“赶回出逃之娘娘宫地方之人,令其妇孺近耀州者,入耀州,近海州者入海州;放其男丁各自耕作。”
七月初二日,阿敏贝勒致书云②:方吉纳属下袁守备所管王宾屯之张敬福、尤世忠、赵伟兴,张立屯之曹秀福、佟安洛、张科道、尼雅夸勒屯之齐世功、邓文魁,赵展蝉屯之彭宗、蔡书博、潘登科、张存敬、穆家屯之刘宗颜;郝守备所管郝官屯之赦志敬、赦四,考塔屯之秦维新、曹世跃、安敬金、郁代成,绥站屯之张柱、刘家禄,张海屯之张世性、张善,十里屯之林正古、李庆青、傅孔、连敬,萧秀屯之邢二、萧富、颜正理、哲言良等三十一户住耀州。
大贝勒属下年守备所管裕家屯之佟正福、佟百色、王继祖、秦三,曹官屯之梁天玉、张太魁、佟九,骆家屯之王克炳、石庆良、罗庆善、陆敬、王占、德柱伟、华益堂、尤分同、黄八等十三户住耀州。
岳托阿哥属下青守备所管大官屯之赵九兴、曹永、王素明、曹有、杜四平,宽水集屯之郝家禄、赵敬涛、高立平,郭家屯之贾三启、张宗贯、留名屯之佟信常、刘三柱、张昆正、佟炳有,三圈屯之马四魁、王冠清,梁屯之刘秀清、郑有功、八家河仓屯之南敬侯,舒敬宗等十七户住耀州。
制席、桶之秦守备所管秦上官屯之程有兴乔秀增、白英厚、何主敬、陈益言,围河屯之王崇怀、段清白,王旺屯之万文卓、奉楚桐,王明屯之李松,前产屯之王慈等十一户住耀州。
梁备御所管戴家屯之席鼐、唐秀令、宋修传,赵亲屯之刘有善、袁田福、袁好金、石河屯之李天明、慈祖宁、刘成功,郝卦勒屯之陈庆祚、宋主涛、苏有德、乔克当、谷宁福,尤三屯之司有法、山求三、张方贵、红草屯之连彪、张戴禄、景宗、张大、札二、赵二等二十三户住耀州。
佟都司所管秀吉屯之年载祥、佟蟾宫、张敬伯、颜家志、秀普等五户住耀州。
布哈图所管索旺屯之孙延荪、王正明、郝思益、佟正明等四户住布哈图之诸申所居耀州南窟窿山屯。
阿山所管老边屯之刘三新、毕山、张老云,吴英、八家屯之郝永荪等四户住耀州。
安泰所管首堡屯之王钦荪、吴阳凯等二户住耀州北布兰泰牛录下诸申所居之赵家屯。
刚噶达所管【原档残缺】张大功、陈哲桂沙河屯之宋尧燮、王胡儿、王继玉等六户住海州。
杨古利额驸属下沙河,喀木比林屯松山堡、卜文、张六、田玉山等四户住海州之里科萨庄屯。
栋鄂额驸所管围台祥家屯之申山端、王宗兆、塔山屯之王秀义、王二、伊楚善等五户住牛庄。
刘都司所管冯家屯之冯多玉、平兴帆、陈璞、刘六等四户住海州。
方吉纳属下袁守备、郝守备所管十屯三十一户住耀州。
大贝勒属下年守备所管三屯十三户,住耀州。
岳托阿哥属下青守备所管七屯十七户,住耀州,秦守备所管制度、桶之五屯十一户,住耀州。
耀州李章③备御所管七屯二十三户,住耀州。佟都司所管一屯五户,住耀州。
阿克善④所管二屯四户,住耀州。
布哈图所管一屯四户住布哈图属下诸申所居耀州南格木米三屯⑤。
刚噶达所管二屯六户,住海州。
杨古利额驸所管二屯四户,住海州北里科萨屯。
安泰所管一屯二户,住耀州北布兰泰牛录之诸申所居赵家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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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鄂额驸所管二屯五户,住牛庄。
【原档残缺】都司所管【原档残缺】屯四户,住海州。
合计四十四屯一百二十九户。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bahai teile盖酌其所得之意。
②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此段至卷末共十页。所记皆系将娘娘宫等处所俘之汉人分别迁往耀州、海州所属地方。因未记其他事由,人名地名无从查考,故照抄之。
③“李章”备御可能是“梁”备御之误。
④“阿克善”可能是“阿三”之误。
⑤“格木米三屯”与前“窟窿山屯”不一致,原文如此。
第五十七册 天命八年七月
初三日,汗曰:“着每月给缮写黄历之夏相公家十口人银三两。”
阿敏贝勒自辽河岸带来俘获数:人一千零三十七名、马五十匹、牛四百四十头,驴二百零六头,缎衣三十八件,毛青衣二十三件,破衣三百件。
初三日,都堂下书曰:“据报海上见有船只。令将盖州城南至熊岳,所有海边人之妇孺皆收入盖州城内。男丁仍令耕田。耀州、海州、牛庄海边人之妇孺,亦皆收入耀州、海州、牛庄各该城内,男丁仍令耕田。”
汗婿恩格德尔,驱其国民牲畜前来,为示其诚信而誓曰:“愿仰赖英明汗为生而前来。既来之,则蒙汗怜爱,视如赤子。倘有负汗父眷养之恩,则上天知之。既见恶於父母兄弟而来投,所思一切尽已得之。若不念汗之优宠,逆理而行,则祸患及身,必致灭亡。若秉持忠心,竭力图报,必享安逸之福也。”
初四日,蒙古兀鲁特贝勒之誓词曰:“闻英明汗之名,见恶於察哈尔汗,为仰赖英明汗而来。来之即蒙汗怜悯如子。倘不思汗之眷养,我等蒙古诸贝勒,怀有邪恶之心,则其怀邪恶
之心之贝勒,必为上天鉴察,以致祸患及身。若思令汗之眷爱,秉以忠心,则上天眷悯,共享太平之福也。”
“为信赖英明汗而来归,来之即蒙英明汗眷养如已之子。既蒙优宠,倘背逆汗父而行,则上天鉴察。既见恶於父母兄弟,弃之来归,来归时之所有一切皆随心愿。若不思汗之优宠隆思,怀恶而行者,则祸患及身,必致灭亡。若秉以忠心,竭力图报,则可享太平之东也。”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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